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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猎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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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莫风几乎要开口回绝了,可是看了一眼身边正在向自己使眼色的易非,莫风默然了。光明猎人能有今天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仰赖易非掌控的庞大的地下线报系统,这套人事每年是要用很多钱维持的;还有刑天的枪械、易非的电脑器材以及三人奢侈的物质生活享受,这些开支都极其巨大。而莫风生性懒散,又正义感过剩,老是接一些什么酬金一块钱的任务来做,这几年实在有点坐吃山空的趋势。十亿美金,这是任何正常人都无法拒绝的一个数目啊!
莫风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烈日舞的笑面如花,彻底的泄了气。看来,这个大老板应该很了解光明猎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对漂亮的女人没有免疫力;更何况,世上又有几个男人会忍心让这样出色的一个美女露出失望的表情呢?再说了,既然不服气被人摆布,为什么不借完成任务的机会,把这个幕后的大老板查出来,挽回面子呢?
“好吧。”莫风清了清嗓子,道:“这生意我接了。”
烈日舞如释重负的一笑,飞快的从长袍底下取出一台笔记本电脑,走向易非,说道:“来,先转帐一亿美金的定金,然后给你们第一个目标人物的资料。”
当两人在等待电脑转帐的同时,烈日舞在电脑上调出了第一目标的资料。在精巧的显示屏上,首先跳出的是一幅漫画:一只凶恶的狼扑在一个中年书生的身上,张嘴欲噬;那中年书生一脸的凄惶,大声呼救,傍边撒了一地的线装书,还有一个空布袋。
漫画是用油画的画法画的,异常逼真。尤其那只恶狼的凶残嘴脸,半人立的凶像,令人心悸。任何一个具备中国古文化常识的人都能看懂这幅画里说得故事——中山狼!
莫风一点没觉得在这样严肃的场合看到这么一幅漫画有什么幽默。他倒吸了一口气,看看烈日舞,再看看易非,一字一顿的说道:——
“原——来——是——他!”
第六节 中山狼
中山狼。
中文名:曹杰。
性别不详,疑为男性。
年龄不详,应在20至50岁之间。
外貌不详,近十年来见过他本来面目的人都已经是死人。
身高体重不详,疑为高瘦体形。
国籍不详,出生地为越南。
特长:自由搏击、格斗擒拿、易容变形术、用毒
越南近二十年来最负盛名的恐怖分子。当年在战火中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心理变态的杀人高手。他初出道时逃奔香港,独闯黑道,被当时洪门如日中天的掌门人查哥看中,收为头马。从此洪门一统香港黑道的地位更加稳固,就连胆敢跟查哥作对的几个老外警司,也逐一在自己的寓所离奇暴弊,死状极惨。
查哥很欣赏曹杰的敢打敢拼,心狠手辣。于是查哥将自己漂亮的妹妹嫁给曹杰,还包下一层酒店,为他举行了盛大的仪式,扶他抗把子上位,预备将整个九龙交给他打理。结果就在典礼当晚,惨剧发生。
曹杰突然发难,先将一种服后能使人筋骨酸软,无法站立的名为“TTEP”的无色无味的药物投放入酒水食物之中。待众人纷纷中毒倒地之后,曹杰关闭酒店大门,回到宴会现场,开始疯狂虐杀与会宾客。
现场三百七十多名宾客几乎全部罹难,辛存的两男一女全部变成了疯子,只要一见到红色的东西,尤其是液体,就会发出歇斯底里的嘶喊尖叫。据后来香港警方透露,事后去现场收集证据的警察,每个人鞋底都带出来一层厚厚的血浆,整张酒店的地毯都已经被浸透了,踩上去如同在低洼沼泽中行进。
死得最惨的就是查哥兄妹。查哥的两排肋骨全部被剜出来掰断,插进他自己的嘴里和肚脐里;查哥的妹妹,也就是曹杰本人的新婚妻子,整张脸被按进气锅里烫熟,然后被钝器从下体插入,从咽喉捅出。
惨案发生后,香港警方第一时间封锁了所有消息,惟恐引起社会恐慌。事实上,所有参与那天调查的香港警察不久后全部辞职,移民的移民,移居大陆的移居大陆,没有任何人愿意留下面对这样一个凶手。
