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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说白了指的是肉体开发、基因武器乃至超能力方面的研究,和陈家的科研完全不是同一个方向。”
不对劲。
实际上古翔说道纪家是和金家一样的大家族时,王沈就产生了这种感觉。如果纪明雪真的生于名门望族,又为何年纪轻轻就要上战场拼杀?九年前,他10岁,纪明雪也10岁,而根据当时的情况看来,一念之差,他们就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在那场动乱最后,纪明雪算是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那李景他……”
“没错,他是李家的子嗣。”
这些名门望族难道都有把孩子送上战场的传统?
还是不对。
如果说纪明雪自己是地地道道的官二代,那当时她嘲讽自己又是怎么回事?
『拥有自由选择权的大少爷』?
好吧,王沈承认自己是当年被纪明雪嘲讽了,所以对这句话一直“怀恨在心”,可结合古翔现在的话来看,这话却似乎顿时变得有了深意。不过心中的疑惑他注定无法从古翔这里找到答案,而且他也并不打算给无关的人透露九年前的事。
“好了,现在轮到你告诉我你和纪明雪到底有什么关系了。”
“这件事啊……那边好像有情况!”
金铃远离协会后,便站在一条路口像是在等出租车。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陡然从路口驶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金铃面前。紧接着两名大汉从车上一跃而下,将金铃围在了中间。毛栗大叔把金铃比作唐僧肉,这才刚刚走过了一条路口,绑匪们便按耐不住了。
金铃却并不慌张,两条金色绸缎又从她的袖中伸了出来,看着空中飘舞的绸缎,两名绑匪竟露出了惊恐的表情,绸缎压下来时,两人直接弓下身子,用双手挡住了脑袋。
再然后……
依旧什么都没发生。
绸缎轻飘飘地抽在了他们身上,两人保持护头的动作好一会儿,才赫然反应了过来。
“其实我刚才就想问了,那两个条绸缎有什么说法?是什么特殊的仪式么?”王沈指了指再一次被惊呆了的金大小姐,她似乎被两人毫发无伤给吓到了。王沈记得刚才她看见自己没事时也是这个表情。
“那是金绣舞,是金家秘传的技艺。我听说练成金绣舞的人那两条绸缎刚柔并济,是金家人的护身之术。”古翔翻了个白眼:“不过看样子,那个金大小姐完全就不会啊,那两条绸缎只是摆摆样子罢了。”
“金绣舞……还有这种技巧?”王沈自言自语了一句。
说到家传秘术,他下意识地想起了御守家族的千神渡,和那种快到极致、杀人于无形之间的技艺比起来……他很怀疑,这两根绸缎真的能起到杀伤作用么?
“古翔,该我们上了。”
“我自己一个人……喂,你等等我!”古翔话还没说完,王沈便已化为一道残影,他总觉得几日不见,这家伙的速度又快了几成。
……
“搞什么啊,我还以为你这小丫头会金绣舞呢。”
“就是,吓老子一跳。”
“那就不必废话了,金大小姐,有请吧?”
金铃后退两步,她有些后悔自己的任性了。可母亲常常对她说,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任性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她看着大汉的手伸向自己,正想高声喊人,一道残影却眨眼间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那人将大汉的手顺势一拧,旋即骨骼的响动伴随着男人的惨叫一并传进了她的耳朵里。
“这小子卸了我的胳膊,你们上,干掉他!”
面包车里又跳下两人,然而两人却连外面发生了什么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小腹与后颈便遭遇了重击。自始至终,他们都没看清出手者的面貌,只是依稀看见了几道残影……这莫不是,金家的高手来了!?
