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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脚踩在花蕊上,竖起两只手指,驱使彼岸花往河中间移动。
老头走到我的身前,只是在狗蛋的面前画了一道散发着金光的符咒之后,我亲眼看见狗蛋变成一个只有20厘米般高的小人,然后被老头给放进怀里了。
在玄学这本书里面,有记载着一种符咒,是无形而散发出金光的,所画之人必须是得道之人,换句话说,那么这个总喜欢抡起拂尘就打我的老头,或许可能应该会是我的祖师爷!?
这时,老头明亮的双眸里忽而飞快的闪过一道刺眼的光芒,他看着我,十分严肃地说:“等一下我和季孙君乐会帮助你飞过‘血尸河’,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情,那就是紧闭着双目,无论你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睁开眼,清楚了么?!”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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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血河惊魂()
“那如果我睁开眼了呢,会怎样?”我出于普通人的好奇追问。
“必死无疑!”老头顿了顿,继续说:“你有木有感觉到你现在的视野很明朗,比以前要看见的东西更多了。”
我被老头的一句“必死无疑”给吓得小命都差些丢了魂,愣怔了下后,才后知后觉的想到老头之后说的话,虽然此刻觉得视野更加清晰了,可是老头这样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玄妙的地方?!
“接着呢?”我问。
“那是因为你的‘天眼’暂时性开放了,在圈型的火海里,我用真气帮你把任督二脉给打通,又把你的骨骼给整个粉碎,再重新生长,如今你已经脱胎换骨,早已不是之前的你了,你若是不信的话,你可以摸一下你额头上的那个幽蓝色的圆点。”
我微微皱紧眉心,伸手去触摸眉宇间的那一小点圆点,这个圆点是自我出生开始,就一直不可忽视的点在我眉宇间的,人们若是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那个幽蓝色的小点若是我没有算错,它迟早会进化成一个‘天眼’,是你小子与道学有缘,打娘胎开始就有的一双‘天眼’。”老头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
我:“”
他奶奶的熊,我,我竟然不知道这个幽蓝色的小圆点,竟然是一个道学之人梦寐以求的“天眼”,曾经我还以为这是鬼胎的标志,拼命的想要留刘海,把它给遮挡住。
这下子,我爽快的做了一个决定,必须把刘海给剪了,把“天眼”给露出来,威水(威风)下!
“那有什么用途?”我睁圆着漆黑澄透的双眼问。
“等会你就知道了。”老头说。
老头说完之后,转身把他自己穿在身上的白色道袍给解了下来,手法娴熟地把食指指尖放在牙齿下,咬出了一个大口,任鲜血飚溅出来。
恍惚间,老头已经仙风道骨地飞上“忘川河”之上,是的,这条河流是地府有名的“忘川河”,专门运载到地府来报道的阴鬼的。
然而这又不是遇见王雨曼的那一段河流,据玄学之阴阳奇录所记载,“忘川河”有三条分支,分别为“绝情河”、“忘情河”和“无忧河”,在阴间鬼门关处,三条分支汇聚在一起,形成众所周知的“忘川河”。
我左顾右看,木有看见“三生石”,也木有看见奈何桥,更加木有看见王雨曼,一时间我又想起了王雨曼,不知道她损了十年的阴德会怎样?是不是像修道之人那般,法力会被消减呢?
思忖间,老头已经用修长的手指,以鲜血为笔墨,在白色的道袍上画出了一个阴阳八卦图,最后在阴阳八卦图的右边,写上“来人无心,心路通畅,畅通达三江,小小年纪,一小孩之言矣,不足挂念,失礼失礼!”
