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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占巢的这段时间里,对方的攻击是无法伤害到我的。除非将我占的巢彻底撕毁,把我从里面逼出来后,才能伤害到我。如果有碰到懂得像小骷髅那样的隔空攻击的亡灵,在幻化浓雾技能无法逃走的情况下,这个技能还能用来保命。
所以,鸠占鹊巢这个技能,至少在这两方面有用,不完全是鸡肋。
这次的事件多亏了小骷髅的帮忙,不过,我并没有着急跑去签订它。
并非我不想签订,什么碍于道德之类的,别人救你一命,你就要收人家做奴隶等的,我不会放在心上。我很想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做到,竟然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得落荒而逃。
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会选择签订它的。可是,有可能吗?
尽管,我的精神力增长了一倍,达到了D级上阶。但是,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跑的实力,至少也得有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吧。凭我这点精神力,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收服的。
所以,有一些事情,还是等我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去了解吧。
其实,我也很疑惑,凭千年僵尸那c级上阶的实力,都可以用精神沟通。而小骷髅它明显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为什么只会“咔咔”地磨牙呢?
或许,小骷髅尚小,而千年僵尸名为千年,至少活了上千年了,有那么一点智慧也不足为奇。
我的僵尸手下损失不多,大约被撕碎了一百多只,其他的都完好。骷髅弓箭手则损失比较多,大约两百多具,而且,大部分骷髅弓箭手的骨箭都已经消耗完,暂时无法进行战斗。
至于被我忘记在一旁的骷髅战士,则有几只在被自己人——僵尸的攻击下受了点轻伤而已,其它的全部状态完好,可以继续进行收服或探查工作。
安排它们该修养的修养,该工作的工作之后,我回到了人间界。看看时间,我也已经“睡”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再睡一会,就没饭吃了。
吃饭是按组分配的,我和开心冒险团是一组的,吃饭时自然分配到同一组。
增长了一倍有余的精神力,我很想测试一下,我现在究竟能召唤出多少只骷髅弓箭手,是否已经有能力帮上我的忙了。
所以,边吃饭,我边跟开心冒险团的团长汤尼请缨着:“那么多天都是你们冒险团担任夜岗,那么,今天就辛苦一下小弟了,由我来当值吧!”
“不行!”
在我说完之后,竟然同时响起三个声音,而且都不是汤尼所发出来的,是另外的四人中,除了一个女团员之外的三个男团员。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汤尼却大笑了起来。
笑声,是我们一伙最常有的东西,让别的团队组合都非常之羡慕。不过,这次的笑声实在太奇怪了。在汤尼和他们团唯一一个女团员放声大笑时,我是一脸疑惑,而其他三个男团员,则一脸尴尬,甚至有个别腼腆的,直接就脸红如火。
“怎么回事?”我疑惑地问道:“有什么好笑的?让我也笑笑!”
许久,汤尼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指着其中一名男团员说道:“维克……哈哈,你……跟菲力克斯说说,啊哈哈……”
那名叫维克的蓝发水系剑士,尴尬地看了看大家,选择了沉默。
汤尼又笑了一会,才喘息过来:“既然他们不愿意说,那就由我这个团长代劳吧。”之后,他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关注这边之后,便一脸神秘地问我道:“你知道我们负责的那辆马车,里面是什么?”
“什么?”我侧着头,皱起眉头想了老半天,想不出来。
汤尼一脸就知道你会这样问的表情:“马车里是人!”
“哦?”里面的人肯定是自闭症患者,否则怎么会一声不响地那么多天呢?我应了一声,问道:“那又怎么样?”
汤尼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问你,男人最喜欢什么?”
“钱,权利,力量!”这是事实,我经历了那么多遭遇,深深地为钱和权利所折服。有了钱之后,没什么东西无法买到的,有了权之后,甚至能掌控别人的生死。而力量,则是获得这些东西最直接的方式。
“还有呢?”汤尼满脸期待。
“嗯……”迟疑了一下,我摇了摇头。有了钱和权利之后,没什么东西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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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回答一个书友提出的问题,书友“钢牙铁齿”提出疑问,道:“把你的书名换成第一卷的名字更合适吧。。。。。。”
呵呵,其实,我想很多朋友应该都有这个疑问。
为什么这《知识改变异界》,愣是不见“知识”出现,谈什么改变?
