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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晚,你又幼稚了吧,这种事情就算你问,人家也不一定会告诉你,告诉你的,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与其自己折腾自己,不如还是不要问了,以后这个人,别再来往了,惹出麻烦,你就知道厉害了。”
龙纪威教训完林向晚,照例的大爷一样的拍拍屁股走了,只留下林向晚一个人发楞。
她也知道龙纪威说的没错,你算老几啊,人家凭什么告诉你这些事情啊?你和他是什么关系?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好事,人家干嘛要说出来只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可那人不是别人,是徐云起,徐云起和她还有叶楠在一个屋檐底下住了那么几个月,她不在家的时候,叶楠总是黏着他,若他真的是坏人,对叶楠干了什么事……而且他现在还又找上门来……她就算躲得过一时,又怎么能躲得过一世?
不行,事关叶楠和自己,林向晚必须把这事儿给弄清楚了。
再见到徐云起,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
他比上次来的时候晒黑了好多,像是从非洲大草原刚回来似的,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阳光火热的味道。
男人的头发理得极短,远远看着就有种彪悍的气息,再加上天气热了,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身上鼓起的肌肉把衣服撑得满满的,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林向晚出了茶庄走过去,离他越近觉得自己脚步越轻,脑子里全是那几个人被徐云起虐杀至死时狰狞的模样,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
徐云起不知道林向晚心里在想什么,见她出来了,就朝她微微一笑。
他笑得很好看,唇红齿白,心无城府的样子,让人完全想不到这样的人也会做出如此残暴的事情。
林向晚上了车,徐云起打开空调。“天气真热起来了,我记得你以前特别怕热的,现在好些了么?我这车空调有些不太好使,你别着急人,等一会就出冷风了。”
热?她哪里感觉到热。坐在这个大杀神身边,林向晚手脚都是凉的。她勉强地笑了笑,说了声,没事,就没再多话。
脑子里想的都是一会儿自己要是问出徐云起那件事,他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宰了直接扔山沟里。
“你今天怎么了?好像特别的沉默?有事?”似乎是看出了林向晚的不对劲,徐云起问道。
“啊,没有啊,我……徐云起,你在去美国之前,是做什么的?”徐云起太直接,让林向晚本能的想要逃避这个问题,但一想到这事儿不是逃能逃得了的,她就硬着头皮问出来。
徐云起明显一楞,然后道,“在那之前,我在别的地方谋生,哪里都去过,主要是在越南和缅甸边境,怎么突然对我的事情感兴趣。”
“老实和你说吧,不是我突然感兴趣的,而是龙纪威他……你见过他,就是上次在茶庄里给我开门的那个人,多亏了他,我现在才能活下来,他算是我的房主吧,他说你以前杀过人……他给我看过那些人的照片……徐云起,那些人不是你杀的,对不对?龙纪威是在故意吓我的,是不是?或者那些人是坏人,特别坏特别坏的人,根本不是你的同伴,你杀了他们也只是为了自保,是不是?”
徐云起没回答,两人之间的交流突然断下来,车里只能听见空调出风口处传来的嗡鸣。
林向晚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下意识地把身体朝着车门的方向靠过去,只等着徐云起有什么歹毒的动作,她就跳车逃生。
可等了半天,徐云起却根本没动。
他只是专注地开着车,好像根本没听见林向晚说过的话。
过了一会儿,林向晚的身体因为较着劲而变得僵硬,她偷偷地想要换个姿式的时候,徐云起却开了口。“是我做的,他没吓你,那些人,都是我杀的。他们是我的同伴,我杀他们,也不是因为他们威胁了我的生命,而是因为愤怒。”
因为愤怒,所以他连杀了七个人,手段毒辣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
林向晚像是被点了穴,彻底的不能动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胆子很大,因为死过一次,或者说死里逃生过一次,人就会变得很勇敢,可是她高估了自己的能耐,经历过一次死亡之后,与死神擦身而过的那种日子,她真的不想再重复一次了。
她现在惜命的很。
徐云起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承认了那些事情,实在让她心惊肉跳。
“吓到了?”徐云起扭头看她,一边说着,脸上还带着笑。
林向晚艰难的咽下了一口唾沫,点点头。
徐云起有些懊恼地揉了揉自己的短寸,“你的房主真有本事,这种机密也能挖出来。这事儿也过去有几年了,好多知情的人都死了,没想到还能有人记得我。呵呵……林向晚,到H市的时间还早,你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一讲?”
他说完这句话,就点燃了一只烟,没等林向晚开口,自己就讲了起来。
“我记得我和你说过,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吧?你可能不知道,孤儿院和孤儿院也不同,就像学校一样,有的学校很大,就能得到很多赞助。孤儿院也一样,大一些的孤儿院,总会有人捐钱捐物,可是像我们那种小孤儿院,没什么名气,要等到一次资助就太不容易了。所以孤儿院里的孩子每当能得到一笔赞助,都会高兴得像过年一样。”
“我记得我好像是十来岁那年,孤儿院得到了一笔最大数额的捐赠,那笔钱现在看起来根本没什么,但在当时,却是解决了我们很多问题。因为那笔钱,我们连着一个月都有牛奶喝,晚上睡觉前还有水果吃,有很多孩子做祷告的时候,都对自己说,如果有朝一日可以离开这里,一定要亲自感谢那位好心人,我不知道他们最后都去没去,只不过,我去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低下头笑了笑。林向晚从他的笑容中看到一丝回忆的甜,但同时,在他的眼睛里,也流露出不可抑制的苦涩。”我其实不应该去的,如果我不去的话,或许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第7章 死别
“孤儿院的规矩是一待到十六岁,就必须离院。所以我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那里,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因为不爱读书,脑子也不大好,所以没什么本事,只能靠给人家洗碗送报打零工赚钱,后来觉得实在是没意思。又攒了一些钱,就想去别的地方看看。那时候年纪轻,脑子里想的也直接,我想着如果能够找到那个捐钱给孤儿院的人,说不定他会留下我,我会好好干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欢到处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年纪小,所以经常会被人欺负。吃苦他不怕,但因为自己穷,所以就要被人怀疑么?店里丢了东西,老板娘最先把质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里干活最勤苦,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个。
“后来我就回了孤儿院,问过院长,院长告诉那笔捐赠是匿名捐赠的,所以没人知道到底捐钱的人是谁,于是我只能通过当年的汇款单查过钱汇出来的地方。那个地方靠近泰国附近,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在地图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买了一张单程机票,然后就奔了过去。”
“你就这样找过去了?你就没想过你会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轻,年轻的她肯定也没有这样的魄力,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根本不知为何物的目标,而且时隔那么多年,就算当初那个捐款人确实住在那个小镇上,可是过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我脑子不好么,一根筋,上飞机的时候都没想到过这个,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来,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徐云起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在哪里还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为他们无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
山路崎岖难行,而徐云起的车技娴熟,林向晚以前喜欢可以把开手动档车子开得风升水起的男人,觉得换挡提速之间的动作很帅。徐云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们不同,因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间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林向晚从来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什么距离感。
所以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莫名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
“事情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个人,简值是如大海捞针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虽然是个小镇子,但至少也有几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