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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她的药,野猪野狼来多少个杀多少个!
将房门仔细弄好,确定野兽来了,也不可能进来之后,才转身过来,不料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张俊脸一张俊美却瘦削的脸:“你还没回答我呢,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夜里,你睡着了估计不知道。”
姑瑶哦了一声,睨着他:“话说,出去一趟没事吧?”
“有你在,我出去能有什么事?你要的药瓶子药罐子,我给你扛回来了。”男子笑了,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笑眯着,特别好看,一双眼全是风流迷人的味道。
“谢了。”
姑瑶说时看着他的俊脸,忍不住啧啧叹息了两声,暗忖,莫怪山脚下那些未出阁的小姑娘时不时会跑上山来偷偷瞧他练剑了,长成这个模样,确实难得。
估计这方圆几十年里,再也难找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了。
都说她长得好看,眼前这人虽是男子,论好看,她倒觉得他比她更胜一筹。
“石大娘给了鲜肉粥,就在食盒里,你自己吃吧。”姑瑶说时,想起自己让石方从县城里带回来的药,就将手上所有东西扔到男子手里,自己将药拿了出来。
男子拿着食盒,“姑瑶你不吃?”
她拧眉瞪他一眼,没好气的道:“容擎之,你干嘛一直学他们叫我姑瑶啊?我不是说我叫慕轻歌么?”
容擎之眸子一闪,直直的盯着她灵动的小脸,“你不是说你失忆了,记不得东西么,你如何能确定慕轻歌真的是你的名字?”
“咳咳!”
慕轻歌避开他的视线,轻咳两声道:“我别的印象没有,但是我可以肯定,我就叫做慕轻歌,我记得我是这个名字。”
话罢,见容擎之还有话要说,大眼瞪圆,后退两步,鼓着两颊道:“喂,你都醒来半年多了,现在剑都能练得好好的了,也能自己外出去小镇了,怎么还不回去寻家人啊?”
“你不是说我还需要再喝一个月药,才能将身子调理好么?”容擎之避开她的眼睛,低头看自己手中的那些青菜和肉,“今天吃什么?”
“你别想跟我转移话题。”
慕轻歌岂能随便任人忽悠,歪着脑袋看着他:“我记得,我说你需要再喝一个月药,是两个月前说的了。”
“哦,是么?”
容擎之眨眨妖孽的桃花眼,笑眯眯的道:“那估计是我记错了,我应该也跟你一样,失忆了,脑子总是忘事,这后遗症啊,真是麻烦。”
“你别总是拿后遗症来说事,还有,你也没有失忆,失忆哪里是你这模样的,我连你现在有什么症状都不清楚的话,也枉旁人称我一声神医了。”
自从她给他普及了后遗症,他就一直抓着不放,不断使用。
真是气死她了。
慕轻歌说完,哼了一声,送了一枚白眼给他:“再说了,就算失忆,也没多大事儿,你一个大男人,记得家里,难道离开这里还能活不成了?”
他垂眸看着篮子的东西,片刻回了几个字:“或许会的。”
“……”
慕轻歌眉头狠狠一抖,正要开口,容擎之又叹息道:“你一直觉得你在骗我,不信你给我看看?如果我不严重,哪能睡个五年才醒来?”
话罢,他将自己修长有力的手腕伸给她,示意她号脉看看。
‘啪’
慕轻歌一巴掌将他的手给拍掉,“别给我卖惨,我信自己的医术。”
容擎之滋滋的喊疼,俊脸皱了起来,委屈的道:“姑瑶,你真的别不信啊,当初你不是说我砸破了脑袋,后背中箭,手臂中箭,还被水泡了好久么?遭遇这么多,一下睡了五年才醒,哪能短短半年间才好啊?为了不让后半生出什么差错,我当然得赖着你这个神医,好好医治一番啊!”
话罢,见慕轻歌张嘴,他又率先道:“你别说了,我相信我的家人知道了我这个想法,也会谅解我的。”
“算了,懒得跟你说了。”
慕轻歌给他翻了一个白眼,自己扛起自己的药材,转头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道:“吃饱之后,给我将柴给劈了,劈好的柴烧完了。”
“好!”
