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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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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而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勉强嚼了几粒豆子,愤愤不平把盘子推开,他无比怀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头上打着滚。
豆子、豆子、豆子,这遭天谴的豆子!
从狭窄房间的破烂柜子里,诺森在一堆烂布条中翻出个小钱袋,仔细数了数,里面还孤零零躺着四、五个金恺撒。
幸亏当初在捐献财产时留了手,他才能偶尔偷偷溜出去满足口腹之欲。
一个金恺撒,能让教会马厩的车夫,趁着周末弥撒,神甫和主教全待在礼拜堂时,驾上马车带他出去溜达一圈。
透过车窗体会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气氛,再从路边摊买碗热腾腾的鱼杂碎汤和几串丸子,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将诺森从清水豆子的地狱拯救到天国。
不过有一次,因为颠簸,洒落了几滴汤汁到车厢里的地毯上,车夫沉着脸禁止他再吃连汤带水的食物。
“幸亏只是几滴,如果哪天整碗汤都泼了,弄脏了贵重地毯,主教老爷会生气的。”车夫说,“你就不能下车来吃么?”
下车?天知道巡警队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后面,离开马车就等于失去庇护权的保护,那些红着眼的探子会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恶狠狠扑过来将他绑到绞刑架上。
“或者你能帮忙买点酒和肉,送到教堂里,我在房间吃。”诺森探试地问。
“停止这亵渎的想法,带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么,但把忌讳的食物送入神圣的苦修所里,那会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审判。”车夫严肃地说。
周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来,大大小小的礼拜堂坐满了人。厨房准备着圣水和圣饼;神甫庄严地站在弥撒台上盘算今晚会有多少信徒捐献;主教大人则在专为达官贵人预备的房间里和大人物谈笑风声,他刚答应为一位男爵的女儿洗礼。
即将持续几个小时的礼拜和祈福随着圣诗班空灵地腔调开始了。
“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甫划着十字朗诵。
“荣耀归于天上的父,愿父宽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个教堂笼罩在神圣的狂热中。
诺森摸着所剩无几的金币,他决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下。
马厩在苦修所的西侧,离得不远,风大时,苦修士们经常得忍受马尿的骚味。
“小柏潘”,诺森鬼祟地小声喊,半响,一个揉着眼睛的小伙子打着哈欠从马夫房走出来。
“噢,老头,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么理由来打搅年轻人的美梦?”柏潘抱怨。
“这钟点主教大人可不会用车,咱们能去街上逛逛。”诺森挤了下眼睛,裂着嘴笑,“快去套上马。”
柏潘瞄了下诺森的腰间,“搀嘴的老家伙,有两个月没溜出去了吧,我还以为你没钱了。”
诺森掏出枚金恺撒,扔到车夫的怀里,“老菲利浦什么都没,就是不缺钱。”
咬了咬金币,确信是真的后,柏潘环顾四周,小心翼翼把钱装进内兜,低声说,“老规矩,你先去墓园后门等着。”
诺森点点头,“记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马车。”他强调。
墓园里,一座座墓碑整齐地林立着,像死去的人们一样,在那里安静地沉默。有资格埋葬在这儿的,都是信仰光明教义的权贵者。
“嘿,伙计们,我可比你们幸福,至少等会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时,诺森对着墓碑上大小不一死者的塑像说。
马车停在虚掩的铁门外,“小柏潘,是你么?”诺森喊。
“轻声点,想让人发现我们吗?”车夫回答道,是柏潘的声音。
诺森还是疑迟着没动,他借着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细打量,直到确认了车厢上的黑十字货真价实后,才放心窜过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儿的腌肉和鱼丸。”诺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别喝汤弄脏车子,你抽大麻都没关系。”柏潘不耐烦地扬起鞭子,两匹驽马“唏呖呖”打着响鼻,拉着车缓缓前行。
诺森突然发现不对劲,车厢地板的毛毯,内壁悬挂的红木酒橱,座位上的厚实垫子都崭新无比,并不是那辆他偷偷乘坐了许多次的旧车。
他慌乱地喊,“小柏潘,这车哪来的?”
