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凌夜犹如一匹饥渴的饿狼,眼中只剩下了廖霞,猛地将她抱了起来,冲进了卧室……
像是完全丧失了理智,凌夜毫不怜惜廖霞娇嫩的肌肤,直到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刻,注意到她脸上痛苦的表情,才突然停了下来。
他这一停止,身下的廖霞浑身一颤,睁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眼神迷离地问道:“怎么啦?”
凌夜嗫嚅道:“你,你还是第一次?”
廖霞一脸的羞涩,再度闭上眼睛,嘴里却说:“还不是便宜了你……也不知道温柔一些……”
这句话一出口,凌夜立即变得温柔了许多。不过,廖霞似乎更适应凌夜先前疯狂的节奏……
这一夜,凌夜感觉,廖霞像极了毛玉凤,似乎永远也不能满足,不停地索求……
好几次,他刚刚缴械,廖霞就主动的开始拥吻他,并询问他,这个时候她的身体,跟那次在大富豪酒店暴露在他面前的身体,给他的感觉有什么不同。
这样的耳鬓厮磨,很快就让凌夜雄风重振,再次提枪上马……
这一夜,两个人都不知道疲倦,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廖霞才说:“小男人,你折腾死我了……你出去买早点,让我睡会儿……”
第228章 有什么名声()
凌夜起床洗了个澡,随后看到餐桌上昨夜未曾动过的菜肴,回房说将猪脚汤热一下,权作早餐。
廖霞瞪了他一眼,道:“知道你心里没有我,可是你也不能刚提上裤子,就这么无情吧?好歹我这也是第一次,让你去买些早点,也不肯么?”
凌夜一脸羞惭,赶紧转身,却被廖霞又叫了回去:“钥匙带上!”
看着一脸幽怨,像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媳妇的廖霞,凌夜走到床边,捧起她那张娇艳的小脸,深深地吻了一口,随后从房间的矮柜上,拿起钥匙出了门。
早已经过了卖早点的时间,凌夜开着车,几乎跑遍了整个县城,费尽心力,才买齐廖霞点名要吃的六种早点。
可是,当他回到山水云间,却没有见到廖霞,只看到廖霞留在房间矮柜上的一封书信。
数行娟秀的文字,留在散发着茉莉花香的信笺上……
“小男人:我走了,离开阳县了……
我知道你心里爱的人是灵犀,我心里爱的人也不是你。
将我的身子给你,跟爱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为了偿还你那两块护身玉的钱。护身玉,一块两百万,你给了我两块,就是四百万。
我没有那么多钱,想来想去,这套房子买价是三十二万,加上装修,算四十万。我的处子之身,我作价三百六十万,正好还你的债。
三百六十,终点回到起点,意味着从今之后,你和我重新回到了最初……所以,即便以后再见面,你我就是陌生人。
阳县我来亏了,既没有帮到柳红,还搭上了自己的清白……我都不知道,以后的老公,会不会因为这个跟我离婚。
所以,阳县我估计是不会再回来了……你跟灵犀结婚的时候,也不要通知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在任何人面前,再提我的名字。
地图和房产证,还有这套房子所有的钥匙,都在抽屉里面……
虽然只是生离,不是死别,最好永远不要再见!
我忘记你了,小男人,你也忘记我!”
不到五百字的短信,连署名都没有。
闻着空气中残留的廖霞的体香,掀开被子,看到床上星星点点的殷红,凌夜有些发懵,根本不明白这是什么操作……
带上门,冲下单元楼,站在小区的道路上,凌夜茫然四顾,随后神情有些黯然地摇了摇头。
自言自语道:“就算追回来,又能如何?说不定,明天我就死了……给不了未来,又控制不住自己……该死!”
