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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趁着空隙,勉强抓住思绪:“你并不记得我。”
在小世界的时候,叶锦流露出来的态度,的确并不知道她究竟来自何处的。那人看起来,似乎只是世界里面的人物罢了。
白鸩笑笑:“有时候,我不能记得你。”他贴在她耳畔,轻声道,“你只用知道,即便我不记得你,也绝对会在你身边陪着你。”
衣服被剥开,赤条条的羞耻感蔓延上来,她伸手抱住白鸩:“你不能和我说太多,对不对?”
“对。”
她眼波似乎流转了几下,很快被弄得思绪模糊。
四周是涌动的汪洋,她就是其中一叶扁舟,只能随着浪潮漂浮。
在理智抛弃她之前,恍恍惚惚,有个念头飞快升起来,又飞快落下去。
——被救的人到底是谁?
是她在救白鸩,还是白鸩在救她?
。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很有意思的一个话题。
异地恋每次见面的时候,都会做些什么?
那其中大部分回答都能很好诠释现在所处的状况。
白鸩那双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里面流动着的是潋滟温柔的星光。
“三天到了。”千绯松开原本被他扣住的手指,微微一笑,“我该进入世界了。”
白鸩摸摸她的头发,叹了口气:“早些回来。”
。
花璐今年二十二岁,是个有如偶像剧可爱女主角的小姑娘。
有点冒失、正义、一根筋、容易冲动、乖巧的时候像只兔子,不乖的时候像只小野猫。
用凌渊的话来说,就是:“野性十足,让人想要征服她。”
家猫早就失去了灵性,只会一味臣服。哪儿比得上会跳着脚插着腰大声反抗的小野猫?
凌渊第一次看见花璐是在夜店里面。
头顶五颜六色的光芒扫下来,那姑娘硬生生将亮闪闪的、贴合身体曲线的性感衣服穿得可爱。她戴着猫耳,游走在声色场中,小心谨慎地询问宾客是否需要喝酒。
这姑娘画风和夜店的画风不一样,还带着女大学生特有的清纯,凌渊端了酒杯远远看过去,只觉得灯光落在她的猫耳上、眼睛上、嘴唇上,都格外叫人兴奋。
身体深处似乎能产生出来某种叫做“冲动”的感觉。
这么可爱的姑娘,不被盯上才怪,没过上多长时间,就有醉醺醺的中年男人上前来,一把拽住那姑娘的手腕,将人往自己怀里拖。
姑娘抿着嘴,满脸倔强不服,挣扎着说:“先生,请你自重!我们这里是正规场合!”
正规场合?
凌渊差点没因为这句话笑出来,她怕是还没有看到那后面的灯红酒绿。
天真可爱的人不应该存在在这个场合,这和自己美学不符。在凌渊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走到了姑娘面前。
几乎算得上轻飘飘地帮她解决了麻烦,然后笑得邪气:“你不适合这里,来我的公司上班,保你衣食无忧。”
这句话不知怎么的,就刺中了小野猫的自尊心。
她几乎跳起来涨红了脸反驳着:“我怎么就不适合这里了!我也有认真工作的好么,你少在那里瞧不起我!”
“我才不去你的公司!我要的是认真赚钱,靠自己双手赚钱,我不想坐享其成!”
“还有,我是个干净的人!你少想着包养我一类的,我拒绝!”
小野猫说完话,还哼了一声。
鼻息里面轻飘飘冒出来那微弱一哼,好像什么小动物在撒娇一般,婉转撩人。
凌渊笑起来:“谁说包养你了?我当然是给你认真工作赚钱的机会,小姐,请你放心,我也是开正经公司的。”
“谁是小姐了!别乱喊!”见他中指和食指之间夹着张名片,她满脸不情愿地接了过来,“我会考虑的!”
据说花璐的父亲生了病。
需要一大笔医疗费,所以花璐不得不想个来钱最快的方式——就是在夜店里面卖酒。门槛低,来钱快,虽然有点危险,但是她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
可是眼下还有更好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花璐犹豫了两日,还是选择了去凌渊的公司上班。
她总觉得,进入夜店厮混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凌渊也不是好人,值得她防备。
而且,那男人自信又似乎看穿一切的模样,实在是让她讨厌!
