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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吃了片熏肉,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心说明天又要干活了,今天索性就尽尽兴。
助兴最好的东西是酒,早在采摘杏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准备了,本来是准备酿醋的,因为一坛杏子酒两三个人就喝了,而一坛醋足够族人们吃上三两天。
他喜欢这种热热闹闹的感觉,看着族人们嘻嘻哈哈的,自己也高兴起来。
不需要那么严肃,每个活生生的人就站在自己面前,自己也已经融入了这个社会。
看着族人们因为自己而发生的改变,心中既有自豪,也有欣慰。暂时不去想日后的一切,只想着这种暂时没有勾心斗角和血腥厮杀的日子能持续一段时间。
暂时抛开那些压抑而沉重的想法,陈健带着人抬来了装满了杏子和枫糖混合物的陶罐,撕开上面包裹的一层茅草,立刻溢出了一阵酒香。
看着族人们被这味道吸引,陈健也被勾起了馋虫,用手沾了一点,酒味很淡,黏糊糊的浑浊不堪,这种没有蒸馏过的酒老人孩子都可以喝一点。
之前一共准备了四十多罐子,留了一半儿等着酿醋,剩余的全在这里的。
果酿酒,酒酿醋,陈健最想要的是坛子里的酵母菌,那种发酵的最快,里面的菌种也就是最好的。
取出来后,用块茎、蕨根粉等制成曲块,加进去这些杏子酒的汁液,放在阴干的地方慢慢发酵。
今后蒸馒头也用得着,而且好吃的馒头和面引子或者曲子有很大的关系,滋生的其余菌种会产生不同的味道,需要一代代改良。
每一次发面的时候留出一块面团做引子,如果是从头开始,可能要几十顿甚至上百次之后,才能让馒头变得松软香甜没有异味,也就证明面团中的酵母菌已经成型。
现在块茎和蕨根做成的曲子已经在发酵了,不知道等到桃子成熟的时候能否改良成功。
反正现在看来这些杏子酒里的酵母菌活性不佳,转换率不高,里面还在冒着气泡,并没有完全发酵好。还有几坛坏掉了,长满了绿霉。
族人们都在看着他,想知道他又弄出了什么。
“这是酒!”
他高声地叫喊着,果酒的味道在四周弥漫,果酸乙酯的奇异香味也在空气中回荡着。
金黄色的杏子经过十几天的发酵,里面满满的都是气泡,很是浑浊,一些杏肉还没有完全分解。
这不是完美的酒,但今天却是个完美的日子。
酒可以再酿,这样的好日子却不是每天都有。
族人们不在乎里面的杂质,这种奇异的味道钻进了他们的心里,天知道为什么先祖这么关照健,总能给族人们带来一些好东西。
过滤杂质,用草叶就行。当年齐桓公争霸伐楚,用的理由就是楚国没有进贡滤酒的苞茅。如今没有苞茅,用草叶也可以凑合。
过滤后,这些杏子酒每人也分不到多少。
前三碗敬祖先天地,剩下的每个人的碗里分了一点,混黄色的液体,因为不同的罐子而有着不同的味道。
味道诱人,但族人们却都没有喝,傻傻地端着,似乎在等着陈健说点什么。反倒是让陈健乐了,盯着那举起的陶碗,看着那些刚刚欢闹过的族人们脸上的汗渍,心里说不出的惬意。
于是他端起了碗,喊道:“为了咱们过的更好,喝。”
“喝!”
