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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跟这儿有问题的人有什么好计较的,没得坏了我们的心情,我还想一会跟你一起到那林荫大道去散会步呢,我可听说那里景色可漂亮了,我想跟你一起去走走。”说完简儿也不等那个娇蛮女孩有什么反应,朝两位托尼先生点了点头,直接一接雷就要离开。
简儿算是看出来了:精致到似乎极点的妆容,衣服是虽说看不出品牌,但是只要长眼睛且眼没花就可以看出来的绝对高档货,出门身后跟着女仆随着提供最精心的服务与照顾,外加站着虽说离了三步远,但绝对仍处于最保佳保护范围的站位看得出其训练绝对有素……,还有那位那眼睛长在头顶上,仿佛世上所有人在她面前都要让三分的态度看得出来这位出身绝对不凡。
这虽说自己不怕吧,但是实在没有必要为了这么个不懂事的小丫头破坏了自己今天难得的好心情。而且像这种有公主病的人跟她说理是说不通的,最简单的,直接的办法那就是把她当空气,不要大意地无视她吧!
“大胆,你给我站住!”果然见简儿居然敢无视于她,骄蛮女孩子大叫起来。
果然,简儿的动作可远比用语言的杀伤力要大得多了,直接将那娇蛮妞儿给气得一佛出窃,二佛升天的。
简儿在心里翻了一个小白眼,理你哟!充耳当不闻,直接将那刺耳的叫声当噪音处理了,挽着自家亲亲男友的手头也没回继续走外走。
“佐罗、彼得拦住他们两个!”小手一指,娇蛮女孩子朝自己的两尊门神,不对,是保镖直接下令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望着挡在自己面前的两个高大身影,沉着一张脸转回身来,她不想惹事,但是也并不意味着她怕事,特别是刚刚去了心魔的简儿心神正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状态之下,最是受不得激。
“将我的手帕还给我!”看到自己的保镖将人给拦了下来,娇蛮女孩得意地一抬下巴,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朝简儿伸出了手。
“我倒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拿了你的手帕了?”简儿这会真给这四六不清的强盗逻辑给气乐了。而此时看到情况似乎不太对的两位托尼*罗伯特低声吩咐了一旁的营业员一句什么,见营业员点了点头,推开内室的门走了进去后,这才跟着自家兄弟托尼*托马斯脚步走了过来,然后阵营鲜明地站到了简儿身旁。
“刚才的手帕,我说我买下了你没听到吗?”娇蛮女孩盯着简儿装帕子的那个袋子,刚才指尖的那种美好触感她至今依旧有种恋恋不舍的感觉,是她的,那么好的东西只能是她的,她都没有这么好的帕子,这个贱民怎么配拥有?
“这是一万F郎,足够了吧。”娇蛮女孩拿出支票本刷刷刷写了起来,然后将写好的本支票一撕朝简儿递了过来,“好了,现在将我的手帕还给我!”
“你说你买了我就一定得卖吗?”简儿眉一掀,这***是个什么逻辑,而且张口闭口的自己这手帕都是她的,她丫属强盗的吗?!而且瞧她优越感十足的样儿,居然拿钱砸人,好像天下就数她最有钱似的。一万F郎,好多哟,可是钱再多,她不乐意卖你又能怎么着。
再说了,一万F郎看着是不少,可是,呵呵呵,如果她当真想卖这块方帕的话,这屈屈的一万F郎真的够吗?简儿犹记得这方帕还有她那些用同种料子制成的襦裙刚到手的时候,因为好奇(毕竟看起来如此神奇的布料,是个人都难够克制不住好奇心不是吗?)简儿曾问过绣娘这些料子是怎么做出来的,如果不难的话,简儿还真想自己试试。
可是结果绣娘一说,简儿曾点没一脑门子给栽到地上,我滴个妈妈哟,如此复杂的制造工序,哪里是人能够完成得了的啊(小海:难不成绣娘就不是人了?简儿:没错,她是鬼。小海:……)。
其实也怪不得简儿,实在是想要织成这种料子不是一般的难,而是实在太难太难了。
首先想要织成这种料子所需要的丝就必须是一种被称为月华天蚕的近乎绝种了的蚕所吐的丝才行。别看月华天蚕吐的丝华美,可是这玩意儿实在太过于娇贵,一般人根本养都养不起。