之所以会犹豫两日,就是因为自尊心作祟,莫名地不想让笃定的男人得逞!只可惜现实不得不逼着她屈服!
花璐进了公司,成为了凌渊的私人秘书。
她野猫似的逆反态度并没有因为工作就消减,有时候还会故意和凌渊唱唱反调,也敢当着众人的面对凌渊甩脸色,指责凌渊做的不对,或者说和凌渊吵吵闹闹。
愈是反抗,凌渊就愈是兴奋。
得知花璐家里的问题之后,更是让花璐当了自己的小女仆。每小时按百算钱,一天下来接近小一万,可谓是十分大方了。
花璐当然选择了向钱看齐。
凌渊就在这种欢喜冤家一般的相处之中,发现了花璐身上的纯真清澈,还有绝对的正义感。不知不觉之间,他对花璐的感情就有些变化起来了。
他分不清楚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感觉。
和花璐在一起的时候,就算是斗嘴,也觉得看到了阳光。看到花璐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又有些吃味。像是要守护妹妹一般,有着极为强烈的保护欲。
——还有愧疚。
若有似无的愧疚,不知道到底是对谁愧疚。
因为,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假面后的她2
未婚妻名叫袁千绯,是袁家的大小姐。
从小身体就不好,两天一小病,三天一大病的。
他总觉得,每次和袁千绯见面,似乎都是在医院里面见面的。
前段时间,袁千绯又因为胃病住院,身体虚弱地不得了。凌渊抽不出时间来陪她,就把小女仆花璐给派了过去。
以前在夜店工作的时候,花璐也接触过一些有钱的大小姐。
那些女孩居然还会在这种地方玩耍,看起来就不太正经。也不知道有钱的大小姐是不是都这样!
而且,她们脾气也不好,总是喜欢欺负人。
所以,一半是因为对方大小姐的标签,一半是因为对方“凌渊未婚妻”的身份,她对于照顾袁千绯的事情,总是不甘不愿。
好在从凌渊口中套了几次话,又从公司其他人嘴里的介绍,她多少了解到了一点袁千绯相关的事情。
还算是不错。
据说这个大小姐,一点儿都没有小姐脾气。大概是因为医生说了她必须要保持心平气和的状态,少生气,少激动,所以袁千绯不管对谁都很是和蔼温柔。
她性格算是很好相处的,据说,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发过火。
和谁急红眼的情况都没有,在众人口中评价很高。
是真真一朵盛世白莲花!
花璐略微放下心来。
后来到了医院,和袁千绯相处了好几天,发现对方确实人前人后都是一副温柔的样子之后,这就彻底放松了。
她是个闲不住的性格,医院里面枯燥的陪护让她觉得很是乏味。
要不是为了赚钱,她一辈子都不想这样无所事事地呆在医院里面。
为了给自己找点乐子,花璐就想了无数种办法。各个病房里面串门儿,帮着护士传话,实在是没事儿了,她甚至还会帮着清洁工打扫卫生。
可又因为她冒冒失失的性格,经常会好心办坏事。
不过大家并没有责备她,反而觉得她热情活泼,是个小太阳。
这导致了一个结果。
有时候袁千绯的陪护去跑个什么手续,身边没人了,她想要让花璐帮帮忙,却根本找不到花璐人影。
好几次输液的时候,液体都见底了,花璐也没察觉到问题。
不过这些事情,让医院的护士帮忙也能完成。
最关键的一点是,花璐为了帮助清洁工,减少清洁工的工作,拿了一套清洁工具在自己房间。说是平时房间里面的脏东西就自己来打扫。
结果,她带着这些东西,不止收拾自己病房,还时常帮着其他病房的人收拾一下。
当然,帮着别的病人削个苹果、端茶倒水更不在话下。
手脚勤快是好事,但也得分场合。
别的病房的人白捡了便宜,自然喜欢花璐,可袁千绯却不堪其扰了。
她身体虚弱,很多时候都在睡觉,花璐跑来跑去,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她说了不知道多少次,让花璐安静。可那女孩顶多能消停五分钟,然后在隔壁的人喊一声“花小姐”之后,马上大声应答一句,又咚咚咚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