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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执俊脸一红,他小时候在陆侬面前没脸没皮惯了,突然让他正经一下他反而有些不习惯,于是咳嗽两声,正要开口表白,却听见陆侬低低地道:“人言落日即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
“你想家了?”云执担心地问。
“嗯。”
“想家的话那就回去吧?”他自告奋勇。“我可以带你出宫,以后都不回来了!你想看遍山河风光,我们就一起去看,你想回家,我就陪着你回,好不好?而且落日虽然美,朝阳更令人心动更有生命力呀!”
“呵,跟个孩子似的。”陆侬被他话里的认真逗笑,然后轻轻叹了口气。“我再也回不去啦。”
她的语气是莫名的哀伤和怀念,云执却不相信:“为什么不回去?难道你的家人不肯见你吗?”
“……我没有家人了。我的家人……都死了。”陆侬抬头望月。“死了很久……很久啦。”久的她都快要忘记了。
她习惯了不让自己去想,去回忆,那样的话,苦痛就会少一点。但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她永远不会后悔。
“以后你不是一个人。”云执突然握住了她的手,神色认真,“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执儿最乖了。”陆侬笑笑。
云执说:“你这样笑不好看,你不想笑就别笑,难道在我面前你也需要伪装吗?”他认真地问,“侬侬,我喜欢你,你做我的妻子,好不好?”
陆侬深吸一口气,她想哭又想笑,于是导致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怪异,可在云执看来,没人比她更美了。“……我们的身份,是不能在一起的。”
“我知道,没有关系。”云执坚定地说。“我可以不当皇子,我们一起离开,再也不回来。”
“可是我觉得你会是个好皇帝。”陆侬温柔的视线简直要看进他的灵魂里去。“你征战两年,期间一定目睹了不少死亡吧,民间穷苦百姓过得是什么日子,你肯定知晓。当今皇上一心求仙问道,不思政事,朝廷之中蛀虫无数,百姓民不聊生,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难道你在看到这些的时候,没有过理想和抱负吗?”
云执语塞。有的。他在边疆的时候看惯了死亡,也看惯了平民百姓过得那样凄惨的日子,但与此同时,皇宫里的宫妃皇帝却有着至高无上的享受!灾荒的百姓被饿得吃树叶啃树皮,田地里连野菜都寻不得,而宫里的妃子用上好的燕窝漱口还嫌燕窝煮的不够香浓。
父皇不是个好皇帝,他在位这些年,政绩每况愈下,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就要有农民揭竿而起了。
“你会是一个好皇帝的。”陆侬非常相信云执。“没有人比你更好了,皇上只有两个儿子,你不做皇帝,便要让大皇子做,难道你愿意吗?即使你愿意,不在乎这个皇位,可是大皇子当了皇帝,百姓们还有好日子过吗?”
云执沉默不语。大皇兄看似温文尔雅,实则最是心狠手辣,在他眼里,人命不是命,他三岁的时候就知道指着看不顺眼的宫女说杀杀杀,父皇任命他为钦差的时候,更是只视人命如草芥,没有丝毫爱民之心。
父皇是昏厥,大皇兄若是当了皇帝,便是暴君,他们谁都不是明君,不适合掌控这个已经千疮百孔的国家。
“……就算以后我当了皇帝,我也只要你一人。”
“拿什么名义呢?”陆侬轻声问。“我不能做你的妻子,也没有办法名正言顺地站在你的身边。执儿,你长大了,就不需要我了。”
“所以你才对我越来越冷淡吗?你想拒绝我,让我主动离开你?”云执质问,“侬侬,我只是不说,不是傻子,不要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我从你身边推开,偶尔有一次抱紧我,接受我,对你来说就那么难吗?你爱我,我知道!”
陆侬眼神惊惶。
“你的眼神根本骗不了人,你每次看到我的时候,比谁都亮。”不顾陆侬浑身僵硬,他捧住陆侬的脸,指腹柔柔的摩挲她的唇瓣和米分颊,“侬侬,我们彼此相爱,难道不应该在一起吗?我想跟你一起看日出,想光明正大的牵你的手,想把这世上一切最好的都给你。所以不要拒绝我,也不要推开我,接受我,拥抱我。”
世界上能有多少相爱的人可以长相厮守?
