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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完一点不惊讶,只问我说:“李斯鸣?就是以前我们约你出去玩,然后他拦着不让,最后我们砸了他窗户,他直接画了张人像送警察局那个?”
陈乐不提这事情还好,一提我就忍不住笑。
那时候我们约好去玩,跟李斯鸣请假他不让,直接告诉我说这一去以后就别再来了。然后陈乐生起气来,捡了块砖头就把对方窗户给砸了,他还觉得自己特牛逼特豪气。
李斯鸣当时也没问我陈乐的名字和地址,所以我们当时都觉得他特别窝囊特别好欺负。
结果两天以后,我们都傻了。
李斯鸣画了一幅画,一张人像画。里面画着的人是陈乐,跟本人简直一模一样。不管是他穿着的衣服裤子,还是那种痞子气质,完全看不出差别来。
而且李斯鸣窗户被砸那天报了警,开始估计警察也不当一回事,毕竟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但现在有画像了,大家又觉得稀奇,传扬开来,陈乐家在局子里也有认识的人,很快就把陈乐给揪了出来。
那以后我是真服了李斯鸣的。觉得他牛逼到了一定的境界了。就连陈乐也说,那家伙的根本就是个照相机成精变了人,他就砸窗户那会和对方见了一面,结果长相就分毫不差被人给记住了。
说这么多,就像想描述下李斯鸣画画的功底,当真是我见过最好的。只是可惜他没有挣钱的头脑,否则早就该大红大紫了。
第七章 半面()
陈乐回忆起当年的事情,忍不住的笑。但笑过之后,又严肃起来,问我说:“难道你觉得那个疯子也会和那本书里的故事有关?”
我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那本书中并没有这方面的故事,硬要说和画画沾个边的话,仅仅有个化妆的故事,名字叫做“半面妆”。
这故事说的是一个女人,因为事故毁了容,半边脸都毁了,花了很大的价钱做整容手术,但因为之前伤得太重,所以最后效果也不怎么样。
而这女人又是个天性爱美的,原本穿衣打扮都十分讲究,突然遇上这种悲剧,又加之回天无力,一时心里落差太大,几近疯狂。
她把自己家里所有的镜子都用布盖了起来,就连出门,都必须穿上连帽衫,带上口罩,把自己的面容遮挡的严严实实。
但越是这样,走在街上就越容易被人关注。也许别人多看她一眼不过是对这古怪的打扮有些好奇,可那样的眼神,却被她的思想扭曲到了极致。
她总是忍不住怀疑别人的取笑她,鄙视她,觉得她如今的模样像个怪物,心里作祟整天胡思乱想个不停。
可能就是这样的人,做事容易走极端,渐渐的,她开始仇视这个世界,尤其是仇视那些看起来样貌俱佳的人。
故事里还形容过她当时的心情。
她整天呆在房间里,躲在窗帘背后,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见到长的不错的,不管别人在做什么,她都下意识的觉得对方是特意走到她家楼下给她炫耀,让她知道对方的美,知道自己的丑。
最后她再也承受不了,忽然就动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她想要换脸!可脸长在别人的身上。
而故事的最后,她成功了。
她盯上了一个符合自己审美,并且觉得对方样貌和毁容前的自己不相上下的女人。找了个机会,将人弄晕带回了自己家中。
然后,一刀一刀将对方的脸皮给割了下来。
她捧着那张血淋淋的人脸,如获至宝。出事之后第一次,将盖在镜子上的遮布给摘了下来。
然后,面对着镜子,将这张脸皮,一点一点铺展在自己的面孔上。
我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画面十分诡异,至少对我来说,我不可能从中发现丝毫的美感。试想这脸皮剥离的再如何好,它终究也只是一张皮而已。
不过,如果这女人的感觉和我一样的话,也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
她将那张皮戴在了脸上,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那时候,她仿佛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当初那天生丽质的姿态。
可一样东西能戴在身上,那就一定有掉下来的可能,人皮也是一样。
为了防止这张脸皮脱落,她用了一个对自己而言极为残忍的办法。
用针线,沿着脸皮的边缘,一点一点缝在自己脸上。
而且这女人还有一技之长,她原本的工作,就是在地上电视台上做美妆节目。即便现在这副面孔诡异而扭曲,甚至周边还有线头。
可她还是靠着一件一件的化妆品,将这些痕迹全部隐去了。
“完美了!”她在心中想。
这短短一瞬间,她忽然就有了前所未有的自信。
可是好景不长,不出两天,她半张脸上感觉奇痒无,隐隐发疼。而且这半张脸上缝合起来的人皮面具,开始出现干裂现象。
先是起皮,然后发干,发硬,最后一块块掉了下来!
