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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阉人,便是做了皇帝也无法服众。而不做皇帝,他就一辈子只能当个太监。伺候人的日子过久了,他也想过点自己的日子了,南霜说。
然后他问清欢:“你愿意陪着我吗?”
他还是叫她小烟,虽然他知道清欢并不是小烟。清欢想了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
南霜“看”了她一眼,轻轻弯起花瓣般的嘴唇:“不要小看一个瞎子。”说完,他摸了摸清欢的长发,安抚她说:“放心吧,不会多久了,到时候我们找一个世外桃源,你在那里陪我一辈子,待到我死了,你要去哪里,我都管不着啦。”
“如果我不愿意呢?”清欢试探着问。
“那我就杀了这天底下所有人。”南霜仍旧笑着。“我慢慢才明白你为何出现在我身边,你鼓励我,引导我,帮助我,为的不是我,为的是那些活人。你只是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在我手里而已,不是为我。”他说这话时,言语间难掩失落。“我自然是不配的,但我能抓住的就只有你了。”所谓无论如何,他都会想方法留下她。
要走吗?可以的,等到我死,否则决不让你离开。
清欢说道:“你终日让我无力行动,这可不是要我陪着你的好方法。”
“我知道,这是我的不是,待到我们一起生活,我会好好给你赔罪。”南霜如沐春风的笑了。“可是在这之前我得有点安全感,我看不见你,很怕你跑掉,所以必须这么做,请谅解我吧。”
清欢没说话。
就如南霜所说。他并不留恋权势地位,也没有杀死秦王,而是在假皇帝“驾崩”之后,帮助皇后扶持了年纪最小的皇子登基为帝。小皇子的外家自然不肯成全秦王的狼子野心,两方势力争斗,待到小皇帝能亲自执政至少还需要十年,而这位小皇帝并不是当皇帝的料,聪明有余理智不足,这江山早晚还是得颠覆在他们皇室中人手上。
然后他真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带着清欢到了一处极美的地方,那里与世隔绝,他们在那儿好好的活了几十年。
而皇帝,早已饿死在密室,成为一把枯骨。数十年后皇朝分崩离析,被愤怒的起|义|军一把火烧了皇宫,尸骨无存。
第三十五碗汤(一&二)
那是在黑夜之中灿烂怒放的花朵。
阴暗,潮湿,充斥着绚丽的暗,似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也似来自天堂的叹息。在空无一人的寂静之中,它舒缓而自由地盛开,花瓣墨一般深沉,根茎却是象征着生命的嫩绿色。
随着黑暗侵蚀,逐渐归寂。
你有没有很深的爱过一个人?
为了那个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所有骄傲,把尊严踩在脚下,匍匐于地,只愿他能看你一眼——哪怕就只是一眼,专心致志的,全神贯注的,眼睛里,除了倒映着的你的身影,再也没有第二人。
是深入潮水般的爱,无法停息,无法抹灭,如同烈火焚烧着灵魂,爱呀爱呀,一直爱到你把灵魂焚烧殆尽。
你还是很爱他,只是没有办法再将自己的心捧出来,送上去,让他用刀子割了一道又一道,然后关心地问他:嘿,你的手酸不酸?
你卑微地等待着,等待他能回头看看你,如果能抱抱你,然后安慰你的话那就更好了,但你知道这是奢望,他的眼里看不见你,即使你的身影倒映在他眼中,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也不会是你。
隐蔽在黑暗之中的魔鬼对你招手,想要同你谈一个交易:给我你的灵魂,赐予我的福音。
你答应了吗?
还是,没有?
a城一家高档酒吧里,某个包厢内正在吞云吐雾,几个男人分别盘踞在沙发上,他们身边坐着身材火辣容貌妖娆的女郎。这个地方纸醉金迷,在这里频繁出现或是离开的人,他们只为了钱生活。有人是为了赚钱,有人是为了花钱。
为首的男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拇指粗的金链子,一张嘴笑,便露出两颗大金牙,左边脸上有一抹深沉的疤,面相却生得很好,男人味十足。此刻他将随身带的皮箱打开,推到对面油头米分面的男人面前,笑着翘起二郎腿,“这批货比上一批还要高一个档次,包你稳赚不赔!怎么样,你还满意吗?”
