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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骨部落是个比利爪部落更小的部落,连利爪部落面对不死生物大军的时候都只能跑路,他们当然也只能如此。
得到消息以后龙骨部落的蜥蜴人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必要的物资,赶来与利爪部落汇合。
侦察兵报告之后没多久,也就不到十几分钟的时间,安一指便看到一大队蜥蜴人拖家带口的出现在视野中。
领头的是一个墨绿色鳞片,与其说是蜥蜴人,感觉长相更像是鳄鱼的家伙。
他看到正在跟安一指说话的库兰(或者说看到正在被忽悠的库兰)高兴的挥手朝这边走来。
“又见面了库兰,上次见面还是三年前一同出去狩猎的时候。”
他没有拿武器,空手而来,安一指还看到他的左手上缺了两根手指,像是被利器斩断的。
“拜伦?你竟然当上族长了?”
“哈,老家伙一年前输给了我。”
他们打着招呼,那个叫拜伦的蜥蜴人上下审视着安一指,当看到他手中的双刃符和身上的伤疤时,不由道:
“这位勇士来自哪里?以前从没见过。”
“我来介绍一下,他是安,来自望海之角的信使,我们在在路上碰到的,救了我一命。”
随后库兰又指了指拜伦:
“这家伙是我的老朋友,拜伦。”
“信使?难怪…。。”
拜伦嘴里念道着什么,大大咧咧的说:
“有机会一定要切磋切磋,不过现在…。。”
“先吃饭对吧?”
“哈!还是你了解我。”
确实到了快吃饭的时间,安一指上线的时候游戏里正好是天色刚亮,现在则已经快到下午了。
蜥蜴人也是有血有肉的生物,他们的耐力比人类强的多,可也不是万能的,尤其队伍里还有不少老人和孩子,他们更是没办法在快速行动的同时还不吃东西。
龙骨部落的人离开时比利爪部落要轻松的多,至少他们没有被不死生物包围,从而有时间将早早准备好用来躲避虫王威胁时期使用的食物全都打包带走。
而蜥蜴人的主食……
——是生鱼和昆虫。
安一指看着大口咬生鱼却好像吃什么绝世美味的两只蜥蜴,顿时感觉没有任何胃口……
第九百二十八章 蜥蜴人。安一指(3)()
亡者沼泽的蜥蜴人以鱼类和昆虫为主食,虽然他们的消化道可以消化素食,但由于环境因素,他们并不会耕种作物,采集的野果或根茎主要用来做储备粮。
最先被消耗的肯定是无法长时间保存的新鲜食品,风干的鱼干和虫肉干都是留待以后应急用的。
换个角度来看,在经历了不死生物大军的包围不得不背井离乡逃难之时,能得到其他部落带来的生鱼作为午饭,实在是大大的鼓舞了蜥蜴人的士气。
但安一指并不是真正的蜥蜴人啊……
生鱼片这东西他本来就没什么兴趣,再说这帮蜥蜴人吃鱼连内脏都不掏,直接扔嘴里就啃。
淡水鱼浓重的土腥味直冲鼻腔,看的安一指差点没吐了。
什么叫文化差异?
这就是了。
但如果不吃,反而会露出破绽。
因为对蜥蜴人来说,生鱼是他们最喜欢吃的,无比美味的东西。
面对肥美的生鱼,一个竟然连碰都不想碰的蜥蜴人,怎么看都非常的违和。
可话又说回来,抱着生鱼直接啃避免暴露,这代价对安一指来说实在是太大了点,也太恶心了点,他宁可直接翻脸拿出死者之书来个一锅端,也不想学着其他蜥蜴人的样子啃生鱼。
万幸,安一指这人应变能力不错,眼珠一转便想到了解决办法。
他伸手用蜥蜴人特有的锋利爪子划开鱼肚,把内脏什么的都掏出去,然后找了根树枝穿好,丢在刚刚燃起的篝火边上烤起。
如此不同寻常的举动当然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尤其是一直在他身边的库兰和拜伦。
“安,你为什么不直接吃?烤熟以后油脂都流逝掉就不好吃了。”
“是啊,这种鱼最好吃的地方就是它鲜美醇厚的油脂。”
看两人疑惑不解的眼神,安一指很淡然的拨弄着篝火道:
“烤熟以后确实不好吃,但能杀死鱼体内的寄生虫,而且吃熟食能大大提高热量的利用率,降低消化系统的负担,所以长吃熟食更加长寿。”
库兰&拜伦:“听不懂。”
“……”
差点忘了蜥蜴人的知识量还是原始人级别,不过这样一来反而会显得安一指知识渊博,所以倒也没差。
“简单的说,吃熟食能活的更久。”
拜伦挥着残缺的爪子道:
“嗨,活那么久有啥用?人生就是要及时行乐。”
库兰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不,安说的对,活的久确实有用,尤其是对安来说。”
总算有人get到重点了!
