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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郎刷涂,而不是给自己的小叔子!
半天之后,卡萨拉总算完工了,她很有耐心,跟她平日雷厉风行的性格大大不合,每一个细微的角落她都不愿落下,科林希已经站得汗水直冒了。
“跟我来。”卡萨拉尽量不打扰到维克拉跟小康纳,低声道。
她走在前面,袅娜诱人,凹凸丰满的身材让人看了只想犯罪,科林希低着头,他从平民当中来,维克拉伯爵跟罗伊斯都提拔过他,对他有大恩,他知道感恩,况且他也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卡萨拉将铠甲小心放回柜子里,她的身份足够佩戴一枚空间戒指了,只可惜她不是剑士也不是魔法师,无法使用这东西。
“事情办成了?”她这才问道。
“是的,夫人,这就是乌特雷德的头颅,亨特勒佣兵团从此是真正的不存在啦,其他的逃亡在外的普通成员我会派人继续追杀。”铁狼骑士团副团长递上盒子,目不斜视的大声回答道。
“不必了。”卡萨拉打开盒子,里面果然是一颗头颅,看样子已经被砍下两三天了,虽然用药物浸泡过,但还是散发出一个尸臭味,卡萨拉恍若没有闻到,也没有任何畏惧之色,抓住头发将其抓出。
确实是乌特雷德,他就是亨特勒佣兵团的团长。对亨特勒佣兵团的追杀,早在卡萨拉还没有生下小康纳的时候就已经暗中开始了,为此,铁狼骑士团在半个月前曾经全体出动。那一役,八百人的亨特勒佣兵团彻底被打败,只有团长乌特雷德带着五十多人逃脱而去,如今,乌特雷德身死在铁狼骑士团的小分队手中。
“你将他们的资料散发出去,咱们用两千个金币每个的价格收买他们的人头,他们跑不了,你该好好准备下,把你的人都调回来,罗伊斯要回来了!”
“伯爵大人。。。终于要回来了吗?”
呼!
科林希热血沸腾!
明天回校,写五千收手,回去看还能码点不。原来有个分类热推啊,悲剧,都不知道。
第三十四章 抽身前的忙活
坐了一天的车,头很晕,在车上的时候很痛苦,回家的时候我是提前写好的,可昨晚写不出来,只好现在拼命乱码。;回到学校后倒头就睡,说六点起来,现在都七点多了。累,心头很累,写这样的小说太累了,尤其是在我自己知道后面会发生些什么的情况的情况下。亵渎前后写了两年多吧,至少也超过一年的,可找我这个速度写下去,半年不到就写完了,烟大有时间调整他心态,可我一天都没有啊,从去年十二月十五号开书到现在,只有有个别时间每天五千多字,绝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六千多以上,没有段更过。我心头的压力也很大,因为所写内容的关系,看得下这书的人不多,在作者群中我算是垫底的了。圣光写的到底是什么,大家也都看到了,当初在作者群里,编辑听雨一直用悲剧来形容我这书,西方奇幻的整体没落,又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来精雕细刻,最重要的还是主角的选择,上风云榜那会儿,当我说圣光是我的书的时候,七八个人同时跳出来,吃惊的程度不亚于看到蚂蚁把大象踩死了。因为我在群里一直装乖乖小孩,除了偶尔调戏群里唯一一个MM月舞,就是潜力榜诸天轮回那作者,基本看不出会写这么另类的书。第二本书我也构思差不多了,跟编辑听雨商量过,确认不是这种类型了,但只要是我写的书,主角就一定有血有肉,有**有追求的人,我会回到如今的主流小说升级练功流当中去,到时候一切又都从零开始了,第二本书我想布道,我想写四个字:天下大同。心态上,目前我还能顶得住,以后也会顶得住,就算真的快不行了睡一觉就好。QQ群过两天开,现在还连不上网,学校电信部还没人上班。等开了,一直给我投票的各位一定要加进来。
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都还没回来,外头也没有任何声音。我在桂林,这座城市此时正一片阴霾,下着毛毛细雨,有点冷。我女友在南宁呆了两天之后,情人节那天我把她送到南宁的,有些事情要办,明天就要坐上开往石家庄的火车了,她也还在读书,但我没敢让她看我的书,至少这本不行。在夜幕中苏醒过来,心头空空的,本意是没想过要说这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写了。希望大家都能如意,如果你在现实中遇到挫折,心累了,想到圣光能缓解些,那我就舒心了。我写的是新生,不是毁灭。
