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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反派女boss-第5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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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交替人格上,因为交替人格让她摒弃了之前的记忆,这才让胡美静忘掉死去的爱人接受了现在的丈夫。

    如果于明曦心里的那个人也死了的话,那后续海昭能够抱得美人归——或者被强悍的美人抱回家的概率,几乎就很低了。

    于明曦是一个心理素质极强的人,她的承受能力也不是胡美静能比的,于明曦不会得交替人格,她只会牢牢的把那人永远的记在心里。

    小倩做了最坏的打算,她觉得于明曦把歌唱成那样,她心里的那个人多半是死了。

    可没想到,于明曦带她来了一个让小倩绝对想不到的地方。

    开了2个多小时的车,于明曦带着小倩来到了一个小城的城郊。

    看着冰冷的监狱二字,小倩有一瞬间的走神。

    于明曦把车停好,带着小倩去办理探监手续,监狱的狱警似乎对她的到来有些惊讶,指着于明曦又对比于明曦递过去的军官证件,张着嘴半天才说了句。

    “您,您——我是您忠实的歌迷啊!我母亲也特别喜欢你的哥,我父亲也特别喜欢你的歌,我全家都——”

    大明星的突然从天而降,让狱警相当惊喜,他可是于明曦的忠实粉丝啊。

    于明曦面带微笑,“等我探监完,我可以送你一张我的签名cd,这不违反你们的规定,不算贿赂吧?”

    “哈哈,您真幽默,您跟我来,我带您去接见室。”

    小倩和于明曦跟着狱警到了接见室,等了一会,过来一个狱警跟带着她们过来的狱警低声说了两句什么,然后那个狱警为难的看了眼于明曦,又跟另外一个狱警争取了几句。

    小倩听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于明曦过来一次不容易,能争取看一下是最好的。

    粉丝多也是有好处的,关键时刻给于明曦争取了见面的机会。

    原来今天正赶上监狱文艺汇演,于明曦想见的那个犯人正在弹琴表演,等演出结束了也错过了会客时间了。

    好不容易那边给于明曦争取了机会,让于明曦在后台看一眼那个人,可就在事情已经有了转机的时候,于明曦却开口说道。

    “算了,不要因为我搞特殊化,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坏,下次有机会的吧。”

    “可是——”狱警还想说什么,于明曦对他感谢的微笑。

    “没关系,我看到你尽力了,感谢你对我的支持,我会把签名cd给你邮寄过来的,谢谢!”

    离开了监狱,小倩自觉地走到驾驶座,把于明曦赶到了副驾驶。

    等开回q市,已是暮色降临,小倩直接把车开到郑旭的酒吧。

    酒保眼尖,看到是小倩来了,忙把人带到安静角落,又在边上安排了两个兄弟看着,别让不相干的人过来。

    小倩在这存了两瓶不错的红酒,都拿了出来。

    “我陪你喝点。”小倩晃晃酒杯,“听说你酒量跟小强差不多。”

    “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

    这一路于明曦情绪低落,小倩也没打扰她,这会于明曦缓过来一点了,这才问了句。

    “问你什么?让你等的那个人是谁?你填探监表的时候我看到了。”小倩现在已经知道于明曦要见的人是谁了。

第977章昨日重现() 
“你要见的那个人他叫孙侠,男,38岁,他不是你的直系亲属,因为你出具了派出所开的证明才可以见。”

    小倩说出了她看到的信息。

    探监不是谁都可以见的,如果不是一个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于明曦一定是早就打算过来见这人,证明都提早开好了。

    “除了这个,你就不问我别的?比如为什么已经可以见了,却又不见?”于明曦灌了一口酒,全都是苦涩的味道。

    “这种感觉有点类似近乡情怯,从狱警的态度看,你这是第一次来,那你们一定是很多年没有就见了,你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过来见他,可是马上见到的时候,又怕他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所以你退缩了。”

    “陈小倩,你为什么这么聪明?”

