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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把人全杀了!
想到这儿。孤儿大惊失色,身上地刺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全身处于戒备状态。“你的刺要对付谁?”阿德斯看到孤儿的样子,无奈又轻蔑的叹了口气。
“你!”虽然阿德斯真的要对付她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但她得有坚强勇敢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
“还是收回你的刺吧,假如你不想太多人知道你秘密的话。”他还是站在窗边不动,高大的身影被阳光衬得半明半暗。孤儿地卧室很大,但尽管两人之间相隔还很远。她却仍然感觉到了压迫力。不过听到他说话,孤儿初醒时的惊慌和意外略减了些,也能把精神集中在耳朵上一点。果然听到门外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一个声音大叫着。“快点快点。大当家身边怎么能没人侍候。懒骨头们,再这样就削了你们地族籍。都扔到灰堡外去做零人!”
说话人正是皮特,不过他的声音有点装腔作势,有点故意为之,可见他早知道阿德斯就呆在孤儿房里地事,但是却任这种情况持续。
孤儿有点气,但还是先收回魔法刺。以前这护身魔法只在她遇袭时才会出现,自从上回扎了一次阿德斯外,居然可以自行控制了。
片刻不到,门一下子被推开了,皮特身后跟着包括艾丽在内地四名女佣,一起闯了进来。
人多了,孤儿心中的不安平复了不少,问皮特道,“我怎么了?”
“您最近太操劳。”皮特背对着窗子说,“所以您在和阿德斯大人散步回来地时候昏倒了。”
散步?还真会说啊!这话听来风光旖旎,好像情人间的约会似的,谁能猜得到他们是两个不对盘的人同行?而她居然丢脸的昏过去了。
“阿德斯大人真是高尚,把您抱……不是……背……也不是……拖……不对……是扛回来了。”皮特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词,很高兴。
怪不得她肚子疼,看看他的肩甲,右边是坚硬的青铜,左边肩头隆起,还有三个尖锥倒刺。看来他是把她放在右边肩膀上扛回来的,不然她早就肠穿肚烂了,不止是瘀伤那么简单。
要感谢他吗?休想!为什么要把她当货物一样扛?有的是方法可以带她回来。也许在他眼里,她和半扇猪肉没有区别。
“当时您昏迷不醒,我又不在,所以艾丽她们帮您脱了衣服,擦洗身子降温,还抹了药油。”皮特再说。原来是侍女帮她脱的衣服,这倒是正常的事。问题是,她们做这一切的时候,阿德斯在哪儿?看他的样子似乎一步没离开过似的,难道就这么被看光了?
这念头让孤儿出了一身冷汗。
“为什么没带阿德斯大人去休息?”她问,心中还存了几分侥幸。
哪知道皮特尴尬一笑,双手对搓着,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脖子也缩着,似乎在躲避根本没有的鞭子,“当时……我还没回来。”他结结巴巴,“艾丽她们又过份担心您的安危,所以……怠慢了阿德斯大人了。”
孤儿差点背过气去。
这意思太明显了,她昏了,所以阿德斯把她扛回了城堡。这里的人都已经知道她雇佣了佣兵,虽然未必知道阿德斯是谁,但也看得出他是佣兵头子。又见他扛着昏迷的伯爵小姐,所以让他直接到了她的卧室。
皮特不在,四大保镖都在忙着安顿盈禄家本来的守卫队。主屋地几个侍女本来就慌慌张张,而阿德斯身上可怕的气质让她们不敢和他说话。心底都盼望他自行回避,哪想到他没有回避,还干脆老实不客气的全程观赏了……想到这儿,孤儿不禁向阿德斯望去,而他地目光也正好扫来。
四目相对。孤儿拼命克制,可脸上还是热乎乎的,料想一定脸红过耳了。这太丢人、太丢人、太丢人了!还是不活了,撞墙去吧!