上一章有好多错别字,我用手机看到了,有几个情节衔接也有些生涩,等下可能来不及改了,明天吧。
达格玛在她那张冰冷僵硬,窄小摇晃的木板床上发现了八个袋子,里面都是金币,总数在十万个以上。把两瓣嘴唇都咬破了,“一定要弄清楚它们是哪里来,要还回去。”十七岁的她坚持这个想法。
“你到底是不是我生的啊?这可是金币,金币,达格玛!”她的妈妈,一位穿着粗制麻布衣的肥胖妇人为此对她破口大骂。“看看咱们这个家吧,穷得就只剩下四面墙壁了,还回去?!你这辈子到底还想不想嫁出去了呢?”她恨得咬牙切齿,只想揍达尔玛一顿。
“我又不是非要个男人不可!”达尔玛伸开瘦弱的双臂拦在木床前,因为她的老妈在发现舍不得揍人之后,又将目光落到了那些金币上,一副随时会冲上来,将金币抢走的样子。达格玛有点后悔没有顺手将袋口绑起来,她知道这黄橙橙的一片已经把她老妈的双眼都刺红了,因此情况真有些不妙。这个女孩儿的胸脯不是很大,是有些浑圆挺翘,但跟她的姐姐卡尼佤相比,她还需要再努力一些,她的面庞也称不上娇美耐看,但她的坚强把这一切都给补了回来。
这是事实,不需要怀疑这一点,要知道少年汉克都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她,或者说爱上了她的坚强。
“不要男人?哈!达格玛,你真的是我生的吗?”妇人连吞几回口水之后,艰难将目光从金币上移开,两手插腰问道,“你知道男人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吗?不要,你不要为什么今天一大早就离家躲起来,让汉克白白等了一个早上?他请假出来一次不容易,达格玛,你的心真够狠啊,从小欺负他到大就算了,如今还要这样伤他的心。”
这里是赛斯堡城城西平民区的一条无名小巷,大概两年半以前,这条小巷出了一名魔法师,还是一名女魔法师,她就是卡尼佤。又大概一年前,这里又出了一名剑士,那就是少年汉克了。这个少年也十七岁了,如今是剑士学院一名普通学生,等毕业了去效忠帝国,袋中的金币会越来越多,等还清了学院跟帝国之间资助他学习的金币,他就可以坐等成为富人。因此附近的平民们都打算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如果论身材样貌,达格玛比她们中的多数都要逊色,但是汉克却把所有女孩都拒绝掉,他明确表态他只会娶达尔玛。
“我没想过要故意伤害他,你根本就不懂!”达尔玛的眼圈一下子盈、满泪水,朦胧目光绕过妇人,落在房间门口的那道身影上,“爸,你替我说句话。。。”
姐妹两的父亲面上爬满核桃壳般的皱纹,是个高瘦中年人,他嘴里总是叼着一根灰扑扑的烟杆,以前他还能抽上最普通的烟丝,卡尼佤突然身死之后,家里的东西让帝国方面的人搬个空空,实在拿不出什么钱,普通的烟丝买不到,只能抽上最劣质的烟丝。这种烟丝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他这些天已经越咳越重了,估计再过两三天,就会引起达格玛的注意。周围的平民们喜欢称他为老约翰。
这会儿,老约翰只是默默的注视着这八袋金币,凶猛抽着烟,没有援助达格玛的意思。
“爸,你总是这样!”女孩儿气恼无比的埋怨,跟着向她老妈大叫道,“没有谁会无缘无故送金币给咱们的,还送这么多,你胆敢乱吞吧,到时候引来惹不起的人物,把咱们都杀掉,那时我看你到哪里后悔去!”
“不是有人送的难道还是天上掉的么?咱们家现在都这个样子了,不等你说的那人物来将咱们杀掉,咱们都早已饿死了!”妇人一把将达格玛推开,向金币袋子抓去,她虽然肥胖,却也结实有力,瘦小达格玛差点要跌倒在地。
“不行!必须先弄清楚金币哪里来!”她奋力叫唤,想要将妇人扯开,不过这个想法天真了些,老约翰的老婆子稳稳当当抓起了一袋金币。达格玛抓着她的胳膊不放,等她往外走的时候,两只小脚便死死抵住地面,想要将她拉住,她是那么的用力,几乎小脚几乎要把那双布鞋撑裂。妇人也不去管她,粗腿迈动,往外走去,由于达格玛一直不愿放手,看上去反倒是被拉扯的那个。
她的阻挠多么的无力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