躲在相隔不远一个僻静之处的廖霞,看到凌夜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耳光,低着头走回单元楼,嫣然一笑,拎起一只拉杆箱,脚步轻盈地走出了小区。
回到屋子里的凌夜,默默地坐在卧室的矮柜前,眼睛紧紧地盯着手中房产证上,业主一栏写着的“凌夜”两个字。
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或许是感觉到饿了,凌夜在餐桌旁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无论是素菜还是荤菜,抑或是汤,都是冻住了,厨房就在旁边,凌夜却没有去热一下的想法……
一口酒,一口菜,凌夜居然将那一桌子酒菜,吃了个精光,连同买回来的那些早点。
这几乎是他这辈子,一顿吃得最多的一次。
吃完之后,凌夜脱衣上床,开始睡觉。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凌夜起身洗了个澡,将被套和被单用热水泡起来,然后开始收拾屋子。
意外地发现,在那间卧室的衣柜里,居然有好几套合身的男装,春夏秋冬四季都有,小到三角裤衩,大到冬季的外套,无一不备。
这些衣服都是新的,却明显洗过一水,分门别类,叠得是整整齐齐。
凌夜看着那些衣服,又是发了好一阵呆,随后将刚刚穿上身的衣服,全都脱了下来,从头到脚换上衣柜里的。
将被单、被套,连同换下来的衣服晾晒到阳台上,凌夜烧了一壶水,给自己泡了一杯茶,坐在沙发上。
刚打开电视,手机响了,是郭伟风,说是要支付他的酬劳。凌夜想了想,给他发了个账号,让他将钱转过来。
很快,凌夜便收到了转账……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郭伟风转了二十万。
凌夜原本就是个只嫌钱少,不嫌钱多的主,自然是直接收下。
收完钱,凌夜才想起两天没张庄……凌奶奶和凌富德夫妇已经习惯了凌夜不着家,他两夜没回去倒没什么。
可是后山还有冰凝,需要他从符纸中放出来,吸收香烛之气恢复。
看到凌夜穿着一身新衣服回来了,王茹朝丈夫看了看,笑道:“一转眼小夜都这么大了,买衣服也知道讲究了……”
凌夜无心听他们唠叨,从家中拿了两对香烛,就上了后山。
吸完香烛之气的冰凝,已经恢复了六成修为,不愿意继续待在符纸中,提出让凌夜送它到县城。
凌夜一想,张庄距离那所茅屋太近,留它在张庄它也待不住,便同意了。
实际上,之前听了冰凝的话,怀疑那副棺材有可能是崂山的百鬼棺,凌夜曾经起过一个念头,就是打电话给庆市道士协会的那个张道士。
不过,在见到永苦和尚之后,凌夜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有一个感觉,当初从崂山夺走百鬼棺的和尚,是烂柯寺的。
烂柯寺的和尚在暗中保护他,那么,不管烂柯寺的和尚,将百鬼棺布置在阳县,出于什么目的,他都不会去破坏。
做人都不知道能做多久,所以凌夜不会去考虑,是做个好人,还是坏人。
但凡是对他好的,哪怕在别人眼里罪大恶极,也要维护。不管别人给予多大的利益,想让他损害对他好的人,也是不能。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不是说,凌夜不为利益所动。
关键是他觉得,现在身上的钱,已经是普通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或许也是他这辈子都花不完的。
财帛不能动其心,名声呢?事实上,自从将第一次给了毛玉凤,凌夜就没有再考虑过名声问题……他早早的,给自己定义了不是好人。
不是好人,要什么名声,有什么名声?难不成学传媒大学的某人,还给自己身上,贴个民族英雄的标签不成?
第229章 真不费事的()
养魂符里虽然可以疗伤,终究如同一个牢笼。凌夜理解冰凝向往自由,答应立即送她去县城。
儿子刚刚回来又要出去,令凌富德夫妇大为不满。凌夜想了想,告诉他们,自己在山水云间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
“这孩子,买房子怎么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上次说买房子,你要在家里造……这刚造好,你又买。不错,你是能挣点钱,可这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有点钱也不能这么糟蹋!知不知道,有句老古话……长家犹如针挑土,败家好比浪淘沙。”王茹沉着脸抱怨。
凌夜看着母亲淡笑:“妈,这房子是廖霞,就是那个女警官买的。她不想在阳县待了,刚买刚装修的房子,又舍不得卖给别人,就送我了?”
凌富德脸色大变,道:“你跟她什么关系?一套房子连装修少说也要好几十万,人家就这么随随便便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