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店外没有灯,黑不溜秋的,一点也看不清楚眼前的物事。那个傣家妹子早走得没影了,黑色的夜幕下只有风还在呼呼的吹着。
一辆大货车咆哮着向远处的盘山路奔去了。
一只野狗对着蓝球易狂吠了几声,然后转过头也跑不见了。
饭店老板追追到外面,对着夜色中的蓝球易叽叽咕咕的瞎嚷嚷了一回,方才回去关了门。那老板应该有四十多接近五十岁了,面相看着善,恐怕内里也不是个好东西。
187。有钱就是好啊(下)()
说不定,那个傣家妹子就和他是一伙的,只是今晚上赶巧碰上的是他,如果换着其他人,只怕早就被她宰了。现在这年头,宰人都不没商量。
对于这种宰人的方工,蓝球易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的,但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就不是他所能知道了。他也只是听人说起过,并没有亲眼所见,所以他也没断定那傣家妹子是不是就是这样的骗子。
但愿她不是这种骗子啊!
事实上,她就是这种骗子也和他一点关也没有,因为他本就不认识她,而她,也不认识他,他们,只是因为机缘巧合,相互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而已。至于其他的,也就什么也没有了。
就算她是骗子,她也没能从身上骗到多少钱,——除了他的饭菜钱和她的饭钱,那店老板顶多也就多得了四十多块钱。四十块钱对他蓝球易来说,根本就不是钱,说得不好听一点,那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
要是她开口,他肯定会给她一大笔钱的。当然,他给她钱也不是一点条件都不讲,只要她答应做他的情人,他就保证她这一辈都吃穿不愁,并且过上舒适而又安逸的生活。
在女人面前,他表演得最多的,就是他特别特别的有钱。
事实上,好像除了钱之外,他什么也没有了。一个富二代,在女人面前炫得最多的,也就是钱的。钱,是他们的生命,是他们骄傲的资本,是他们打通这个世界的钥匙,是他们获取生活的法宝。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今天居然看走眼了。开始的时候,她认为他很有钱,可是和他接触了一会儿之后,她才发现他并没有多少钱,他只是个还没成熟的大学生而已。
她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是因为她不知道她看走了眼,像蓝球易这种倚靠父母的钱而炫富的并不少,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有一个,那就是出名。
富二代们都想出名。
富二代们更想出人头地。
富二代们好像永远都有花不完的钱,不管什么东西落到了他们的手里,都会变成不值钱的东西,同样的,凡是不值钱的东西,只要从他们手里转了一圈,也会变成了值钱的东西。
有钱人就是任性,这是一个真理。
没有钱的人之所以不能任性,是因为他不敢任性,他一任性,手中没就少得可怜的那点儿钱,就要流进他人的腰包了。
所以,不管你走到那个地方,也不管你是干什么的,通常听得最多的,都是某个有钱人怎么样,极少听到某个没有钱的会怎么样的。
这个社会,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有钱服务的,比如医院最好的床位,业务最熟练的护士和医生,没有钱的人纵然给他们磕头,也极难求得动他们,但有钱人一到,他们就先给有钱人弯腰了。
这,就是钱的威力。
有钱就是好啊!
好在哪里?好在任你是谁,都得为它折腰啊!
