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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来说,那是一种糅合了格蕾斯·凯莉的优美和奥黛丽·赫本的典雅的美女,比起普莉姆拉乖巧但向来面无表情沉默寡言的二次元系萌点,这个女子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吧。当然,仅限于不说话的时候……
“刚才你在干什么?为什么傻乎乎地站在路上不动,多危险啊!”
“喂,听你的意思是说,你是为了救我才去把马放倒的?”
“那倒不是,我只是单纯看那两个家伙不爽而已。像你这样的,即使被撞死了,也是典型地活该,谁会为了救你干什么啊?”
“你!”所谓主辱臣死,格兰特的眼睛顿时便瞪了起来。
“难道我说错了吗?那两匹马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你的的主人却还傻乎乎地站在路中间,也不会去闪躲,这不是找死是什么?看看他这身瘦瘦小小的身板,难不成还想学奥特曼不成……嗯,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废话,当然是百分之百的纯爷们!”
“哼,又是一个娘娘腔。”
“哎呀,我好想听到了什么‘禁止事项’啊?塞罗克希亚的女孩子都是如此地无礼吗?”
“错了,塞罗克希亚的女孩子只是都如我一样拥有心直口快的美好品质呢。也只有那些心理阴暗,脑满肥肠的官僚富贾们,才会把这么美好的品质当成失礼呢。”
“哎呀,我心理阴暗,脑满肥肠还真是抱歉了。等等,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个黑心暴力女道歉呢?明明就是被你连累的。”
“男子汉就不要在意这种细节问题,还说自己是纯爷们呢。”
“得了吧,”陆希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嘴,“我是纯爷们又不是傻瓜。你既不是我妹子又不是我妹,为什么我要当你的同谋啊?”
“哎呀,你既然那么大大咧咧地站在路中间,应该也是想教训那两个家伙一顿吧?也就是说,从心灵的真意来看,我们已经是同谋了。”
“那可就算了,如果真是同谋,我一定不会让你这么做的?明明还有更聪明的做法嘛。”
“哦,”女孩这次倒没有和陆希抬杠,却露出了饶有兴致的表情,“那你说说看,我的做法哪里不聪明了?”
“马失前蹄,骑手大概会被摔得很惨吧。不过,那两个家伙哪怕是死了也无所谓,关键问题是,这么人仰马翻,鸡飞狗跳的,不知道会有多少街坊倒了血霉。”
“那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嗯,我刚才已经准备了一个地陷术,如果没有你出来搅局,那两个家伙大概现在也会连人带马在泥沼坑里呆着吧。那群狗腿子估计还得想办法把他们从地里面捞出来,也没什么时间来追我们了。”
“地陷术?你是个魔法师?”女孩脸上的兴趣看上去越来越浓厚了。
“刚刚获得的正式魔法师资格,可不是什么学徒哦。”这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陆希点头承认了。
“哦……”少女盯着陆希,上下打量着,“我还以为魔法师都是天天躲在阴暗的实验室里,用蛤蟆、毒蛇以及等等古怪的材料,一边熬着颜色诡异的汤锅,一边嘿嘿奸笑的黄脸巫婆和猥琐大叔呢。”
“这种流言到底是怎么流传出来的?在我们那里,魔法师一般都是我这样的正常人呢。”
“这么说,你是娜蒂亚人咯?”
“应该说是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一个大男人说话怎么这么墨迹!”少女将脸一板,对这样的回答非常不满。
“从国籍上来说,我的确是;不过,就像你说的,以心灵的真意来说,也许就不是了?”
“呵呵,那你的心灵是属于哪个国家呢?”
“应该是个完全的无政府主义者吧。毕竟我可是个不服管束,无法无天的反体制份子啊。”
两个人一边这样地拌着嘴,一边在南街的小巷中跑来跑去,身后追赶他们的人一会远一会近,但始终也没有被甩掉。很快的,陆希突然变停下了脚步,他面前出现一堵几人高的墙壁,分明便是个死胡同。
“怎么会是死路呢?”陆希不满地问道。身后传来的追兵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响亮了。
“我怎么知道?兴许是迷路了。”
“诶?我是跟着你跑的!你不是塞罗克希亚人吗?”