容擎之响亮的应了一声,“不过,你看药也别忘了时间啊,记得回来煮饭!”
慕轻歌没搭理他,径自走。
看着她的背影,容擎之一阵失神。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另外一个房子的拐角,他才猛然回神,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东西,一边提着东西回屋子一边满足的笑了。
——
慕轻歌拿着药材走的时候,她能感觉到容擎之在背后看她,她暗暗叹了一口气。
老实说,这个容擎之长得挺好看的,性格也好,而且武功也很厉害,她见过他出招,用剑词野猪野狼的时候,更是一剑将之毙命!
活脱脱就是电视剧里的古代大侠。
没错,电视剧。
其实,慕轻歌并没有失忆,她不但记得自己的名字,还记得自己上辈子的事情。
第七百七十二章 五年往事()
她记得自己因为出任务而死,而她最敬重的赤大哥赤为止,也先一步,为了救她而死。
在被黑暗淹没的时候,她从来没想到自己还能够再次醒来。
她当初张开眼睛的时候,被太阳给晒醒的,当时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好像给烧熟了似的,整个人难受得紧,眼睛转动一下,才发现自己正躺在江边,一身湿气。
她那时身体虽然很弱,但是能判断出自己正在发着高烧,身上除了头很痛之外,身体也虚弱得紧,连站都站不起来。
刚醒没多久,她又晕了过去。
待她再次醒过来,一对老夫妇正好喂她喝药。
两位老夫妇看到她醒了,甚是高兴,但想起什么,又难过的道:“你醒了就好,可惜你夫君了,他伤得好重,大夫说他估计醒不来了。”
两位老夫妇所说的她的夫君,就是容擎之。
根据两个老人的话,容擎之和她是一起被在江边发现的,看模样是被江水冲到这里的,两人都一身的伤。不过,容擎之比她伤得更重。
她后脑勺和左侧头部,都有被硬物强烈碰撞的伤痕,这是她重伤发烧的原因,而容擎之头部也有伤,而且伤得不比她轻。
更惨的是,他身上还中了好多箭。
按照两位老夫妇当是的说法就是,看到他的时候一身血都以为他是死人了,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命大,一直拖着一口气不肯死。
容擎之长得好看,又浑身是伤,老夫妇二人都心疼他,一直悉心照料。
至于为何会猜测容擎之是她夫君,老夫妇的意思是,他们是一起被江水冲来的,而且都长得这么好看,一看就很有夫妻相……
慕轻歌听着老夫妇的话,嘴角抽搐了一下,虽然她没有这个身体的记忆,但她醒来一看到容擎之只觉得他伤得重,便没有别的想法了,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既然慕轻歌自己已经醒了,她看他伤得很重,再加上长得好看,觉得就这么死了可惜,于是努力抢救他。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手上一没有手术工具,二没有好的药,她即便知道他身上的伤虽然很重,也不至于不能救,却还是没办法将他救醒。
再加上他重伤被发现得太晚,虽然有她出手,不至于像别的大夫说的那样要给他准备后事,但是她也只能堪堪保住他性命而已。
她救不醒他。
他成了植物人。
他一睡就是五年。
在她的静心调理下,再加上她手上的工具和药越积越多,直到半年前,她忍不住了,就用自己研制的药和粗糙的手术工具,擅自给他动了手术。
所幸,成功了。
手术后的第二天,他便醒来了。
他醒来看到她的时候,那眼神慕轻歌不知道如何形容,除了震惊,就全是喜悦,甚至她还看到他红了眼……
当时情形太过复杂,再加上用简单粗糙的工具就将人救醒了,慕轻歌太过高兴,忘记一开始好好跟他沟通了。
所以,当她高兴过后,问他是谁的时候,他好像有些惊讶,道:“我叫容擎之。”
“容擎之,挺好听的啊。”好不容易救回的人,即便叫做陈猫李狗,她都会觉得好听点的。
倒是容擎之,听到她的话,又是一愣,呆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要问她:“……你,你叫什么名字?”
“诶哟,你怎么连自己的妻子都记不得?姑瑶也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