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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一天我也能”
李秋水想想都觉得激动的不行。
一束阳光打在李秋水的眼皮上,将李秋水从意淫中拉回了现实,睁开眼,心思从那些梦幻般的大神通中回来,望了望周围的青草还有他练功时候弄断的草梗,恢复了理智。
很多时候,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桥的尽头可能很美好,可是你得先过了这座桥再说。
焕然一新的新装扮,朴素的衣服,虽然宽大带着几个补丁,但很整洁,一双新鞋子,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走在路上已经很少再有人对他行注目礼了。
心情美丽,虽然脸上没有一直笑呵呵的,但是神态还是比前些天柔和了很多,配上那身略有些宽大的衣服,竟然有了些温和又懒散的气质。
去馒头店买馒头的时候,老板硬是没认出他来。李秋水有些忧桑,他觉得,也许、可能、或者馒头店老板也只是认识他的那件洞洞装而已,对他本人反而可能没什么印象。
到了河边,李秋水照例打望了一遍,发现那个老头又没来钓鱼,李秋水心里有股不详的预感:“那老头以后该不会不来了吧?”
李秋水本来是把以后的语言学习的机会压在那个老头身上的,结果老头这么一消失,李秋水麻爪了。
李秋水摸了摸额头,他得先捋一捋。
有了匕首的加入,李秋水在制作马扎的细节方面终于更方便了,速度明显快了。
及至中午,就做了十个出来。
下午,当李秋水第三次到居民区来卖马扎的时候,大家都是一愣,有些人认出他来了,有些人还以为换人了。
果然,“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老话放在哪里都是适用的。
这次来,那些熊孩子们规矩了很多,基本没人再扯他衣服或者戳他屁股了,这让李秋水很欣慰。
结果,生意很不好。
“剽窃是可耻的!”李秋水只能这么嘟哝着。
由于马扎结构简单,制作难度低,才两天功夫就出现了“假冒伪劣产品”。
不对,事实上,人家仿制的马扎比李秋水的更加的精美和耐用,一看就是有专业的工具和更加精湛的技艺,而且还有些改进,并且还举一反三的做出了板凳,相信离椅子的出现也不远了。
而李秋水也恰好碰见了那个仿冒并且还改进了他的产品的家伙,一个精明的老头,对方也在售卖,两人相遇,按照李秋水的想法,对方应该是会感到尴尬和羞愧的,毕竟剽窃了别人的产品,应该是理亏的一方吧。
可是,事实上,这边的土著们好像根本就没知识产权方面的认知。
老头经过李秋水身边的时候,李秋水清楚的听见一声顶着嗓子的压抑的语气词,如果这个词李秋水不能明白意思,那么老头看他的那种蔑视和看他的马扎跟看垃圾一样嫌弃的表情是什么鬼?
李秋水甚至一度想跟那老头理论理论,可是,等李秋水下定决心的时候,人家早已扬长而去了,或者说那老头走他身边过根本就没停留过。
“真真是岂有此理!太嚣张了!”李秋水不满,不过好像只能忍着。
李秋水一下午,家家上门推销,也只卖出去了五个。
最后,剩余的马扎李秋水想全送给了那个女孩家的小鞋店,不过不知道人家是不好意思要还是真的不想要,终究还是没能送出去。
最后,李秋水把马扎全摆在小酒馆旁边的墙根处,不要了,谁爱要谁要吧,这个生意算是黄了!
太伤心了,白送都没人要!
第10章 李秋水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几天李秋水很是老实,除了睡觉、练功、吃饭,就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小镇里转悠。
他现在是兜兜有钱,心里不慌。
马修留下的钱他也不敢乱花,在酒馆得知一个金币相当于一百个紫币之后,趁着馒头店老板还没记起他,买馒头换开了两个金币,还剩三个金币不再用,但是家底还有两百多个紫币,足够他不声不响的花用不少时日了。
李秋水在小镇里一直兜兜转转了四天,他终于大概确定了一件事,马修的失踪,好像真的没人在意一样。
这四天里,李秋水没事就往鞋店跑,这家人不错,知道他来的目的,也不赶他,李秋水也本分,少年或者女孩有时会拉着他给他指着一些东西,教他说话,倒也是学了些新词。当然,期间也是闹了不少笑话,这个李秋水并不在乎,一笑了之。
双方也互相介绍了名字的,对方对李秋水名字的奇怪发音,表情很是诡异,李秋水只能猜测这个名字的发音或者其中两个字的发音可能在他们的语言里是有的,也许是代表个奇怪的事物,男孩叫做杰西,女孩叫做杰妮。(嗯,对于两种不同文化相应的起名的必然差异问题,为了起名和阅读方便,就按照英文名来起吧!)