其实,书名,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一本书的名字,而不是代表某个章节,或某个分卷的名字。
曾经,我也为取这本书的名字而烦恼过,也想过取《会武功的死灵法师》为书名。不过,死灵法师并不是主角唯一的魔法职业,而武功听着,也像是某个武林高手那样,所以不可取。当时我甚至想过取一个起点第一长书名呢,叫《会斗气和魔法的死灵法师兼剑士骑士的知识份子》呢,不过,这个名字刚从脑海升起,便被打消了。没办法,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长了,让大家记忆起来不容易。
之所以取这个书名,是因为一整本书中,展现最多最重要的内容,便是主角如何用知识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主角不会一定的武力,相信没有几个兄弟喜欢这样的窝囊废吧。所以,在发展势力之前,先发展个人实力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各位兄弟先别急,这本书不是仅有八九万字而已。
最后,谢谢各位兄弟的支持,也谢谢钢牙铁齿兄弟提出的意见。
好了,废话了那么多,就不打扰各位兄弟看书了。
祝各位兄弟看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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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⒈第四十一章 男人最喜欢美女
早上起来一看,惊了!海东这书已经冲上第六了!
谢谢兄弟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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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尼听后顿时双眼瞪得老大,仿佛在看外星人似的:“你……不会吧?小小年纪就已经……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我更疑惑了。
汤尼一脸无奈:“我是说,你难道不喜欢美女?”
我恍然大悟,大笑了几声道:“喜欢,怎么不喜欢了?不过,有了钱和权之后,什么样的美女不往你怀里靠啊?”
汤尼等人顿时绝倒,而后,每人都一副原来你这么想的表情看着我,汤尼失笑道:“原来……不过,有些美女,是无法用金钱和权势所能得到的。”
“哦?”什么女人这么矜持?就算是在中国,经历过上下五千年儒家文化熏陶的华夏,也找不到几个不为钱权动心的女人啊。在这边这个混乱的世界里,我真想不到会有几个能经受得住诱惑的。就像艾丽莎这个小美女,甚至连命运都被别人掌控着。
我小声地问汤尼道:“难道,我们护送的马车里,就有这么一个这样的美女?”
“嗯!”汤尼等四个男人同时点头,脸上的表情在称赞我答对了。而他们团的那个女团员,早跑一边跟其他组合混饭去了。
“我怎么不知道?”我嘀咕了一句,之后又想起什么,惊奇地望着汤尼他们四人:“难道,你们每天晚上都利用值岗,偷偷地……”我边说,边做出一脸猥琐的表情。
“喂!这玩意可不关我的事哦,我家可是有老婆的。而且,那十几岁的小姑娘在我这把老骨头眼里,还是个小孩呢!”汤尼慌忙辩解。
我点了点头,一副也对的表情,之后又用同样的目光看向其他三人。
那位叫维克的蓝发剑士,慌忙摆手道:“不,不……我们不是……”
而维克旁边一位绿发青年则对我说道:“你自己淫荡就行了,别把我们说得那么猥琐好不好?贝蒂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我是绝对不会亵渎她的。”
“贝蒂?”我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又问道:“那你们抢着值班做什么?”
“他们啊,不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吗?”汤尼边吃着东西,边慢吞吞地说道:“我还真奇怪了,那小女孩明明蒙着脸,你们能看到什么?”
“有一次我看到她的脸了,哇……真是完美无暇,天生丽质,白皙俏丽,清脆可口……咳咳,不对,是清丽可人啊!”维克旁边另一位红发青年满嘴食物,一副古怪模样地赞扬道。
“我也看到了……”“我那天见到她取下了面纱……”
维克两人也争相说道。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女人我是见过不少,美女有,但大都跟艾丽莎或安娜差不多姿色,能达到绝美的不是没有,但也绝对不会把别人弄得那么花痴。难道,他们口中所说的贝蒂,就真有那么神奇的吸引力吗?
“好了,我今晚睡觉就是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