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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希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站着栈桥上,看了看码头港湾对面伸出一角的岩石,那里似乎是依稀地站着一个人影,远远地立在那里,模糊不清。按理说,那地方站了一个人,应该还算是很显眼的,但不知道怎么着,在场却几乎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
是的,至少,为我做一个交代,也需要为老师的一生做一个交代了。
奥鲁赛罗老师的葬礼是在黄昏的时候举行的。结束之后,这些自费赶来的宾客,也没有麻烦村里的大家,自己在湖边找了一个开阔点,扎营休息岛上的城堡根本容纳不下上百号客人,也只有三位“师娘”,两位大魔导师以及穆拉丁领主住了进去,而他们各自的随从也都被打发到城外去安营。招呼客人们自己安顿了下来,用过晚餐之后,陆希谁也没有惊动,自己便离开了城堡,前往了港口处。
在栈桥那里,德伦斯?塔罗斯一个人默默地盘腿坐在地上,正对着夜晚深不可测的云海和星空,面前放在好几个已经空了的酒瓶子。现在,他手里拿着一瓶品牌未知的自酿酒,大口大口地灌着,仿佛那不是什么烈酒,而只是白水而已。
他感受到了陆希的脚步声,从嘴上拿下了酒瓶,却并没有回头,仿佛是早已经知道陆希会过来似的,只是做了一个示意对方过来的手势。
“城堡里面,您当年的房间一直都还保留着,老师也一直都在派人打扫。”陆希道:“而且,师娘们殿下她们刚才还一直在说您呢。你们以前也是一起冒险,经历过生死同伴吧,应该也有很多年没见了吧?”
“喝酒除了口味和地方,和什么人喝也是很重要的。我为什么要和奥鲁赛罗的女人们坐在一起喝酒呢?我想一个人静静地对着星空和云海喝酒,有问题吗?”
“这临到老也好不了的中二病真心是没治了。”陆希不由得翻了翻白眼,坦然走到了德伦斯的身边,接过了他从空间袋中拿出来的酒瓶,咬开了软木塞,大口地灌了一口。果然,就像陆希所猜测的那样,这是一种口味过于单薄的酒,过分地追求刺激,冲击力过强,但也远远谈不上什么厚重绵绸爽口润喉之类的感觉。说白了,就是那种比较劣质的烈酒,转为刀头舔血的佣兵和装逼的小混混们准备的,一个金币便能请全酒馆的人喝上一整晚的那种。
陆希微微蹙了蹙眉毛。身为大吃货帝国出生的穿越者,他这辈子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无论是饭食还是饮料都是如此。只要条件允许,他从来是不会在嘴上委屈自己的,平时就连下副本或者打仗,他都会在空间袋里放上几瓶自己很喜欢的诺德冰蜜酒和上好的红酒。而这样口味的劣酒,平时基本上是只要闻上一口便会丢掉的。
“果然是奥鲁赛罗养大的啊!”他指着陆希哈哈大笑:“当初我就说他是一个装模作样的老混混,号称是个隐者,号称是个魔道真正的研究者,真理路上的追求者之类之类的,但本质上啊,其实是比那些个所谓的门阀贵族们要傲慢多了!无论是生活举止还是行为做派,甚至连吃穿用度都要体现出真正的高高在上来!七彩蔷薇的宗门一贯如此,我就是看不惯这样的做派,这才一直不讨阿尔萨斯老师的喜欢呢。”
陆希不置可否地送了耸了耸肩,默默地将这劣酒送入了喉中,心中其实德伦斯师叔完全不以为然。
中二病的德行嘛,我们都懂,只要远远地用打量mdzz的目光看着他就行了,完全犯不着一定要和他一般见识的。
“我那个时候啊,和你的老师在外游历冒险,住的是帐篷和岩洞,吃的是冷掉的干粮。如果能找到一个偏僻小镇,有一个小酒馆,吃上一口热的,能够烤烤火,哪怕是睡草垛子,那都算得上是享受了。到了后来啊,得罪了一个很厉害的对头,那时候我们的实力还不像现在这样,只是被对方赶得东躲西藏。为了不被敌人们察觉,我们藏在恶臭扑鼻的沼泽地里,用波动最小的水下呼吸术维持最起码的生存,我们不敢生火,当然更不用说是要用别的大型魔法手段让自己好过一点了。我们明明是施法者,但那时候,便如同黑暗兄弟会的刺客一般,躲了整整七天七夜,一直到那个对头以为我们已经离开了,彻底放松了警惕。然后,我们从天而降,就这么杀了他。那个可怜的家伙,一直都最后都还在目瞪口呆呢呵呵,那可真是一段让人难以忘怀的浓情岁月啊!”
