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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啧,这下是彻底玩完了,我总算是触到了他的底线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
“——哐”
身着白色婚纱的新娘嫣然浅笑,眉眼弯弯,高高挽起的长发一如她过去的模样,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身上留下任何印记,依旧是那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她从未改变过。
这就是,白月光和心尖痣吗?我心里这样问。
……
“yes;i do ”她说。
我的目光下意识地转向他,只是他和我想的有些不太一样,原以为他会做些什么,没想到在婚礼的最后他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安分地扮演了一个参加别人婚礼的男人,礼貌又绅士。
呵,这真不像他,我冷笑。
到了快离开的时候,我不甘心地又开始寻找他的踪迹,他怎么可能一点作为都没有呢,不应该才是。
他呆坐在那。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看的是她。
我心里突然有了一丝期待,难道是现在吗?
不,他还是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安静地望着她,眼神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柔,这是我认识他那么多年来从未看见过的,他深爱她。
直到人们渐渐散去,其中也包括他。
在坐上车之前,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她笑容是多么耀眼,我从心里不愿意承认对她的嫉妒和羡慕,这个从始至终都得到他真心的女人。
原来,最后他还是没能忘记她。
——2。0(完)
婚礼之后的某天,我从朋友那知道了关于他的消息,据说他最近一直安安分分地待在家里,没有去夜店,也没有去酒吧,安分乖巧地不像话,甚至有个不知情的人还在无责任地猜测他是否遇上了真爱准备修身养性,心想难道是那位与其绯闻了n年的某模特?
成为一个好男人?这我真不信,好男人,这个词和他可半点关系都不沾,这是我听到的第一个想法。第二个则是对他那位所谓“真爱”的嗤之以鼻,若这也能算是真爱的话,我不如相信前者他会成为好男人呢,这笑话还真是笑话。
果不其然,不久后我在网上看见了他的“真爱”另有新欢了,年纪比他小,长相也不比他差,实打实的小鲜肉一枚。
啧啧啧,这戏可真有意思,我感叹着。
网上也乱成了一锅粥,我抱着一盒零食蹲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围观这一场闹剧,听说有不少粉丝在他的ins下面留言说心疼他,还有的说分得好。
真是一群可爱的粉丝呢。我心里不怀好意地笑着,希望这浑水搅得越乱越好,最好炸开了花。
可惜,这一切没能像我想的那样。他沉默着什么都没有吭声,粉丝们的热情也因此慢慢地降了下来。
这一副风平浪静的模样,真是无聊透顶了。
直到那天,
“她离开了,我什么也做不了,爱情离开了,我还像傻瓜一样地站着……”
我把这首歌单曲循环了,顾不上曾经赌气说再也不听他的歌。
我明明是笑着的,脸上却不知不觉地滑下一颗又一颗的眼泪,滴在怀里那不成样子的冰淇淋里。
所以人都以为他是为了那位“真爱”,而我知道他是为了她。
为了她。
为了她。
“……真是傻瓜中的傻瓜。”我把怀里的冰淇淋全部倒进垃圾桶里,然后重重地合上那该死的盖子,眼泪一抹倒在沙发上。
……
再后来,他入伍了,两年后迎接他的是依旧热情不改的粉丝。
我在一旁冷冷地围观着,内心平静如水,直到那天我在机场再次看见她。
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容颜上并没有多大点变化,只是望着孩子的眼里多了一份母性的温柔,陪伴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则贴心地嘘寒又问暖,生怕哪碰到磕到。
这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
我站起身来挡在他眼前,只见他的眉间皱了皱,紧紧抿着的嘴表明了他此时的心情十分不好。