族人们仰起头,将这浑浊的酒浆咽下去,不少人的眼睛盯着那几个已经只剩下残渣的坛子,可惜空不出什么了。
榆钱儿抿抿嘴道:“又甜又辣,还有点酸。一点也不好喝。”
陈健哈哈地笑了,抢过她的碗,一口喝了下去。
几坛浑酒,又让族人的欢闹持续了好久……
草河边的村庄欢闹的声音传不了太远,其余的部族不知道今天草河边发生的事,但却知道昨天晚上月亮圆了。
当初山顶聚会时陈健承诺过,下一次月亮圆了之后可以用那古怪的陶环去换陶罐陶碗,也可以去换他们想要的东西。
部族中的十几个陶罐陶碗,还有弓箭投石索,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不经意间这些东西已经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
有了弓箭,族人吃的东西多了,有更多的时间学会了泥板上的一二三四。有了陶罐,族人们学会了熬煮块茎草籽蕨根。
以往到各种果子成熟之前的这段日子是难熬的,现在轻松了许多。没有陶罐就没法煮,吃惯了煮熟的再去生吃草籽,已经难以下咽。
终于盼到了圆圆的月亮,各个部族都派出了人,带着他们想要交换的东西,朝着河边的村庄出发。
如今的日子已经远好过以往,他们不敢想象陈健部族的人到底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带着几分期待和忐忑,带着族人们热切的目光,带着妈妈祖母的叮嘱,这些人背着柳条筐,里面装满了各色古怪的石头,装着好容易捕到的野兽幼崽,去换取那些改变了他们生活的陶罐陶碗。
黑色的、白色的、绿色的、黄色的……各种各样的石头在柳条筐中很是沉重,每一步都迈的费力,他们却不敢扔掉分毫,这可都是能换陶罐陶碗的好东西。
他们临走前仔细地在溪边梳好了头发,因为当初那个部族可是叮嘱过他们,只会和认同一个祖先的人交换。
如今头发已经散乱,被汗水浸的黏腻腻的,于是又怀念起那神奇的皂。
以往一年一次只为繁衍的聚会,却因为这些不曾出现的东西发生了改变。
因为改变,才更加不敢想象。
“他们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呢?”
每一个背着柳条筐在路上的人,都在心头琢磨着这个问题,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屋子是什么?为什么他们有那么多鱼?陶罐又是怎么弄出来的?那个当初跟着他们去河边的两个部族,如今又是什么模样?
第三十八章 美()
背着石头远行的人想不到他们过的多么好,自然也就想不到他们流了多少汗。
桃月的天,太阳就像是烧陶的火堆,汗水不断地从身体里蒸出来。草叶树枝无精打采地伏在地上,连蝉的叫声都像是隔着一层墙壁,闷闷沉沉的。
陈健很想用毛巾擦擦脸上的汗,可惜没有,只能用手背抹一把,蹭到眼睛里杀的疼疼的。
旁边的松直起身,指着不远处的一株小树道:“健,到了那歇一歇吧。”
陈健拄着长柄石镰,手搭了个凉棚,看了看被热气蒸腾的有些扭曲的空间,点点头冲着正在劳作的几十个人喊道:“到那歇一歇,喝点水。”
他们的身后已经是一片被割倒的草,从村口的黑白旗那延伸过来,空气中飘荡着草汁独有的淡淡清香。
既然准备做农耕民族,地肯定是要种的。就算是刀耕火种也不容易,夏天放火根本点不着。
只能先带着族人用长柄石镰将这些齐胸高的草割倒,太阳曝晒后再放火点燃。
一则杀虫,二则草木灰现在是唯一的钾肥来源,钾肥易溶于水,除非是沙漠地带才有成矿的钾肥,现在连想都不要想。
他选的土地是靠近村庄外围的地方,太远了也不行。农作物的茎叶对那些食草动物来说,是天大的诱惑。它们可不会想这么族人们用汗水滴灌出的,只是会觉得这味道不错,挺好吃还挺甜。
村庄外围现在大多是荒草,算是一片草甸子,土地很肥沃,树木也少,正适合。
树林不行,也就只能用刀耕火种烧完,种上几年土地没有了肥力就得扔掉了。因为树是有根的,火不可能把树根烧没,也就没办法起垄,只能漫天撒种。
漫天撒种的结果就是种一收三,想要让村庄里的人都吃上主食,少说要六七千亩的土地,换算成更吓人的结果是四十万平方米,两公里长,两公里宽。
放眼四周土地是够的,而且都是上好的土,只是陈健希望两步到位。既要大范围地烧荒以备不足,也要精耕土地,尽早弄出一些肥田。
如今没有牛,只能等一把火之后用石锄翻地,效率肯定是低。
但眼是笨蛋,手是好汉,没什么做不到的事。
人的力量远比自己想象的更为强大,锄头开荒的纪录是在南泥湾,有人一天用锄头生生刨出来五亩地。而把牛在大热天往死里用,也不过是两倍之数,天太热了,牛会趴窝,你打它它也不动弹,惹急了还会顶人。
陈健觉得自己和族人都没法和那些逆天强人相比,工具也不趁手,但轻壮男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