“我说啊,更让人难以忘怀的应该是您和老师的执念吧?那个对头到底做了什么,让你们不惜在粪坑里躲上一个星期也一定要取他的性命呢?”
“这并不是重点!年轻的时候啊,总是有一些女人必须抱,一些烈酒必须喝,一些人必须要杀掉不可!这难道不就是青春吗?”
“我的青春才没有那么血杀气腾腾呢。咱的确信奉的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打不过的时候,正确的战略撤退也是应该选择的。如果换我的话,一定会真的逃掉,找到一个地方修炼到神功大成,然后再回去报仇!嗯,一定是这样没错的。”
“如果说,那个老对头正在研究古代魔神留下来的禁术,正准备把一整座城市当做祭品。而我们也只有十天的时间去阻止这一切,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啧啧,区区一个一辈子都没法抢救的中二病,居然能让一时间无言以对,这一定也是有什么东西搞错了吧?一定是这样没错吧?
“嗯,青春果然就是侠义热血的岁月啊!不过,不管怎么说,要让我在粪坑里躲上一星期还真是做不出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是完全佩服得五体投地了。真的!”
“呵,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小子的口气。真的当我就听不出来吗?就连这张嘴,都和年轻时候的奥鲁赛罗差不多!疾风不在身边,你便连掩饰都懒得掩饰了吗?哼,果然就像是我以前说的那样,奥鲁赛罗最终变成了一个高高在上装模作样的贵族,而我则带着最下层的战争野狗们奔生活,最终成了两个世界的人!他的小崽子就是不值得信任!”
“这根本就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啊!”陆希随手放下了酒杯,一点都没有掩饰自己打量mdzz的眼神:“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想要吃的更舒服,住的更宽敞亮堂,每天都从八百平米的大床上醒过来,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希望追求的东西吗?我觉得啊,追求自己无法承担的奢侈,固然是傲慢且愚蠢的,可是啊,在明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非要去有意地去吃可以用来做武器的风干肉以及可以把人的喉咙烧坏的劣质酒,号称是‘接地气’,然后酸气十足地讥讽着别人。可是,那难道不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愚蠢和傲慢吗?”
让陆希略微有些意外的是,这一次,在自己这个一辈子似乎都没有长大的中二病师叔,却没有反驳,而是又一口将手中劣等的烈酒一饮而尽,呼了一口气,这才幽幽地道:“是的,当初他也是这么说的。我表示了异议,可是论耍嘴皮子,我可不是他的对手!”
论哪方面您都不是他的对手。除了教出了疾风、娜诺卡和菲特,您的人生几乎是一无是处啊!以七彩蔷薇一脉的标准来说陆希很想这么说,但考虑到似乎还是有点伤人,最终还是淡定地忍住了。
“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小子,奥鲁赛罗虽然越老越装模作样,但本质上其实和年轻时候一样,是个热血的笨蛋啊!我从来没有佩服过他,可唯独就是这一点,我却真的不如他热血笨蛋哦,世界的未来,芸芸众生的安危,和他有什么关系呢?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啊,从小到大都不吃亏,明明说好了,就算是死也要死在我的手里的!蠢货!热血的蠢货!啊哈哈哈哈哈!看到了吧,奥鲁赛罗?贝伦卡斯特,我现在就在你的灵前大吃大喝,过一会我还要把你当初最讨厌的,说是只有战争野狗才会喝的土豆酒直接浇在你的灵前!”
他想了一想,忽然丢掉了酒瓶,开始在栈桥上扭起了屁股。就仿佛一只正在跳舞的狗熊似的嗯,考虑到师叔的体型一点都不肥胖,那姑且就算作是一只刚冬眠完的狗熊吧?讲真,确实是有点辣眼睛的!
“看到了吧?我不但要劣酒浇坟,而且还要坟头跳舞呢!有本事就活过来到我啊!打我啊,快来打我啊!你要是不来打我,我都要瞧不起你了!”
这家伙要疯,或者基本上已经算是疯了!而且,疯起来为什么搞得我自己都觉得酸酸的呢。另外,我现在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