“就停在车库旁,是教堂新买的吧。老家伙,你真有福气,大概连主教老爷都没碰几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队绝对不会用假扮教会马车,把自己骗出教堂的蠢伎俩,车厢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则就是玷污神权。
没人会笨到用这方法逮个逃犯,然后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责难。
“多心了?”诺森嘀咕,但慌乱还是无法抑制,那种大祸临头的感觉占满了头脑,驱之不散,挥之不去。
他的预感一直很灵验,年轻时,至少有两次,预知危险的能力救了他的命。
“回去。”诺森沙哑着嗓子说。
“你疯了?钱可不退。”柏潘不乐意,他还盘算用那枚金恺撒,去夜市淘几件便宜又实用的小物什。
诺森推开车厢前窗,把身子探到车驾处,“快回去。”他扯住柏潘的头发,厉声吼道。可怜的车夫痛得大叫。
拉车的马尥起了蹶子,连蹦带跳,车厢剧烈摇晃着,车轴像要断裂似地发出刺耳的响声,整辆马车七弯八拐向前滑行了许久,才慢慢停下来。
柏潘咳嗽着挣脱开,从车驾跳下来,“狗娘养的,看我不教训你。”他一边咳一边骂,使脸呛成猪肝般的颜色。
“我们回去,小柏潘。否则隔天清晨,人们会惊讶地在马房发现你已僵硬的尸首。”诺森压低声音,脸上浮现出可怖的笑容,眼睛直钩钩瞪着车夫。
年轻的车夫打了个冷颤,怒气匆匆的势头像被迎头浇了一桶凉水,他只觉得,那个苍老的苦修士,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丛林的野兽,而自己,就是被野兽看中的猎物。
“在费都大教堂苦修所的,当年可都不是什么善主。”柏潘突然记起这句话。
他想丢下马车逃跑,但一想到明早主教老爷发现少了辆车时,会有什么惩罚降临到自个头上。
解雇倒是小事,很有可能会被送进监狱,牢饭可没那么好吃。
而且留了案底,代表他再也找不到体面的工作,费都的老爷们不会雇佣不清白的人。
当车夫硬着头皮,哆嗦地爬上驾驶位时,街道出现了一队巡警,来得恰是时候。
“菲利浦骑士,你哪也去不了,现在以一级谋杀罪逮捕你。”为首的正是莱姆探长。
“狗鼻子真灵。”诺森啐道,然后对车夫吼,“别耍花样,没人敢强迫教会马车停下来。”
仿佛嘲笑般,巡警们利索地冲上马车,把诺森拖下来,狠狠扭压在地上。
“亵渎,你们胆敢在黑十字马车上侮辱一位苦修士!”诺森脸涨得通红,他不停挣扎着。
莱姆探长耸耸肩,“很遗憾,这可不是教会的马车。”
诺森明白了什么,他冷笑说,“找辆破车,漆上神圣的黑十字?在接受审判时,我一定会把这件事讲出来。”
“不,我怎敢做这么愚蠢的事情。”探长得意地说,猫抓耗子的游戏让他很愉快,“哈士男爵的女儿,正在教堂接受洗礼,为了表示感谢,男爵准备送一辆马车给主教阁下作为礼物,并且请示过伊格主教,按他的喜好来设计马车的款式和外表。”
“礼物尚未送出,就不属于教会的财产,很遗憾,假如你晚个几天再乘坐这辆马车,我们万万是不敢藐视神权的。”
“该死,这都是骗局。”诺森全明白了,他喘着粗气,打量四周,完全没逃走的机会。
即使是年轻时,他也没办法赤手空拳从十几名巡警的包围下杀出条血路。
突然间,诺森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干豆子那令人做呕的味道,在脑海浮现。
现在,一切都解脱了。
被拉上囚车时,诺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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