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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楠刚出生的时候,还未能看出自闭症的时候,他只是显得比一般孩子要沉默的多,从不喜欢哭闹,只是安静地躺在小床里,看着床头上悬挂着的彩色玩具。林向晚那时候还觉得很庆幸,多懂事的孩子,不哭不闹,也不会打扰她背书学习。
直到有一天,她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叶楠发烧了,全身烧得像是只虾子一样通红,明明难受得一直动来动去,可是他却一声也不吭,那时候林向晚也是刚到美国没多久,发生了这种事,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时候正是夏天,沈士君趁着暑假,租了林向晚楼上一层住,即可以帮她照顾叶楠,也可以顺便照顾她。所以得到林向晚的求救电话之后,他立刻冲到楼下,把叶楠用雨衣包好,然后自己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冲入了暴风骤雨之中。
美国中部一到夏天就会陷入雷暴天气,闪电一个接一个从天空上劈下来,车子跑在路上,都有被闪电击中的可能。沈士君怕开车出事,于是干脆背着叶楠在雨中奔跑,为了躲避雷暴,专找细小的巷子钻。
后来终于赶到了医院,叶楠没事,而沈士君则因为肺炎,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假期……
人都是自私的,对于对自己好的东西,没有人愿意抛弃。
林向晚也不例外,如果说她的生活是一片灰暗阴晦的世界,而叶楠是撕破云层照亮海平线的那抹阳光,而沈士君,就一定是在她心头掠过的白鸥。
她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者再给她一万次的机会,也不一定会重新遇到,可就是因为知道,所以她才要逃离他。
对你最深的爱,是手放开。
林向晚想,或许她对沈士君的感情,早就超过了男女之间的爱情,他是她这一世没有血缘的亲人,夫妻会因为争执而离婚,感情破裂,形同路人,可是他是她的亲人,她孩子的干爹,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不管她。
不管她做出怎样混帐的事,说出怎样蛮不讲理的话,他所做的,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等待着,任她发疯胡闹,胡搅蛮缠,然后在她骂累,喊累了之后,他会张开手臂,给她最坚实可靠的怀抱。
不管她走多远,他都在她背后,这样她就可以放心的走更远,因为只要她一回头,就可以看见他温柔笑容的脸。
不会再有一个男人,像他对她这样好了。
这样的男人,林向晚要不起,也不敢要。
“雪太大了,要不是滞留的旅客太多,机场恐怕就要关闭了。”身上带着外面的寒气,沈士君站在门口,先是把沾了雪的大衣脱下来抖了抖,确定不会有雪水化成的水珠滴在地板上之后,才进到门里。
现在的他,与大学时候没有太大区别,温文尔雅的气质,东方人英俊标准的美男子长相,久居上位者的沉稳干练,与沈家人与生俱来的内敛魄力,让他在医院里迅速积累的许多人气,经常有年轻的实习护士,为了能和他排一班,而居心叵测的计划半天。
也有胆子大的西方姑娘,直接和沈士君挑明求爱,一一遭到他的拒绝之后,医院里开始流行出心脑血管科的Dr。沈,其实是个腹黑温柔攻的传闻……
对于这种传闻,沈士君从来也不花费时间澄清,因为对他来说,除了林向晚,别的女人怎么看他,都不重要。
“在路上看到有卖现成的火鸡肉,本来想给你们买些,不过后来想起来,你和小楠都不喜欢吃,我就没买。”挽起袖子,沈士君在手表摘下来,洗干净手,开始揉面。
林向晚把叶楠从书房里抱出来,他虽然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但见到沈士君的时候,叶楠的眼睛明显的亮了亮,扭着小腿跑过去,抱着沈士君的腿,像是只树熊似地蹭来蹭去,表达着自己的欣喜。林向晚知道,叶楠对于沈士君的感觉十分深,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给他换个尿布,喂过奶,洗过澡,带他出去捡树叶,看大象的男人,是个极特殊又重要的存在。
沈士君的手深陷在面盆里,不能回抱叶楠,只好歉意地向他点点头,示意他去翻自己的书包,那里有买个叶楠的圣诞礼物。
瞧着叶楠小狗一样巴巴地望向自己,林向晚也朝他点点头,得到妈妈的首肯,叶楠才敢真的去翻沈士君的书包。