“没什么看头!”他分外恶劣地来了一句。
他不说还好,此话一出,孤儿身子发僵,恨不得立即穿越回地球,永远不回来。可是放眼全床,也没有一个洞让她钻进去。
皮特和四个侍女低头站着。连大气也不敢出,但一定会明白这话的意思吧。
“都滚出去!”她破功了,伪装了半天的高雅破功了。只能把怒火撒在侍女和皮特身上。不过他们也确实该骂,哪有这样的?就这样保护主人?盈禄家的人果然没有忠诚和勇敢地气质!
皮特跟了孤儿七年。从没看过她这样当着别人的面发火。心里也有此惶急,连使眼色。让那四个侍女快快和他一起退下。
“你没有骑士精神。”她俯着头,不敢看那个嘲笑她身材的人,举止和一只斗败的公鸡没有区别。
“骑士除了在圣坛前立下根本不会守的誓言,让领主的剑触碰双肩,骗取女人的爱慕之外,什么也不会做。”他冷冷的回话,“而我,救了你。”
“我雇佣了你,保护我的生命不是你份内地事吗?”孤儿虚弱的反击。
“看来我真的应该把你扔在礁石上,让太阳把你晒成鱼干。”阿德斯突然动了一下,一步一步像孤儿走来,身上地盔甲发出清脆的甲页碰撞声。
他一直走到床边,站定,身体地阴影也如一片乌云,笼罩在孤儿头顶。
“你要干吗?”孤儿用被单把自己地肩膀裹紧,全身只留头部在外,“不得无理,不然我叫人了。”她感觉他对她没兴趣,可是因为看不清他的眼神,又不太确定。
“就门外那些人吗?还不值我一剑之力。”他轻蔑地冷笑。
“你到底要干什么?”孤儿骄傲的抬起下巴,其实是色厉内荏。
“我是要告诉你,你真的、真的、真的,没什么看头。”他半俯下身,一本正经的说极度恶劣的话,侮辱人的效果加了至少一百倍。
“滚出我的房间。”孤儿试图平静而高贵,不过声音却气得发抖。阿德斯伸出手,贴在孤儿的脸上,柔软的羊皮手套传递着冰冷的温度,“没有人能叫我滚,伯爵小姐,如果你还想合作愉快,最好换个态度说话。”
“吓唬我啊?我不怕你!也许所有的人都怕,但我不!”她倔强的说,有点不顾死活,但正是他的轻蔑减少了她被看光身体的羞辱感。
阿德斯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直起身子,以命令式语气生硬的说:“快穿好衣服,我是来谈正事的,要找女人我会找个渔女,至少她们还美。”……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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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上传章节 卷一之第五十三章 史上最强骆驼
更新时间:2008…8…4 15:07:04 本章字数:2947
望着阿德斯大步离开的高大身影,孤儿第一次认识到自己错了,一直就错了。(Wap;16k;cn更新最快)。
他的心不是冰,冰会融化,他的心是石头。
她得搞清楚,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关系,而是因为利益,那么她应该一切以利为上,最大限度的利用他,以使自己辛苦赚来的金币不要打了水漂。
那么为什么那么介意他的态度呢?或者只是因为每次交锋她都被压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就更想占据主动,结果急功近利之下,反而使自己输得更多。
这个男人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弱点,强大、冷酷、无爱无恨,也许把他看成战争机器更正确一点。对待这样的人怎么能急于挽回局势呢?她应该沉住气,慢慢观察,甚至忍气吞声。输给他一次不要紧,输给他很多次也不要紧,重要的是最后赢他一票,赢得他再不愿和她做对。
除非他已成神,否则一定会有弱点。她明白非要跟他拼输赢是孩子气而不理智的,可是这念头却顽固的附着在心上,挥之不去,简直像得了强迫症一样。
不要急,孤儿,慢慢来,先在那死奴隶身上赚回银子,让自己荷包鼓鼓,然后再修理他,你要等机会。
她一边想一边穿上一件深紫色纱织长裙,然后把长发刷得滑顺,高高的扎了个马尾,不再刻意装邋遢。塔撒大陆上没有女人会这样梳头发,不过她不正是领导潮流的人吗?而紫色是最适合她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