“我是赛罗克希亚人啊,可是我又不住在这里,迷路也是很正常的嘛。”
“……我现在知道了,我上辈子一定欠了你很多钱。”
“那你还记得你到底欠了我多少钱吗?最近我正好手头有点紧呢。”
小巷的拐角传来无数繁杂的脚步声和叫骂声,格兰特看了看少年和少女,右手搭在了剑柄上。他的本质上还是个弓箭手,但在城里面逛的时候,如果还背着弓箭就太显眼了。
“少爷,那些人要赶过来了。”
“嗯,我看见了。”
“您毕竟是大使馆的人员,如果和本地的贵族发生冲突……”
“没关系,大不了等到那些家伙来了,我就把身份一亮,然后把这个小丫头片子一交。奥克兰的贵族再霸道,也不会把外交人员怎么样吧,况且他们抓到了罪魁祸首,应该也能回去交差了。如此,岂不是皆大欢喜?”
“皆大欢喜你个头啊!”少女顿时表示了不满,“你难道就这样对待一个刚刚见面的柔弱少女?还有,小丫头片子是谁啊?亏我还认为你是个正派的家伙呢。”
“法师向来是绝对中立的家伙。既不善良,也不守序,你那只眼睛看到我正派了?”
“放心吧,你不是大使馆的人吗?发一个大魔法,把这些家伙全部石化,然后沉到河里去!没有证据,帝国政府也不可能冲进大使馆拿人吧?”
“请不要用这么可爱的笑脸说着这么恐怖的话。哎呀哎呀,这就是所谓的最毒妇人心吗?”
还在说话的时候,小巷子口已经涌进了十几个人,并不宽敞的路面被他们堵得严严实实。
第六十七章 所谓主角就一定要教训纨绔是也()
既然是狗腿,陆希也没有期待这些家伙能是多精悍的壮汉,他们一个个都穿戴整齐精致,但眉目之间却总透一种猥琐和低贱的感觉。就像是一群穿着华美衣服的,哦,对了,地精。
这种个头矮小,品貌低劣的生物,主要分布在东部大荒原和地下世界中。无论是兽人还是卓尔部族,都捕获了大量的地精作为奴隶。
地精的个体力量很低,估计连骷髅兵都打不过,但他们却拥有蟑螂般顽强的生命力和繁殖能力,甚至靠着一点点发臭的污水和虫卵腐肉就能生存下来,并繁衍出一个群落。
他们胆小如鼠,(甚至兽人贵族们干脆称呼其为鼠族),世界各地都经常上演十几个地精被一个人类武士追的抱头鼠窜的事例。不过,如果地精的数量一旦加大,对敌人呈压倒性的兵力优势时,他们又能爆发出不知隐藏在基因那里的暴力和残虐的力量。
从这个道理上讲,权贵们的狗腿和街边的小混混,似乎和地精也没多少区别。
当然,既然已经有了狗腿,那总得再出来点纨绔子弟才比较符合场景。
很快的,狗腿子们散开了一条路,一个披着华丽海蓝色上衣和紫色绸制披风的年轻男子慢吞吞地踱了出来。
在万恶的封建社会,所谓的纨绔子弟必然有着以下几个特征:
1.出生高贵,所谓看血统就和一般的死老百姓不一样。
2.带着一群狗腿,一定要前呼后拥,趾高气扬。
3.不管长的怎么样,脸上一定要有点酒色过度的苍白和猥琐。属于那种长的非常欠扁的类型。
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位衣着华丽的年轻人,总算是都有了。
“拉卡罗亚家的,啧,小时候还蛮可爱的,怎么越长越丑了呢?”少女低声地自言自语。
她的声音很小,但陆希却凭借自己高达54的感知,将这句话尽收耳内。
“你认识他?”陆希回过头,小声地问道。
“他是拉卡罗亚侯爵家的小子伊戈尔,和刚才那两个赛马的家伙,米诺那斯侯爵家的贡特,塞勒拉斯公爵家的赫尔;嗯,再加上一个隆道夫侯爵家的诺伊,号称‘京城四公子’!”
“京城四公子?就这种货色?你们奥克兰人可真没见过世面。”
“那是他们自己封的,我可没承认过。”
“既然你也认识他,就麻烦去交涉一下吧。嗯,你和他们的问题大可以之后慢慢解决,但我和我的扈从完全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