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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仙踪-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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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驽马之安步;孟贲之狐疑,不如庸夫之必至也;虽有舜禹之智,吟而不言,不如瘖聋之指麾也!
秦川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天才,是智者,然而连先进的外星文明都无法逃避的难题,秦川又凭什么就能完善解决?知识分子的自傲,或者是说好高务远,让秦川更多的选择观察与沉默,以此来超凡脱俗,好自命清高,继续鄙视那些卑鄙肮脏的权者们。远远站开,指手画脚的讥笑鄙视那些粪坑里争夺污秽物的肮脏人的确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反正自己干净得很。出污泥而不染并不难,出粪坑而不染则根本不可能了,因为即使你不染,别人也会来泼你。秦川一直都潜意识的将更多心思花在了自洁其身之上,妇人之仁,拘于道德人格的“小节”,所以终究难成大事。
然而这次秦川真的怒了,无论无何,也要改变这个兵痞横行,吃人如同家常便饭的时代。和兵痞们讲道理根本是无稽之谈,能威慑住他们的只有血淋淋的屠刀了。秦川站在唐兰的坟前,立下誓言,天下有多少禽兽自己就杀多少,即使背上一个残暴嗜杀的恶名也再所不惜。
禽兽不如的兵痞要用屠刀来对付,可是因饥饿而吃人的平民百姓又该如何?在饥饿面前,有几个人能保持住良心和人性呢?仁义道德也好,宗教信仰也好,空荡荡的肚皮能容纳多少呢?饥饿来了,孔孟也好,老庄墨也好,释迦牟尼也好,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剩下一口白森森的牙。秦川也自持无法教育一群饿疯了的中国百姓。
想到关于人性道德的教育问题,秦川无奈的意识到一直以来令自己引以为傲的五千年中国文化原来竟然是世间罕见的公然提倡吃人。以前在象牙塔之中,书本上总是一味的宣扬鼓吹中国五千年文化渊源流长,是民族的瑰宝,炎黄子孙的骄傲,和所有爱国的热血青年一样,秦川也理所当然的引以为傲。然而走出象牙塔,进入现实社会之后,出现在秦川眼前的却总是书本上没有提到阴暗部分。亲眼目睹了人吃人之后,秦川这才惊愕的发现真相往往是如此残酷与丑恶,与书本上的和理想中的根本是天壤之别,甚至是大唱反调。原来中国文化是世界上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传统文化之中,唯一对人吃人不以为然,甚至美化,神圣化的文化。
秦川脑海里开始整理中国文化之中与吃人相关的部分,得出来的事实真相简直要令自己这个爱国主义教育下成长的中国娃承受不了。尽管如此,秦川还是强迫自己面对真相,若连真相都无法面对,自己又如何去改变它?
中国的文人对吃人极有包容心,饥荒之年,百姓人吃人,即使吃了个几百万,文人们也可以不冷不热的漠然视之,一笔带过。毕竟自己有主子罩着,用不着挨饿,更用不着在意最下层人的死活。他们关心的只是主子的利益,忠与孝才是值得自己汪汪的东西。因此,对于吃人的描述与态度,其主流大抵分为三种:主子们,也就是社会上层人物吃人,就拼命鼓吹赞美;下层的饥民人吃人,就漠不关心,最多一句“易子而食”一笔带过;主子的对头,那些逆贼们吃人,才肯跑出来汪汪几句,可是其重点也只是在指责对方的不忠不孝而已,对吃人一事本身却无多大成见。
在这些文人大家的舆论引导下,吃亲生儿子,成了忠诚的象征。战国时,魏国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他的儿子在中山国当人质,中山国将乐羊的儿子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为了体现自己对魏国的忠诚,将自己儿子吃进了肚皮,结果受到文人才子史学大家们的广泛赞扬。好一个忠义之士啊!只是中山国的家伙们为什么不在汤里下点毒呢?秦川咬牙切齿的想。
