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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
☆、第七十一碗汤(五)
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