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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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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她自己就可以。但是在这里,她只能在水面上。找一根长棍子什么的。随便探探底,实在不行。也只有等月圆之夜回到地球,弄一身潜水装备来再说。
  只希望白泉能坚持到那个时候,而且她也不知道那水的粘稠度如何,看起来倒是非常恶心。倘若水和浆糊一样,那她能顺利下水吗?
  塔撒大陆上,肯定没有核泄露或者化学污染地事,她下水后也不会变异成弗兰肯斯坦,但是这个地方有残留的魔法,万一出现点特异事件,她肯定没办法对付。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小姐还是先休息一下吧。”小四四看看略显憔悴的孤儿,“您这次出来一直骑马,没有乘马车,已经很辛苦了,现在还遇到这样的事。”
  “你去哪?”孤儿看小四四有离开的意思,问道。
  “我去学游泳。”小四四露出惭愧之色,“王宫内有一个很深的水池,一个王宫守卫答应教我。”
  “现在哪来得及,你留下陪我吧。”孤儿连忙道,“这个房间太大了,身边没有人,我睡不着。”在七年的商旅活动中,时常有她睡觉而小四四在一边看护的事情发生。
  小四四什么都好,唯一一个根本算不上缺陷的地方就是他不会游泳,就算飞轮海灰堡临海,他也一直没有学会。因为,很古怪地是,他那样勇敢的人却很怕水。而如今,为了要保护孤儿坐小船探白泉,他只得逼迫自己克服心理弱点去学。
  孤儿惊讶且感动于小四四的行为,所以阻拦他。
  “得有人陪小姐上船。”小四四皱紧眉头,“我是您地奴隶,是您的侍从和保护者,我应该跟随您到任何地方。”
  “让小三三陪我上船就可以,再说商队中有不少游泳好手。”
  “可是他们用剑不好,万一水里有怪物呢?”小四四自责地叹了一口气道,“这是我地错,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各种情况发生,应该早就学会游水。”
  “这怎么是你的错?”孤儿不想逼迫别人做难受地事,就算是她的奴隶也一样,强人所难的事她从来不屑,除了…………
  “让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剑天下无敌,游水也很好。”其实她不知道阿德斯会不会游泳,但为了阻拦小四四,先这么说着,“保护我可是他的职责,金光闪闪的职责。”她又想起了金币,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觉得自己就算马上学会游泳,水性也不佳,尽管一心想忠诚于小姐,可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而罔顾小姐的性命,却绝非他所愿。也许,让阿德斯大人保护小姐是最正确的选择。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带出的野兽出没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战群敌,保护小姐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在紫金王宫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边;就连刚才小姐掉下高台,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这些事,他也想为小姐做的,就算牺牲生命也没有关系,可惜他总是慢了一拍。这个佣兵之王在武力上确实无人能敌,小姐被他保护,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为什么,总是心有不甘,还有一丝隐密的遗憾和痛呢?或者因为有阿德斯在,他显得可有可无,小姐不再是被他守护了。
  “要不这样。”看到小四四的犹豫,孤儿想出另一件让他做的事,好减轻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责,“我看过你套野马,绳子丢得又准又远,干脆你拿一根足够长的绳子站在岸边,我让人在船上钉一个竖粱,如果水面上有什么不对劲,你立即扔绳子套住船,把我拉回来。怎样?”