不过,我像是会在意这样的人嘛。
“那是她的女儿,快一岁了,很可爱的小姑娘,和她小时候长得可像了。”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说过,他的不幸就是我幸福的来源呀。
果然,他的表情一僵,以一种十分不自然的姿势垂下头。
我看着这样的他,一种从内到外的开心涌上心头,真的是太开心了呢。
最后,我终身未嫁,他也终身未娶。
我因为他,而他因为她。
要比谁更悲哀吗?其实彼此彼此罢了。
他的名字是权志龙,而她的名字是金真儿。
至于我,
我只是一个路人甲,在他心里连名字都未曾留下的路人而已。
《你不知道的事》
——1。0(完)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可忘记一个人可能需要一辈子。
“现在是几点,这里又是哪里,并不重要。”他低声笑道,随意地举起桌前的一杯鸡尾酒来,一饮而尽,然后放下杯子重新投入舞池中央,“club bar,h,现在才开始呢。”
他喜欢这个女人的眼神,以及脸上性感又诱人的微笑,黑色的丝袜包裹着长长的腿,忍不住吹了一个口哨,长得真像他的理想型呢。
……
微笑着拒绝了那个女人下次再联络的请求,权志龙把头上的帽子一拉,趁着昏暗的灯光转身离开了夜店。
开始变得无聊了呢,太主动的东西就没了吸引力,他喜欢那些新鲜的东西,就像有些东西碰了第一次,就不能再碰第二次,其中也包括人。
深情款款是他,玩世不恭也是他。
“深情款款下的玩世不恭,还是玩世不恭下的深情款款,谁又知道呢?”他笑道。
正是纽约夜生活最热闹的时候,行为艺术者们游走在大街小巷上,所到之处都引起惊呼阵阵。
权志龙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时光,异国的好处出来了,这是他在韩国感受不到的自在,没有那么多的关注在他身上,在这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路人而已。
夜晚与咖啡更配。
离咖啡厅只有几步远的距离,他的目光落在玻璃窗上的一个身影时,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
她的一头黑色长发在人群中显得尤其突出,侧着脸嘴角微微扬起,亲昵地和旁人攀谈着。
“呵,”权志龙重新低下头,在她看过来之前,他险些忘记了她也在这,“今天还真是糟透了……”
都以为我把你放下了,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还记得你的事,你不知道的事。
第94章()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下正文——
“——喵”
全志龙半蹲在地上,隔着玻璃窗看着里面的小猫,一只年纪不大的布偶猫,带了一点点灰色,看起来就很柔软的毛。
“你该不是又想养猫了吧?”崔胜弦看见全志龙结束拍摄后没去休息,反而来到了外面,然后还傻愣愣地在这看了好久的猫。不过,全志龙最近不是才养了家虎么,难道又要养猫么,忙内要是知道了,可能会崩溃的。
“哦。。。胜弦哥啊,我就看看。”全志龙听出是崔胜弦的声音,也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只有摇了摇头,虽然这猫很漂亮,但是对于猫过敏的他来讲,养猫有些困难。
“这是什么猫?”崔胜弦跟着全志龙一起蹲了下来,视线盯着玻璃窗内的猫瞅,他好像在哪见过,但是一时间没想起名字来。
玻璃窗内的布偶猫也十分淡定,丝毫不在意两个人的目光,把小脑袋一扭,搭理都不搭理一下。
“布偶,漂亮吧。”全志龙轻声笑了笑,这和她的很像,看见这只猫的第一眼,他就想起了金真儿的那只名叫“夏莉”的猫,不过后来仔细想想,他也真是没救了,不管是什么都会忍不住想起她,连猫也不放过。
布偶满足许多人对猫的审美,精致又可爱的外表,满满的少女心。崔胜弦骨子里的少男心自然也不例外,他点了点头说,“很可爱。”是挺可爱的,但是他应该不会养猫,据说猫很粘人,相比之下他比较喜欢狗。
看着窗内的布偶猫,不知道为什么,全志龙突然有点想养一只这样的猫,就是不知道猫过敏什么的,他能不能克服掉。。。。。。
“——准备开机了。”pd说着。
崔胜弦闻言站了起来,习惯性地抖了抖腿,对着还蹲在地上的全志龙说,“别看了,赶紧拍完回去吧,外面好冷。”
崔胜弦现在脑海里没有任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