“幸好你没买,买了就是浪费钱。他可讨厌吃火鸡了,拳场外卖票的小姑娘,上一次带了自己做的火鸡肉三明治给他,他趁人家不注意,把火鸡肉都挑了出来,偷偷扔了。”林向晚说着,也卷起袖子进入了包饺子的队伍之中。
沈士君切好了面劲,林向晚开始擀饺子皮,俩人像老夫老妻一样配合默契,分工明确。
林向晚一边擀着皮,她一边偷偷地观察沈士君的脸色,见沈士君眉眼带笑,正十分愉悦的望着叶楠翻出包得花花绿绿的礼物,并示意他拆开时,林向晚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道,“师兄,等过了新年,我想回H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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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恐怖的春。梦
第81章 恐怖的春。梦 饶是林向晚这样大胆的人,在说了这一句话之后,都屏住呼吸许久,只为了等待沈士君的一个回答。
沈士君是最了解她的人,她担心自己的目的会被他看透。虽然被他看透了,他也不能做什么实际行动阻止她,但实际上,天不怕地不怕的林向晚,最怕就是这位向来以温和面目示人的师兄。
沈士君不会反对她的一切决定,但当沈士君对她的决定不喜欢的时候,他会用他幽深的目光,哀怨的谴责她……
一想想他的眼神,林向晚就觉得背上毛毛的。
这就是亲人不好的地方,如果是其他人,林向晚才不管他死活,她打定主意要做的事,谁说什么都不管用,可是沈士君……
果然,一听林向晚这话,沈士君立刻停下手里的活,把面团揉把揉把放到一边,他什么也没说,先是去了厨房把手洗干净,然后抱起坐在旁边正在和包装纸斗争的叶楠,把他抱回书房,“小楠乖乖的,自己打开礼物看看喜欢不喜欢,干爹和妈妈有话要谈,谈完我们一起吃饭。”
随后他将门关上,走到林向晚面前,“说吧,你到底为什么要回去。”
开始了。
林向晚心里警钟大响,为了掩饰内心的纠结,她故意打了个哈哈,“干嘛把叶楠送回屋啊,他在这里我们就不能谈了?”
“因为我觉得他肯定不喜欢看到我们吵架。”
沈士君坐在林向晚对面一本正经地回答,他的脸上没有丝毫地笑意,室内地气温陡然地降低了几度,林向晚心里哀号一声,只好收起戏谑的模样,全力以赴地面对和沈士君的谈话。
“其实我早就想回去了,这个地方不合适叶楠成长,他在这儿连个朋友都没有。回国以后,我会帮他找找几所合适的学校,看看能不能让他进去,他总不能一辈子只跟我过吧。”
“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才想回去?”从沈士君无框眼镜后透视出的目光,好似两道X视线,要把林向晚里里外外都看个清楚明白。“叶楠还有两年才要入学,你这么早回去,丢下手头的工作不要了,不觉得可惜么?”
在这样的目光下,很少有人能强做镇定,林向晚在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抗不住,要说出实情的时候,飞快转身,从餐桌旁的小茶几上拿出一张A4纸,递给沈士君,“你别想太多了,我回去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原因,选择明年回去,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叶宽,你记得吧,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他要订婚了,我做长姐的,当然要出席他的婚礼。”
叶宽要订婚这事儿,倒真不是林向晚杜撰的,A4纸上赫然打印着的黑白请柬以及叶宽的mail,就是最好的证据。
只不过就算看到这些,沈士君的疑问依旧没有被打消,他草草地在A4纸上扫了一眼,就把它放在一旁,“据我所知,叶宽和叶容毕业典礼,你没有参加,香姨的50大寿,你也没有赶回去,叶宽的公司开业,你只是从网上订了束花,林向晚,叶宽订婚真的就是那么大的事儿,值得你亲自赶回去。”
不得不说,沈士君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正中红心。
林向晚没想到沈士君的记忆力这么好,这些年她家发生的这几件大事,他居然一件件都记得。见拿出请柬,沈士君仍是不放心,她又立刻想到了一招,“呐,师兄,如果是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你是特工出身的呢。我的事情你怎么都知道的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