“我是信使,我必须尽可能的将脑子里的知识传递给更多的部落,所以我需要更长的寿命。”
此言一出,两人顿时肃然起敬,看安一指的眼神简直就跟看圣人似的。
对于可以为了部落放弃一切的蜥蜴人来说,这番话深得他们的敬重。
成功避免了吃生鱼的恶心,还收获了蜥蜴人的敬重,所谓忽悠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虽然那条不加任何作料的鱼依旧非常难吃!
–┅——–┅——
吃过午饭,利爪和龙骨部落合并的蜥蜴人队伍再次上路。
如此多的人数在沼泽里行动时会引来大量的怪物窥视,不过龙骨部落是远近闻名的武斗派,即使在尚武精神严重的蜥蜴人部落当中也是很少有的,将武力视为一切的特殊部落。
所以他们的士兵比人数远超他们的利爪部落还多,有这些人护送加上蜥蜴人本身就有不低的战斗力,倒也不用太过担心零星出现的怪物。
而且让利爪部落不得不逃命的不死生物大军被他们远远的甩在身后,只要不遭遇大规模的虫群,他们就是安全的。
前往暗鳞部落的路途较远,以蜥蜴人的速度也要花上大半天的时间才能到达,距离大概是利爪到龙骨部落距离的两倍。
这一路上安一指充分发挥了什么叫演技,把库兰和拜伦两个蜥蜴人族长忽悠的一愣一愣的,素材主要来自跟海拉闲聊时获得的草药知识以及自己多次排副本时得到的趣闻,稍加修改将主角改成蜥蜴人就可以了。
如果说之前他在蜥蜴人中的声望是尊敬,现在根本已经可以用崇拜二字形容,继续忽悠下去,说不定安一指能在蜥蜴人中成立个邪教什么的也说不定。
直到太阳快要落山,阳光变成橙黄色的时候,暗鳞部落的踪迹总算出现在眼前。
和利爪部落比起来,暗鳞部落要先进富裕的多。
他们在沼泽中清理出一大片空地,三层4米左右的木制围墙组成隔绝怪物的防御阵地,外围甚至还设有类似于陷坑的简陋机关陷阱。
规模更是超过利爪部落两倍还多,建筑物也更加豪华。
——虽然仅仅是以蜥蜴人级别的豪华。
先一步到这里通知的侦察兵已经把全部的经过都跟暗鳞部落的族长说了,所以等安一指他们到达的时候,暗鳞部落已经准备好了接收这些逃难同胞的准备,连临时的居住地都准备好了。
混在队伍中的安一指留心的观察着暗鳞部落的一切,他发现这个部落是文明程度最高的蜥蜴人部落。
这主要体现在他们的生活用品上,比如衣物,餐具,房子,等等一切。
很多东西都不是蜥蜴人能制造出来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他们用来固定防御的金属钉,这东西看似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蜥蜴人根本不懂冶炼,不可能制造出形状规则的金属钉。
另外那些供给利爪部落和龙骨部落的蜥蜴人居住的临时房子也很有问题,那玩意根本就是杂货店里出售的冒险者用帐篷!
能把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顾及到,绝不可能是偶尔出去抢劫才能做到的,毕竟抢劫抢到什么有很大的随机性,蜥蜴人在外又没有足够的情报来源,不可能精确的瞄准所有生活用品来抢。
有人资助暗鳞部落,或者说有人用这些东西与蜥蜴人进行交易。
等库兰和拜伦安顿好族人,他们便带着安一指前去找暗鳞部落的首领商量对付不死生物的策略。
刚到门口,三人便看到一个衣着豪华,充满暴发户土豪气息的人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