司机见势不妙,也不管被揍得躺在地上哀嚎不已的同伴,直接一脚油门踩了下去,一个漂移便消失在了道路尽头。
“你究竟是谁?”被卸了胳膊躺在地上的大汉抬头喝问王沈。
他们调查金家已经有段时间了,今天正好给他们逮着了机会。他们几个也算得上练家子,只怪来者明显和他们不是一个量级的。
王沈一副高手做派地扶了扶鸭舌帽,风淡云轻地说道:“只是一个碰巧路过的鸭舌帽a罢了。”
望着王沈的背影,金铃面带红晕。
干净利落的手脚,救人于危难之际,这样的人……
然后他看见了王沈扶了扶帽子的机械手臂,一切美好的幻想瞬间破灭得干干净净。
“哈!?怎么是你!谁允许你跟过来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表里不一()
“不,你误会了,我们并没有跟踪你。”王沈摆了摆手。他已经渐渐摸索到如何和这位金大小姐对话了,不过这种傲气满满的大小姐真得让他有些吃不消。同样这个年纪,瞧瞧人家欧米伽和洛伊依是多么听话懂事,同样是孩子,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王沈瞧了一眼姗姗来迟的古翔,说道:“不信你问他,我们听说这附近开了一家海鲜面馆,打算来吃饭的。”
“那你们倒是老老实实地去吃面啊!”东倒西歪的人大声吵嚷着。
“实不相瞒,这位古翔兄弟嫉恶如仇,他最看不上的就是你们这种当街强抢民女的匪徒,还好你们这次是落在了我的手上,若是让他出手,你们必定会体验一番分筋锉骨的滋味!”
大汉们纷纷一个哆嗦。
他们抬头见古翔那一副阴沉的模样,都看出来他是位狠角色。他们并不明白,古翔满脸阴沉的主要原因是王沈,他火急火燎跑过来,却发现战斗已经全结束了,而且动手没轮到他,王沈一个“嫉恶如仇”帽子却直接扣在了他头上。
言下之意,是以后找人寻仇就来找他?
“既然你没事,那我们就先去吃海鲜面了。”王沈见周围人有朝着靠拢的趋势,对金铃说道。
“喂,你们等一下!”金铃见王沈作势要走,小跑着跟了上去。
“怎么了?”
“既……既然你们那么想做我的跟班,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同意了!”金铃又做出了标志性双手环胸的动作,骄傲地说道。她心里本想对王沈道声谢的,但一想到王沈在协会和她对着干的画面,这声谢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次出门是她央求母亲才让对方答应下来的,她本想借着这个机会,去微服私访家中的产业,但见到王沈后,她突然改变了想法。
“送我回家!”
“这就回去了?”听到金铃的要求,王沈有些惊讶。他本以为金铃会继续任性下去,要求他们带着她在城里到处闲逛,以她自带吸引歹徒的体质,这绝对是件麻烦事。要是她愿意安安稳稳回家,双方都省去了不少功夫。
“嗯。”金铃点头。
她在心中冷笑,这王沈一副没什么见识的模样,一会儿让他见识到金家雄厚的家世,一定和其他人一样乖乖拜倒在她的面前。
王沈瞥了一眼不自觉嘴角上扬的金铃,估计她这又是在打什么如意算盘。
“那好,你家在哪?我让浅浅定位一下。”
“浅浅?浅浅是谁?”金铃左右张望了一下,结果王沈全息手表里传出来的声音吓了她一大跳——“不必了主人,我已经在地图上标记出来了。”
“你……你你你!你的全息手表为什么会说话?”金铃指着王沈的全息手表问道。
“人工智能能说话有什么奇怪的吗?”
“人工……智能?”金铃眨巴了一下眼睛。她对人工智能的印象仅限于家中的那些佣人机器人,这种内置在全息手表里的款式她还是第一次见:“你在哪买的?”
“买?不好意思,浅浅是非卖品。”对此,王沈还是很有自信的。
他也算见过不少人工智能了,从初代机器人到四代机器人,他敢断言,那些人工智能全都比不上浅浅,而且连接近浅浅的都没有!
切,不就是能够指路的导航机器人么?
金铃心中十分不屑,果然这个王沈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人,回家就让母亲给她买一个比那个浅浅好十倍的人工智能!
王沈走到一个路口,挡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行驶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左右,停在了一栋十几层楼高的大厦前。下车后,王沈对“金碧辉煌”这个词似乎有了全新的认识,因为这整栋楼都镀了层金。真不愧是金家,什么都镶点金可能就是这个家族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