  小四四一想,觉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别必要,因此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执拗的要去学游泳。
  他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孤儿也不好再阻拦,只见他走到门边的时候,突然转身对她说,“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儿愣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过好吧,以后就叫他塞克好了。
  《弗兰肯斯坦》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译本有《弗兰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已经成为科幻史上的经典,现在很多幻想类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怪物的翻版。
  “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本书中是指,受到污染后变异的人形。
网友上传章节 卷一之第八十三章 风系魔法石
 更新时间:2008…8…27 17:17:21 本章字数:2710
  (四更中的第三更,热乎乎奉上。)
  接近黄昏的时候,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通知,船已经造好了。意思是:她可以下水了。
  孤儿不懂,新造的船能直接下水吗?不是得有剧点防水材料、晾干、紧紧龙骨什么的过程吗?可是人家既然兴高采烈的来报告了,她也不能不理会,只好到白泉边去看一看。
  “会游泳吗?”她趁人不备,低声问阿德斯,背差不多靠在了阿德斯的胸前。
  他点头,而她则松了一口气,真怕他说不会。
  其实阿德斯似乎也早有觉悟,知道这种辛苦危险的工作肯定有他的份,因为伯爵小姐付了钱,就一定会让物有所值。又因为这回的工作是在水上,所以他连皮甲也没穿,怕万一落水,会坠得他沉底,只穿着简单的黑色亚麻布衬衫和同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没穿马靴,而是布质的猎人靴。
  当然,他脸上还是罩着面巾,只不过去掉了阿拉伯马贼那样包住头发和脸的长围巾,只系了一方黑布,露出了漂亮的黑色卷发。
  他一向朴素,一点也不像是出身高贵的骑士,要知道这里好多贵族会染胡子、头发,还在身上挂金铃铛、衣服上绣有精致的纹章什么的,更可怕的是还有人在马鞍和盾牌上装饰鲜花和宝石。
  但阿德斯从不弄那套,他行事和衣着都很简单、直接,甚至有点粗砺、就是军人的作派。不过大概因为他身材好、或者气质独特,那些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很有型。就算孤儿在地球上的男色时代看了太多的美型男模,依然觉得他非常性感。那是一种很原始、很粗矿、很有力量地性感。一路看文学网
  “待会儿你要和我在一起,保护我。”孤儿昂着头,再度低声道。
  “小姐。如果你不想让别人都误会你的你的保镖之间有暧昧关系,麻烦你站直一点。”阿德斯不正面回答。而是提醒孤儿。
  孤儿这才意识到,为了防止别人偷听到她说地话,她的背部已经完全贴在了阿德斯胸前,从别人地角度看起来,好像是窝在他怀里一样。
  她连忙站直。脸孔有点微微发烧,因为她感觉自己好像总是无意识的去挨近他,似乎那样感觉比较安全。她有点尴尬,不知说什么好,幸好精灵王前来解了围,告诉她船已经停泊在了水边。
  孤儿往前走了几步一看,差点背过气去。
  这就叫船吗?精灵家族是不是长年住在森林里,脑子也变成木头了?这明明是一个木排嘛!就这样一个小东西,全精灵家上下齐心。居然做了一个下午?
  不过也难怪时间长,木排的样子实在太优雅艺术了。木质雪白,四端整整齐齐。就连连接圆木的绳子都打着漂亮的花结,长篙上绑了丝带花饰。
  孤儿只但愿那花结会结实。丝带不要碍手。而木排上铺设地鲜花地毯不能滑脚才好。
  “你现在就要下水吗?”耳边传来阿德斯的问话。
  孤儿这才发现自己在震惊中,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泉边。身后。以精灵王为首的人距离她有十几米远,身边,只有阿德斯跟随。
  因为站在水边,孤儿更深刻感觉出泉水散发的死亡气息,而那可怕的腥臭熏得她差点晕倒,幸好阿德斯握着她手腕,免于她落入臭水沟的境地。
  “你不怕这臭味吗?”看到阿德斯泰然自若,孤儿在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八卦。“如果你在死人堆里待上过两天,然后自己慢慢爬出来,就不会怕这种程度的臭味了。”
  好恶!那………“小四…………塞克呢?”
  “他说去找绳子,可以系在木排上。”
  “难道现在就下水?”
  “这是我问你的话。”
  一瞬间,孤儿有些惊慌,能帮人是好事,可现在好像是上祭台当祭品样,心情实在不怎么安定。不过,还是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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