陆侬凝视了他很久很久,才终于意识到,那个悄悄躲在冷宫因为思念母亲而哭泣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顶天立地的大男人。
和她印象中的那个人,既一样,也不一样。
她轻轻覆上他的大手,吻了一下他的手心。
这一夜,云执没有离开。
第二天早上,冷宫的床上,两人拥抱亲吻,耳鬓厮磨,如同树与藤,生死交缠,不愿分离。云执低低地说着情话,陆侬静静地听。当他说两人要生生世世的时候,她却笑了:“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辈子就好。”
她不敢贪心,也没有资格贪心。
“就要生生世世在一起,我敢发誓,我生生世世都会只爱你一个人。”云执吻着她的唇瓣,不想和她有片刻分离。
陆侬闭上了眼睛,嘴角笑容浅淡而幸福。她梦想追求的已经得到了,人啊,就是这样贪心。找不到他的时候,她一心只想找到他,看到他好好的就能满足。现在找到了,她又乞求老天爷让她再多活一阵子,让她再多看看他,能多活一天也好呀。
舍不得呀,真的舍不得。
不想分开,可不可以就不要分开?陆侬反手抱住云执,说:“你该起身了,趁着天色未明,回你的寝殿,收拾一番换个衣服,你不是有事要跟皇帝说么?”
“……你怎么知道?”问完这句话,云执嘿嘿一笑。“咱们果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陆侬笑:“快起吧。”
他走的时候真舍不得她,恨不得把她变小一点装进胸口,这样的话,就算和父皇说话也能摸摸她亲亲她,一秒钟都不想分离。爱情来得太自然,太过水到渠成,甚至来不及拒绝和怀疑。
他坠入爱河,无法自拔。
今年西北一带闹蝗灾,皇帝派了许多钦差大臣过去,最后都是无功而返,云执准备亲自揽下这个活,他在边疆打仗的时候曾经听说过蝗灾,虽然未曾见过,但却得知不少根治的法子,所以想试试。因为蝗灾太盛,不知为何竟引发了瘟疫,两场灾难都是致命的,偏偏聚集在一起,皇帝为此已经愁白了头发,也实在是没办法了。
要是按照大皇子云赞的说法,那就是干脆利落的将病人关在城中焚城!瘟疫的来源一断绝,自然就好了。至于蝗灾……可以慢慢想办法。
要是真的走投无路的话,皇帝绝对会按照云赞的提议做。毕竟死一个城池的百姓,比死更多的百姓来的划算不是么?
可做皇帝怎么能这样罔顾百姓死活?云执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主动请缨要去西北。皇帝素来喜爱这个小儿子,心下不舍,便要拒绝。只是拒绝的话还没出口,大皇子竟也跟了上来,说是愿与二皇子一起做这个钦差,共同商议西北之事。
皇帝这下犯愁了,他可就俩儿子呀,那么危险的地方怎么能让他们过去?要是他们有个什么好歹,他的皇位日后要传给谁?
所以他严词拒绝了,可惜拗不过两名皇子坚持,最后皇帝还是投降了。
第二十三碗汤(四)
虽然皇帝答应了,但却派了好几名太医一起随行,并且叮嘱二人决计不可任性行事,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两人嘴巴上都答应了,至于心里怎么想,那谁知道呢?
其实云执想要救人是一部分,想要带陆侬出宫也是个很大的原因。自从他认识陆侬以来,她就一直住在冷宫里。冷宫凄清,没有人伺候也没有人送饭,她永远都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只有在自己去的时候才会多几分人气,而他不想让她再孤单下去了。
所以和大皇子分头出发的云执很欢快地把陆侬偷渡出府,并且让自己的手下还有太医都喊她夫人。虽然大家都很奇怪二皇子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个夫人,但是主子既然这么吩咐了,自然就有主子的道理,他们只要奉命行事就成了。
陆侬也是头一回被喊夫人呢,她坐在马车里,出来的时候什么也没带,除了那把很漂亮的油纸伞。
云执很喜欢看陆侬撑伞的样子,袅袅娜娜,如烟里雾里,似画中仙。但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觉得离陆侬很遥远,所以他很迷恋与陆侬的肢体接触,可惜陆侬对他限制非常严格,三天才给一次,而且真的就只是一次,平时摸摸抱抱都可以,一旦云执想要提枪上马她就会翻脸,久而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