    小倩举杯,跟她碰了下。

    “不是我聪明,而是我的职业就是这样,从蛛丝马迹中分析一个人的内心轨迹,你刚刚退缩的反应是正常的,别给自己压力。”

    跟聪明人沟通是非常舒服的事,有了这个开始,小倩能够更轻松的跟于明曦开始谈话。

    “说说这个孙侠的事儿吧,他是你的音乐老师?大你很多岁。”

    小倩断定小曦今天的歌是唱给孙侠听的。

    “是,就是他。我上中学的时候,他来学校教音乐,在那之前我并不喜欢音乐,可唯独喜欢他弹琴的样子。”

    跟别的音乐老师不一样,孙侠来了第一件事就是给学生们弹奏了一曲天涯歌女,一下就造成轰动了。

    在那个年代,大家对钢琴的认识还停留在那些听不懂的国外名曲当中,突然有人用钢琴演奏流行歌曲,造成了极大的轰动。

    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初,孙侠有着跟于明曦之前见过的男人完全不同的气质,她在部队长大,见到的全都是刚强铁血的汉子,就算是部队长大的小孩子,也是于明朗和海昭那样的淘气包,突然来了这么个帅气文雅的文艺男青年,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我还记得他有着跟小虎队里小帅虎一样的发型,手指修长又干净,坐在钢琴前流畅的弹琴,这首歌让他弹的好听极了,别的同学听完后都觉得很崇拜他,就我哭了,我那时候是孩子王假小子,发型跟男孩差不多,他就指着我,说那个男孩你站起来,你为什么哭啊?”

    这些往事,于明曦回忆起来历历在目。

    “那你当时为什么哭呢?”

    “说不出具体原因,别人只觉得好听,我从琴声里听出一股苍凉。”

    这首歌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于明曦回去后一一的找出来听,却只从孙侠的琴声中找到了共鸣。

    音乐上的事儿小倩不懂,但她却知道人和人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磁场,当这个人身上的某个点能够引起共鸣,就会产生相互的好感。

    海昭对于明曦的好感,就是源自这种磁场,而于明曦对这个孙侠应该也是——至少曾经是。

    酒吧有个小型演出台,每天会有驻场歌手来献唱,俩人在聊天的时候,刚好歌手唱了一首英文老歌。

    昨日重现。

    非常的应景,舒缓的曲调配上娓娓道来的往事,带着只属于于明曦一个人的青春回忆。

    “他当时就让我坐下了,可是第二段他是弹唱的,他唱到咱们俩是一条心的时候,我感觉我读懂了他。”

    相见恨晚,天涯难觅一知己。

    音乐和艺术是最容易引起人共鸣的,所以搞艺术的人总是伴随着各式各样的爱情传说,能够在艺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感情一定会比寻常人丰富很多,于明曦过了十多年假小子的日子,突然就被激发了灵魂里的音乐才华。

    她从此迷上了音乐。

    十多岁的小孩学乐器已经太迟,孙侠就教她声乐,放学后她就去音乐教室,他从基础开始教起。

    一个暑假的时间,俩人都在一起学。

    那时的孙侠也不过二十出头,只是个半大小子,而于明曦还不满14,那个暑假的音乐旋律成了她生命里最好听的声音,以至于他离开后,她感觉自己那些被激发的音乐细胞都死掉了。

    “他走后我听什么都没感觉,曾经带给我快乐的旋律全都失去了意义,我找不到他,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我不想失去音乐带给我的感觉,于是,我用了一种方式强迫自己,我让自己不得不去做跟音乐相关的事。”

    没错,她当兵去了。

    这是于明曦背着家里做的唯一一件事,也是让她父亲最恼火的一件事。

    没有跟家里商量,背着包就离开了。

    她不想丢掉音乐和那个充满浪漫音符的暑假,可她自己真的无法坚持,于是选择了一条只要踏进去救出不来的路。

    “虽然打断别人回忆是不好的事,但我还想吐槽下,你这种行为有点像什么呢?为了禁烟故意犯事儿坐牢,比较蠢。”

    小倩真没办法想象,于明曦也会有这么中二的时光,老于家最大的未解之谜就是于老三为什么当兵,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这个。

    “是啊,我挺蠢的,那一步踏出去,我到现在都没走出来。我背着行囊离开家的时候也没想到,我会在舞台上渡过了十多年。”

    于明曦喝了一口酒,谁能知道下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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