大名鼎鼎的大圣人大贤人周文王姬昌为了表示对纣王的忠诚,美滋滋的吃掉了用自己宝贝大儿子做的肉羹,结果纣王就把忠心耿耿的周文王给放回去了。文王回到自己的领地,二话不说,立即起兵造反,最后在父子两代人的努力之下,灭了商,建立了周。相比后来历史上恬不知耻去吃仇人屎的王牌大贱人越王勾践来,文王的行为更加忍辱负重些,不愧是古之圣人,榜样的力量就是不一样,难怪古人们都喜欢提倡复古。民间传闻,周文王吃了儿子后,回到领地后,大嘴一张,吐出几只长耳红眼白毛的小东西,便是肚皮里自己大儿子所化的玩意,于是称为“吐子”,久而久之,大家便叫成了兔子。嘿,一个大活人竟然拥有了造物主的能力,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种族来,岂不成了神?一个吃人的故事,造就一个王朝的灭亡,另一个王朝的兴起,甚至被美化成一段凄美的神话。原因无他,他造反成功了而已,由逆贼当上了主子,吃儿子的故事自然要被文人们美化,神圣化。
相比乐羊和周文王被动的吃儿子来,历史上的一个名君齐桓公的臣子易牙就忠诚多了。他主动将自己三岁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多么忠心的行为啊!主动将自己儿子送给别人吃。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后来,就是这位忠心的臣子易牙将生病的齐桓公囚禁了,追杀太子姜昭。齐桓公被活活饿死,死在宫中后六十七天,还不让人收尸,以至尸体上的蛆虫,纷纷爬出宫门。尽管易牙的“忠”,在形式上来得远胜周文王和乐羊,但是他的历史评价却比两位远不如己的同类要逊色多了,原因很简单,他造反失败了,只是一个逆贼而已。
吃儿子是忠,吃老婆却是义。罗大才子的《三国演义》里:刘备被吕布打败了,想去投曹操,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仁义过人的汉室宗亲刘皇叔,想追随他,但家有老母,为尽孝而不能去。但他又想对刘备尽忠,他就“杀妻以食之”。好一个忠孝两全的高义之士!难怪连曹操知道后也要赏他黄金百两。
大文豪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晚唐名将张巡坚守孤城,城中断粮,张巡便带头将自己的妻妾全宰了,一锅子煮熟,和将士们一起吃其肉裹腹。阿光对大义凛然的张巡“忠心耿耿报君王”的高风亮节大肆赞扬,简直要引为偶像。
除了吃老婆儿子是忠义之举外,把自己的肉献给主子也是一种体现忠诚的方法。晋国内乱之时,公子重耳被迫逃亡国外,介之推不畏艰难困苦跟随重耳流亡,见主子饿了,就割了自己腿肉熬汤,献给重耳吃,把重耳感动得一塌糊涂。后来重耳发达了,当上了晋文公,赏赐功臣之时,一时竟然把忠心耿耿的介之推给忘了,结果可把介之推惹恼了,一声不吭便走了。后来有一天,晋文公忽然发现自己左右少了介之推,这才想起自己忘了奖赏这个“割股奉君”的贤臣,心中非常内疚,亲自跑到他隐居的山中寻找。介之推躲藏在山林里,就是赌气不肯出来。晋文公想,介之推是个出名的孝子,如果放火烧山,他一定会背着母亲出来。于是,命令放火烧山。晋文公向来身份高贵,杀人和放火的事情一直都有手下来办,所以经验不足,还以为放火烧山和家中烧柴一样简单。结果火一下蔓延数十里,连烧三日不熄,介之推没长翅膀,就是想出来也没法出来了。火熄之后,大家进山察看,才发现介之推和他的老母相抱在一起,被烧死在深山之中。估计他临死之前还在琢磨:主子究竟是真傻冒,还是故意装傻来除掉自己这个功臣?不管如何,晋文公毕竟是个成功的大名君,因此在文人才子的舆论引导下,这个由吃人肉而引起的故事还是成为了一段美谈,传为一段佳话。搞得举国上下人人都尊敬和怀念介之推。以后便在他被烧死的这天纪念他,这天就在每年四月清明节的前一天。因为介之推是被火烧死的,大家在这天都不忍心举火,宁愿吞吃冷食,所以,这天叫“寒食节”。
站在君主的角度上看,让臣子们吃他们亲人的肉,是检验臣子忠诚,体现自己威严的一种有效手段。历史上最典型的残暴化身,商末之纣王就不用多说了,即使是开国名君也是一样。历史上公认的名君之一,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刘三痞子也喜欢来这一套。《史记》里有记载,高祖皇帝诛杀了最大的功臣韩信之后,还不满足,又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切碎作成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另外一个功臣黥布也就是英布,被这“功臣牌”肉酱给吓傻了,后来果然造起反来,结果自然被刘邦给灭了。早在当初韩信被鸟尽弓藏之时,匈奴人跑来了,汉高祖只好硬着头皮御架亲征,结果败得很难看。幸亏刘邦脸皮厚,能屈能伸,而且当了皇帝,自然不怕有人来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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