她疯了似的想把这些脱落的皮肤重新粘回脸上去,可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之前发痒发疼的这边脸上,已经张满了红色的疮,脓水流到那里,自己原本的皮肤就坏到哪里。
到了这个地步,在如何涂脂抹粉,都已经没有用处了。
但就算如此,她依然觉得自己的幸运的,因为她还有另外半张脸完好无事,完美的贴合在脸上。
她用头发盖住了那半张烂脸,唯独只看自己的另外一面,粉黛描眉,乐此不疲。
这故事半面妆的称号,说的就是她。
可不管怎么看,这事情和李斯鸣都扯不上关系,可也该算是最为接近的了。
不过陈乐最后还提醒了我,他说:“你别忘了,这书里的故事可能不全,夏俊凡的手里也许还有其他故事。”
我点点头,长长呼出一口气,一提到夏俊凡,我心里就不畅快,也不知道他现在躲到哪里去了。
那之后我和李斯鸣联系了一下,大概就是找个借口说家里有事,给孙诚告假。
我原本以为他会问东问西坚决不同意的,谁想他竟然很爽快的答应了,这让我有些错愕,脑子都抽了一下,想好的很多话都还没来得及说直接卡壳。
但越是不像他的行事作风,就越让我觉得他有问题。因此我只能对他说等我们家里的事情处理完以后登门去看看他。
之后两天时间,我也一直都呆在陈乐家里,主要是想先把脖颈上的伤口给修养一下。至于孙诚,倒是一天都没有来过。
估计觉得我是他哥,他刚刚从李斯鸣手里解脱出来,想好好去野一下,我也不会怪他。
反而是廖小雨,这两天也一直挺和顺的,一直都和我们住在一起,嘴里洛哥陈哥的叫。被陈乐当成小工一样使唤来使唤去。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怨言,而且看起来还挺高兴的。毕竟陈乐帮他解决了喝血的大麻烦。
陈乐有个朋友,家里杀猪卖的,每天都送好多血来,让廖小雨心里很是舒坦,为此我们还专门研究了血液储蓄的方法,所以这两天还算相安无事。
唯一有点搞笑的,是我坐沙发上休息,他看我没事,忽然凑上来,问我说:“洛哥,有件事我一直憋着,想问问你。”
我斜眼看着他,问他什么事?
他嘿嘿一笑,道:“那天你讲那个故事,后来没讲完,我挺好奇后来怎么样了的。”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心想我什么时候讲过故事了。
他忙提醒我说:“就是那天你弟弟来,然后你给他讲的你被疯狗咬的故事,我还在旁边听来着。”
我这才明白过来不就是孙诚来的时候我跟他解释脖子上伤口的来历吗,廖小雨还一直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的,感情没听明白我那时候说的疯狗就是他来着。
为这个事情我差不多乐了一下午,陈乐也是一样,唯独廖小雨很纳闷,不知道我们究竟在乐什么,我也同样不知道该说他蠢呢还是萌。
直到第三天,我脖子上的伤口都结疤了,因为是牙印,所以看起来一洞一洞的,略微有些恶心。不过感觉上什么大碍了,我这才决定去李斯鸣家里一趟。
这一次陈乐没有陪我,毕竟因为以前的事情也不方便。而我只拉了廖小雨一起,两个人也就足够了。
我们上街随意买了点东西,当做礼物。然后冲李斯鸣家直奔而去。都没有提前打过招呼,因为我知道李斯鸣肯定在家,这个时候没准就在一堆画笔和颜料中间待着呢。
李斯鸣的家是一桩独栋的小楼,有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