事后各路人马对此事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调查,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没有人能够解释曹杰杀人的动机。一直到多年以后,人们才从曹杰的后继行为中恍然,他杀人根本没有理由,对他而言,疯狂的无阻碍的杀人是一种生活必需的快乐,他是为了杀而杀。因为查哥对曹杰有大恩,而曹杰却如此回报,更加上他的嗜杀,当年江湖上的人就送了他一个外号,叫“中山狼”。
上世纪九十年代,曹杰犯案累累,罪行滔天。他是国际佣兵中唯一一个靠恐怖活动为生的,专门为各种恐怖组织办事,制造屠杀和恐慌,收取佣金。象他这样把个人爱好和本职工作结合的这么好的情形,在佣兵界并不多见。
九十年代初,中山狼在柬埔寨发动毒气攻击,毒杀赤柬游击队的残余组织一百多人;两年后,在爱尔兰策划连环投毒案,杀三百余人;九十年代末,曹杰在中国外海小岛上度假,因被过境的渔民“骚扰”到,曹杰身负重武器出海,毁台湾、大陆两地渔船十四艘,各船渔民全部罹难。
象这样的一个杀人疯子,自然会引起各方不满,世界各级警务机构对此人的处理意见都只有一条:一旦遭遇,只要死得,不要活得,不必给他接受审判的机会。黑道上的各路人马也是对他恨之入骨。两年前,纵横海疆的东南亚船业霸主,“浪侠”东青哥,纠结了黑白两道十余位顶级高手合剿中山狼。以东青大哥之能,十几个高手相帮,居然还是被他在杀了三个高手之后成功逃脱。当然,“浪侠”之名也不是白叫的,在激战中,东青亲手砍下了他的一条狼手。
从此之后,中山狼宛如人间蒸发,销声匿迹。江湖传闻曹杰断手之后干脆装了一个钢制假手,做成狼爪的样子,格斗时的杀伤力更胜昔日。
想不到,烈日舞的大老板要自己杀得第一人竟是这样一个恐怖的角色。其实当莫风初听清任务酬金是十亿美圆的时候,心中还在暗笑,这个大老板不是钱多的烧不掉了,就是个大头。现在他才明白,大老板实在是个精明人。十亿美金也实在是个很公道的价格——如果后面要杀的这九个人都有中山狼这个“档次”的话。
想到这里,莫风饶有兴味的打量着烈日舞。这个奇特的美女,以及她所代表的那股势力,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居然敢跟十个象中山狼这样的顶级人物结怨,还要将他们逐个杀死?不过至少有一件事情让莫风释然了,也就是赚这十亿美金不用有什么良心上的压力,如果要杀得都是曹杰这种人的话。道义上说,杀曹杰这样的人渣,别说是一亿美金,就算只收一块钱,只要能干掉他,莫风都会去做的。
电子转帐在这个时候完成了。莫风轻轻的舒展了一下手脚,这是他在大战之前常有的动作,对烈日舞说道:“留下你的联系方式给易非,给我们一点时间去查这条狼的行踪。查到了我们会先通知你再行动。”
“不必了!”烈日舞嫣然一笑,回答的十分干脆,道:“我们已经帮你们查到了他的行踪和落脚的地方,我现在就把线报给你,你只需要动手除掉他。一晚上就搞定,第二天就收钱,就这么简单!”
莫风听着,轻轻的撇了撇嘴,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说不出的自嘲。是啊,自己早该想到,大老板有能力查获他光明猎人的行踪,自然也能查到中山狼的落脚点。神通广大,真是神通广大!
烈日舞在电脑上输了几个密码,随即跳出一张电子实时截图来,屏幕上出现了一家典型的英国酒吧。低沉的老乐队,宽大的大厅,窄窄的舞台,穿得象去听歌剧一样西装笔挺的绅士客人。
“后天晚上,中山狼将出现在这个酒吧。解决掉他!”烈日舞说话的语气,平静的象在请莫风解决一盘生菜沙拉……
第七节 猎杀(一)
这是一间典型的英式酒吧。典雅而不奢靡。空间很大,有序的排列着沙发、小桌,吧台整洁。客人们不多,但都很有风度,女侍们穿着端庄,气氛慵懒而惬意。跟法式的浪漫和美式的开放大异其趣。
今天的莫风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头,他花了比平时多三倍的时间来给自己易容,直到他相信对方不可能看出任何破绽为止。
此时他正一个人孤独的抱着白兰地,在屋角啜饮。他锐利的目光投过酒杯,变得游离而不可捉摸。他审慎的观察着每一个客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那条狼。
在对称的另一个屋角,刑天化装成一个富裕家庭的少爷,幽雅的酒吧里不时的响起他跟几个英国高级婊子放肆的笑声。这死胖子正拿着一管口红在一个大胸的女人脸上比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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