我傻愣愣地站在原地,看见老头在半空中,默念了几声口诀之后,那画着阴阳八卦图的白色道袍,被一阵风吹到忘川河之上,道袍并木有沉入河底,而是像一叶扁舟那般,在湍急的河流之上支架了起来。
老头在半空中向我站着的方向,云淡风轻地挥了一下衣袖,突然间,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像是天空中的一朵游云,在一阵清风地吹拂下,我飞到道袍所在的位置,双脚站在白色的道袍之上。
“闭上双眼,记得,千万不要睁开双眼。”老头语气淡淡地说。
“好。”我屈身坐在白色的道袍上,继而紧闭着双目,任耳畔怪鸟悲啼,阴风吹过我脖颈间,寒毛直竖,我都死死的紧闭着双目。
这世上最宝贵的是生命,有了生命,我可以给爷爷捶背,帮爷爷照看棺材铺,还可以娶个媳妇,为老盛家传宗接代
我吃了秤砣,铁了心,绝对不能让自己死在这个“怨灵血煞”里,要不然那该有多么的遗憾,对了,师傅叫我给小师叔带的秋光宝典,带图的那种,我都还木有给小师叔带过去呢
突然间,我又想起了我那不靠谱的小师叔了,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最近有木有因为看岛国片过于频繁,左手右手相互交换,而导致肾亏,腰身酸痛无力了呢囧。
慢慢地,我感觉到飘飞在水面上的那件白色道袍在缓慢的移动,等到了河中央的时候,我能明显的感觉到,白嫩嫩的屁股下坐着的道袍正在以加速度的形式,往前推移。
速度越来越快,我独自坐在风中,已然风中凌乱了,那斜长的刘海在烈风中胡乱吹摆。
“那个头发凌乱,像个疯子的人是谁?”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睁开双眼去看,果然站在我身旁的竟然是那个二愣子狗蛋,心里疙瘩的紧,眼瞧着狗蛋那煞白的脸色,再搭配上他头上胡乱吹摆着的头发,对了,还有下巴上的小胡渣,我能说最寒碜的是狗蛋么?
活脱脱一个手捧缺了半个口的瓷碗,衣衫褴褛趴在小巷子里乞讨的小乞丐!
“我木有你这么寒碜,谢谢。”我十分有礼貌地说,反而让狗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像我盛清夜这辈子,口才唯一会输给的人,那就是王雨曼吧,再无他人了,对了,她不是人,是一只身穿红色旗袍,脚踩红色高跟鞋的女鬼。
狗蛋也木有要跟我瞎扯些有的没的,他直接盘腿坐在道袍上,跟我说:“小道士,你是不是也是我们‘无崖子’村的,怎么看着有点脸熟。”
我侧脸看着狗蛋,想起小时候没说两句话,就哭红着眼睛要妈妈抱的小屁孩,我就一个劲地笑个不停。
“奶娃子,你忘了我啦?”我挑了挑剑眉说。
“你你是你是谁?!”狗蛋依旧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盛清夜,我是盛清夜。”我莞尔说。
“不可能。”狗蛋说得斩钉截铁,看他炯炯有神的双眼,差些我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盛清夜了。
狗蛋眼中似乎有些愤怒,他咬着下唇,然后说:“盛清夜6岁那年就被大老虎给叼了去,最后就连尸骨都木有了。”
我听后哭笑不得,被老虎大哥给叼了这样的谎话是骗三岁小孩的好不好?12年前可以骗到狗蛋,那很正常,可是12年后,思想早已经成熟了的狗蛋,为何还会相信一个这么不靠谱的谎言呢?
这个超级烂的谎话,显然是黄二叔和黄二嫂说出来骗狗蛋的。
“可我就是盛清夜啊,12年前,我”
我还木有说完,狗蛋就有些急的站了起来,他双手揣紧成拳,目带凶光,看样子是想要给我狠狠地揍上一拳才能善罢甘休的样子。
“你说谎,你绝对不是盛清夜,12年前我爹说小夜子被老虎给叼了,我还要我爹带我到村外的小野林里去找了他三天三夜呢,那会儿我爹使劲的骂我,还打我,说我傻,人死不能复生什么的,可我还是死拽着他到小野林里去找小夜子的尸骨”
话到此处,狗蛋的双眼有些灼红,像是要哭的样子。
看了狗蛋真情表露的这一面之后,我整个人像是被霹雳雷电给击中了似的,整个人楞乎乎地,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在大脑里使劲地搜刮,却找不到半分与狗蛋有关的美好记忆,印象中,在我小的时候,村子里的人,无论大小,见到我都像是见到恶鬼那般,村头看见我,村尾就转身避之不及了,我简直就是他们口中的灾星。
我盛清夜啥时候有个这样在乎我的小伙伴,我怎么不知道?!
脑海中唯一的一件有关狗蛋的记忆,是那年冰天雪地,我在我家院子外,看见一只小白兔往草丛跑去,我也紧跟了过去,抡起木板子,想要抓住小白兔,却一个不小心,把木板子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