但是,今天晚上,蓝球易却在第二个身上看到钱起不到作用,那就是从他眼前从容消失的那个傣家女孩子。他没有钱买通的第一个人,也是个女人,她就是冯子青。他一直没有弄清楚,世界上居然有不爱钱的人。
事实上是他弄错了,因为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并不是人人都喜欢不劳而获,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无边的黑夜,像水一样包裹着蓝球易,让他忽然有种窒息的感觉。
这几天来接二边三打击,已经像呼啸的炮弹一样摧毁了他的意志与毅力。过去,他认为钱是万能的,只要有了钱,没有他想干而干不成的事情,现在看来,有钱也不一定就能办成事情,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并不喜欢不劳而获的钱。
如果说冯子青打破了他固有的理念的话,那么刚才消失那个傣家女则摧毁了他固有的理念。就像李杨眉拼了命都想缠住蓝球易,而冯子青却连正眼都不会瞧他一下,这就是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人也会有不同的看法。
你有钱你走你的阳光大道,我没有钱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谁也不眼红谁的,就像径何与渭河的水虽然汇合了在一起,但彼此之间并没有出现融合的现象。
看来,做人果然是各有各的原则,不管你有多强势,你都不能把你的生活原则强加给他人,否则就会失去很多朋友。
蓝球易站在无边的黑夜当中,一时百感交集,不知该何去何从了。前面,就是他所暂住的旅店,后面,则是贡嘎连接世界的那条公路。此时已经是夜里十点过钟上,镇上大多数居民已经睡了,只有街边有几家卖小百货的商店还亮着灯。灯光打在街面之上,晃来晃去的,看上去就像是鬼魂的眼睛。远处的热带森林当中,不时传来夜鸟幽长的呜叫声,咕——咕咕——咕——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
188。捣鬼(上)()
看着眼前的脸庞被太阳晒得油黑的男人,赵敏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过去,他的脸白得像是玉瓷,找不到任何一点瘕疵,可是现在,那脸已经过去那张脸了。
怎么才短短的一年时间,他就被晒黑了呢?
赵敏没问冯子龙,冯子龙也没有说。
他就那么静静的站着。
他的腰杆站得特别的直,就像一杆标枪,其势直冲宵汉。
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赵敏,里面,注满了满满的浓情蜜意。
他的嘴唇紧紧的抿在一起,略微有些上翘,看上去依然如同过去那般情感。这是他唯一没有变化的地方。
“过去这一年多,你都去了哪些地方啊?”终于,赵敏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你看你的脸,黑得像是非洲黑人,看着都心痛疼啊!”
冯子龙仍然没有说话,仍然毫无顾忌的看着她。
那眼神,就像久别的丈夫深情的看着妻子一样,恨不得一口把她吃到肚子里去。
他不想说话。
有些话,他已经在梦中说了成百上千遍。有些话,他已经不想再说了,因为千言万语,都化成了眼前这个真真实实的存在。只有看够了她,才能感觉到自己是真实的存在。过去的一年,四百多天,他时时刻刻都在思念着的人,此刻就真实的站在了眼前。
她还是像一年前那么美,那么饱满,那么诱人,那么迷人。她就像一株在秋天成熟的红高梁,虽然整个秋天都过去了,冬天也来临了,但她依然没有一点改变,依然如同昨天一般漂亮,迷人。
说女人迷人,那是因为她的美。
赵敏的美,就是那种迷人的美,不管是谁,只要是男人,都会被她的美深深的吸引。看了她不动心的男人,要么是铁石心肠,要么是发育不健全。她的美,本就是独特的,独一无二的,就像深谷幽林里的一株幽兰,即使没有欣赏她,她仍然会散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
“饿了吗?想吃什么,我带你去。”
“饿了,可这里没什么吃了啊!”
“我带你去个地方,包你满意就是。”
冯子龙说话,总是那么拥有魅力。他从不命令他人,但从他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话语,却又让人不可抗拒。这,也许就是他真正的魅力所在吧!
夜色在无边的黑暗里沉落。
天上,星辉稀闪,静如幽梦。
热带气候就是好,虽然已是夜里九点钟了,但仍没有一点寒意。此时,赵敏所居住的那个城市,已是零下十多度了。漫天的冰雪,冰冻了整个世界。唯有这南国,依然充满勃勃的生机,让人感觉到十分舒爽。
一股清凉风扑面吹来,原来是冯子龙携着赵敏来到了一处有山有水的世外桃源,抬头看去,闪灭不定的霓虹下面,跳跃着几个妖艳诡异的大字:清凉山庄。
这里与外面形似冰火两重天,才进入山庄,便感一股凉气扑面袭来,要多爽有多爽。
一条铺鹅卵石的曲折小道,随着道旁的溪流蜿蜒盘旋而上,一直通到半山腰上。到了半山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