因为虽说这月华天蚕也叫蚕,但它跟咱们所认识的蚕虫有有着天大的不同,首先是个头,成熟的月华天蚕的个头是咱们所认识的蚕虫的至少三倍大,而且全身透明如玉,隐带如月光般皎洁的光华,而这也是月华天蚕名字的由来。
这种蚕长得好看,但是饲养起来却十分之困难。因为他们必须生活在毫无污染,并且充满灵气的地方(比如简儿的幽莲空间),其次,这种蚕味口也刁,这玩意儿吃的可不像普通蚕虫那样喂个桑叶什么的就成了,这玩意儿吃的是一种被称为荧华藤的藤草的嫩叶。
而荧华藤极为难寻,概因此藤非灵土不生,非灵泉不养,跟那五彩天蚕同样属于娇贵的玩意儿,这荧华藤寻之都难了,更何况如果只食其嫩叶的话那养起来可不就更是艰难,因为这需要荧华藤的量太大了。
仅仅是这样就够了吗?呵呵,那你可就太小瞧那五彩天蚕的了。除了对环境还有口粮的挑捡外,这玩意儿还有一与其他蚕虫完全不同的爱好,那就每日清晨必饮晨露,而且还必须得是灵植嫩叶之上的露珠,而且还不能只是一种,时不是换换口味才符合这月华天蚕的习惯。
这也是简儿的幽莲空间,要不换个地儿,想养活这么个玩意儿那根本就是做梦,想都别想。这月华天蚕虽难养活,但幸而如果达到它的生活条件的话,养成长大所花的时间倒不需太长,从出生到成蚕仅仅需要一月的时间。
茧成后则必须马上抽丝取用,因为如果不马上抽丝,这茧上那如天蚕一般的光华就会慢慢褪去,光茧化为白色时,里面的蛹就会化蝶破茧而出,产卵三至五枚后死亡,而那茧壳也就废了,因为那化为白色的茧壳的丝就会像被抽掉了所有生命力一般,一触即碎。而茧上抽出的这丝则必须用特制的药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才能够在保存其特有光华的同时使它兼具柔韧的特质。
单丝织布则轻若无物,多层叠加之下却又透气保暖,如果贴身穿着则可使肌肤水润光滑,延缓肌肤的衰老。所以这玩意足以令所有知道它的女人们为之疯狂,一掷万金都再所不惜。
按着那绣娘的说法,这月华天蚕的虫卵还有荧华藤的种是她们祖上传下来,并且有秘法保存下来的,可保其万年不死。只不过因为实在找不到可供培育那荧华藤还有养那月华天蚕的地儿,所以她们祖祖辈辈只敢传承而不敢将之使用。直传到绣奶娘这辈儿,要不是因为简儿的空间这环境实在太符合这月华天蚕的生存要求了,绣娘也不敢冒然解除秘法将那月华天蚕给孵化出来。
所以说哪怕只是单纯一张素色月华天蚕蚕丝所织就的绢布就价值连城了,更何况是经绣娘巧手而成的的,足以用艺术品来形容的绢帕。如果当真要卖的话,别说一万F郎了,就是十万,百万F郎那也值当。
现在倒好,这位只是拿出区区的一万F郎就敢跟她摆那一张晚娘脸,拽啦吧叽的像是给了她多大的恩惠似的。切,谁希罕!
“一万F郎,呵呵,真是好、多、啊!”简儿冷哼一声,指尖一曲,将那张支票一弹扔回了那娇蛮女的脸上,“可惜,我、不、卖!”
“怎么?嫌少?!那么你想要多少?两万?三万还是五万F郎?”娇蛮女孩尖叫起来,“我告诉你,你别太贪心了,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简儿直接截断了这位的话头,这东西是她的,是自用,是送人,还是怎么滴她说了算,这位是个什么意思,想强买不说还想用威胁的不成?!
“我能拿你怎么样?”娇蛮女孩下巴一扬,叫了一声,“佐罗、彼特,给我将我的手帕给我‘拿’回来!”
“是,大小姐。”两个保镖一左一右走了上来。
“好了,女士,如果你不想受皮肉之苦的话,最后主动将大小姐的东西拿出来。”其中一个留着带着几分不拘的中长发的保镖先开了口。
“佐罗,跟他们那么多废话干嘛,先将大小姐想要的东西拿回来再说。”另一个保镖一边将手指给折得“咔咔”作响,一边露出一副不怀好意的笑容朝简儿围了上来。
呵~,瞧阵势,还真抢啊!简儿的眼危险地眯起,看来那个娇蛮的家伙当真是被人给宠坏了。想要的东西就拿钱砸,别人不卖就强抢,而且看那两保镖的表现,那副业务熟悉的样子,像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