油头米分面的男人单手搂着一个女人,另一手拿起一包看了看,道:“我很满意,但是这个价格……”
“档次不一样价格当然也不一样,不过你放心,我这价钱说出去绝对不会贵!”
两人言谈间定了价钱。正在这时,包厢却被人从外面猛地一脚踹开!众人大惊,女郎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很快便被全副武装的特警们包围了。
包厢在三楼,即使是想跳楼逃跑都不行,经过一番搏斗后,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墙角,很快就被铐上了手铐强行带走。
等到解决了这些人,一个年轻的特警才凑到队长面前,好奇地问:“队长,你说给我们透漏风声的那个人是谁?”
队长敲他脑袋一记:“问这么多,少废话,赶紧走!”
这场肮脏的交易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随后酒吧也被查封,第二天登上了社会版头条——高档酒吧暗藏玄机,竟是毒|品交易大卖场!
一个年轻女人在小报亭门口停住了脚步,摸出两个硬币,和老板交换了一份报纸。她站在马路上将这个新闻看完,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随手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她拖着一个小行李箱,从小巷子口拐了进去。七拐八拐回到家里,一如往常,她的母亲正在晾衣服,父亲则不在家。
童曼站在家门口好一会儿才喊道:“妈。”
正晾衣服的女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第一句话不是问她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也不是问她这半年她都到哪里去了,只是嫌恶地看着她,质问:“你回来干什么?”
童曼垂下眼,不答反问:“妈,我能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吗?”
“不行!”童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快点走吧,一会儿你爸回家看到你又要生气了。”说完,嘀咕道,“真是没用的东西,那么好的男人都抓不住。”
童曼说:“妈,当初你们拿了谭睿一百万的聘礼,我一毛都没要,现在就不能让我在家里住一段时间吗?”
她虽然是在请求,但语气平淡无波,就是那样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童母本来还有点心虚,一听童曼提钱,立刻变了脸:“你个小浪蹄子你还敢说!我跟你爸辛辛苦苦拉拔你长这么大,你不该回报我们吗?!谁让你回来的,我们老童家的面子都被你给丢光了!被人谭睿蹬了不说,一毛钱的赡养费都没拿到,竟然还有脸回家要聘礼?赶紧给我滚!那钱是我留着给你弟弟买房子娶媳妇的,没有你的份儿!没钱你自己想办法去!”
她嘴里又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小婊|子贱蹄子之类的——就好像童曼不是她亲生的一般。
童曼站在门口一直没动,直到童母走过来,当着她的面将门一把甩上!童曼站的近,险些被撞到鼻子。
左邻右舍听到童母的叫骂声纷纷出来观看,对着童曼指指点点,可能都知道她嫁入豪门不久就被蹬了的事儿。当初她嫁给谭睿的时候,大家羡慕的眼红,她的父母更是开心的四处炫耀。但现在还不到两年,所有人都变了一副面孔。
童曼抬头看了看这个小巷子,这是她生长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但从来都不是她的家。
她拖着行李箱,又慢慢地离开了。走出小巷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小姐,需要帮忙吗?”
童曼摇了摇头,男人就开车走了。童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从日光朗朗的上午到漆黑无边的深夜,她拖着行李箱一直走呀走,走呀走,没有停下。
最后她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放着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童曼没想过去那里,但是现在,很显然她无处可去。
目的地是一个小区,童曼进了电梯,到达了那个房子。房子装修的很好,什么都很齐全,童曼把行李箱放在客厅,自己则坐到了沙发上,她静静地看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万家灯火都在此刻陷入安眠,而从此以后,她都是一个人了。
童曼就这样慢慢地在这个小区里生活下来。她在不远的一家小吃店应聘了店员的工作,每个月两千块钱包吃住,童曼没有住在店里,她每天都按时去上班,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就是那样安静而死寂。很多时候,同事们都觉得她不像是个活人,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
到了晚上,童曼回到房子里,安静地坐到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