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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觉得自己没错,但是,他还是慌了。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粉丝里,有一个是富家女。
于是,就有了丁一接到那位富家女的电话的事情。
前面,终点作者风采花睡粉丝闹得沸沸扬扬的,不少人还表示不相信,说是文品见人品,他这么多年没有断更过,没有在文中收过妹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睡很多个粉丝的人。
然后没过多久,就看到人家置顶了道歉微博。
众人简直是目瞪口呆,居然有这样的操作!
文圈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
当然,两个人的真名都打了码,但是,问题是,性别还在。
不少人都惊叹,“我就说,好多的人称代词都是混乱的,原本我以为作者他她不分,搞了半天是他直接把女主角改了性别,替换人称代词的时候,替换得不干净。”
更多的人是在气愤,人们本来就对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这种行为非常的厌恶,更何况他不但窃取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有这个劳动成果作恶,更加让人愤怒的是,对方还是盲人!
接着,就有技术帝,依靠以前王颂发过照片,把王颂直接人肉了出来。
人肉出来了以后,顺手把他的所有黑历史打包给他周围的人都发了一份。
丁一居然也收到了。
因为,对方发的是跟王颂有个Q/Q来往的人。
这下王颂算是出名了。
丁一和王颂并没有上法庭,因为律师告诉她,起诉的过程实际上是很麻烦的,最后也只能是道歉赔偿等民事责任,律师跟王颂沟通了以后,王颂被吓傻了,立马表示愿意道歉私了,所以她们算是私了的。
原本闫浩宇还觉得不够痛快,但是没有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王颂那边,公司所有人都收到了那份邮件。
他原本在公司人缘很好,因为出手大方,给大家买点吃的,出去吃饭也都是他请客,平时公司买东西,他垫付点钱,都不是问题。
但是现在,看到那份邮件,所有人看过来的目光就不对了。
他们原本都以为他是个富二代,有人问过他,他也默认了,现在才知道,是个吸二代。
这心里得多黑暗,才能三年如一日地从一个盲人姑娘身上吸血。
在公司里,所有人都把他当作透明,他想要买点东西讨好大家,却又想起来,他的存款都赔给丁一了,还欠了不少……
原本对他和蔼可亲,经常帮他的同事,话都不愿意跟他说一句。
因为他平时太高调了,这一次算是带着他以前爆过的照片,红出了圈外。
再加上睡粉丝的事情,原本还因为他的作品而相信他的人,现在几乎是加倍回踩。
闫浩宇把网上的言论看了一遍,又得知对方失业了,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可是这样一来,丁一就没有可以人帮她翻译了。
因为游戏公司那边看中的是男主向,虽然说作者换人了,但是依旧来联系过丁一,但是丁一并不想把女主换成男主,于是,只能作罢。
闫浩宇想起了她语音码字的时候,自己被陷入她创造出来的世界,他现在已经能够摸清楚一个规律了,就是,在她情绪波动较大的时候,他能够看到她的世界。
而她写想说的时候情绪波动是有多大,他才能看到整个世界。
所以,闫浩宇思索着,自己能不能情绪波动也大一点,让她看到自己的世界。
但是一直没成功过。
当然,网上不少人都愿意免费帮她把语音转成文字。
但是丁一到底不愿意麻烦陌生人。
而且,她还是想回晋江,因为她并不准备把女主变成男主。
闫浩宇想了想,再招一个人帮忙的话,还是会存在同样的风险。
然后想起了丁一没怎么用过的电脑,他思索着,写字不行,打字可以慢慢教。
反正他现在也不知道做什么,而丁一……是真的喜欢小说世界。
看她的情绪波动就知道了。
于是,闫浩宇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丁一。
丁一愣了一下,她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就想过学键盘打字,但是她看不到,完全没有办法学。
闫浩宇在瞬间又看到了万花朵朵……
看得出来,这是非常高兴。
只是,他现在也很高兴,为什么没有办法让她看到他面前的事物呢?
第12章 操碎了心
如果说别人是万事开头难。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油。
最后,才发现购物车里堆了好多东西。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