李秋水也终于确定了他曾经给予厚望的那个老头真的消失了。
由于总是会遇到因为语言问题而带来的各种各样的的困扰,李秋水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先把话学会了不可。
李秋水这次是发了狠的,他直接在小河长长的一段距离里下了百来个地笼子,每天一有空就往杰西和杰妮那跑,去学说话。
饿了,就去买两个馒头,然后去河边煮河鲜,龙虾、螃蟹、鱼、黄鳝,轮流的吃。
这一发狠,还真让他碰了个赚点生活费的法子,将每天不愿意吃的或者吃不完的河鲜拿到小镇上售卖,时间一天天过去,李秋水有时候掏出钱袋清点家底,就发现,如此一来,家底竟还在以缓慢的速度增长着。
于是,李秋水往鞋店跑的更勤快了,一度让人以为他是看上了杰妮,被人开了好几次玩笑话,不过他是不会在意的。杰妮也不在意,毕竟两人年岁差距太大,李秋水比她弟弟还小,十六岁的杰妮,十四岁的杰西,李秋水暂时还没法表达自己的岁数,只是他看起来差不多十一二岁吧。
转眼间,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多月,李秋水照例起了个大早。一路悠哉悠哉,在街口转了个弯儿,李秋水在一间很普通的房屋前停下,伸手敲了敲门,半晌没动静,李秋水摇了摇头,有些失望。
这大概算是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屠户了吧,一个很是精壮的汉子,常年背着弓箭挎着大刀,虽然没什么武术底子,但是可能是吃这碗饭的原因,弓箭、大刀耍的有那么几分火候。
屠户叫做哈特,单身,约摸着三十来岁的样子。哈特平日里极少待在家里,不是出去打猎就是去周围的庄子里去收购一种李秋水不太认识的动物,长得很像羊,但是却长跟头猪似的。天热,小镇子人少,肉质变质极快,所以哈特通常是卖多少备多少货。
偶然的,被李秋水发现哈特扔掉了被剃干净了肉丝的骨头,于是李秋水灵机一动,开始了他漫长的收骨头大业,哈特有多少他收多少,拿回去熬骨头汤喝,用不完的就用斧头劈开挂起来晒干备用。
反正也是要扔掉的垃圾,突然的有人愿意花钱收,哈特很高兴,也不坑他,价钱很便宜,偶尔上面还会有哈特特地的给他留下的一点肉沫。
一个多月的功夫,李秋水已经大变了样,如果仅仅只见过一个多月前的李秋水那小乞丐模样,那现在绝对是认不出来他了。
李秋水现在基本上算是在每天都在疯狂进补,每顿饭除了馒头、河鲜还有骨头汤,加之每天坚持练剑,修炼内力,整个人犹如充气般,迅速健壮了起来,当然从外表来看,也仅仅只是看起来壮了点,内里的爆发力也只有李秋水自己知道。
如果以现在的身体对上一个多月前的马修,李秋水相信绝对可以无伤击杀之。
吃过早饭,李秋水照例的是在杰西家的小店里帮忙,免费的那种,这还是李秋水强求来的,本来杰西的父母还不太放心他,但是观察了几天发现,李秋水虽然话说的磕巴,但是胜在人聪明,学习的很快,旁边还有杰西和杰妮帮衬着,他们放心不少。
夫妇俩也曾表示愿意给他工钱,但是李秋水坚辞不受,开玩笑,拿了工钱就变味了,况且李秋水经常的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于是夫妇俩作罢,开始还不太习惯店里多了个人,慢慢的,夫妇俩也已经不太来了,平日里这间店就由兄妹俩和一个帮闲李秋水打理。
夫妇俩直接回村了,他们在周边的小村庄里还有个家。
话说这个小镇的形成一度让李秋水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