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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波光园的西边,阿德斯正骑着霜雪寻找那只中了魔毒的疯狗。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自从那只疯狗出现,相继咬了几个人后,所有人都躲进了自己的屋子中,街上静得好像波光园整个都死去了。
阿德斯有点奇怪,毕竟如果出现了这种事,就算普通民众躲起来,司文公爵也应该派族兵来扑杀这条中了魔毒的恶犬,为什么一点动作也没有呢?
而他出来好半天了,那恶犬却似乎躲了起来,根本不见踪影。
他一抖马缰,慢慢在空旷的街道上前进着,不错过周围环境、乃至空气中任何一丝危险的气息,又走了大约半小时,波光园西侧的那条主路跟看就要走到头了,霜雪突然肌肉一紧,抖了抖鬃毛。
他立即警觉起来,勒住马缰,因为霜雪与他心灵相通,他知道危险临近。果然,还没静下来几秒,前方就窜出一条黑影,一条黑色的大狗穿过树丛,在马头前一拐,疯狂的向前方跑去。
阿德斯纵马去追,霜雪疾如闪电,几步就追到了,可那狗诡得很,就在霜雪的前蹄差点踩踏到它的一刹那,它突然反嘴就咬。幸好阿德斯早有准备,一剑下掠,但那狗快得不可思议,不知道是不是魔毒的作用,居然只被砍掉了一只耳朵,身子却一钻,从马腹下溜过去,向西继续跑,连痛号都没发出一样声。照这样子,它非得从西门跑到山上去不可,那时再要找到它就难了。
“霜雪,小心。”阿德斯怕那疯狗咬到爱马,低声嘱咐。
霜雪打了个响鼻,奋蹄前追,几次撵到那只狗,又几次被它以诡异的姿态跑掉。每当狗要咬霜雪,它就敏捷的跃起前踢,这么大体形的马,躲起来也很灵活。而阿德斯追着追着,蓦然发现离客栈越来越远,不禁心中一凛,怀疑这是调虎离山之计。
他停下马,看着那狗乱窜,眼看它又在前方出现,再也顾不得别的,手中疾风剑横甩出去。那神剑带着骇人的烈风,在空中划过一道凛然的弧线,纵然那狗躲闪得极为灵活,也一下被斩成两断。
他早该如此,只是不舍得这神剑离手,现在和孤儿的安危比起来,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见那狗被斩两段之后,身上的黑亮皮毛迅速变成了黄色,显然它外形的变异和性格的疯狂都是因魔毒所致。
………………六六有话要说……………………
原谅我的马虎吧,本来已经进入第三卷,我却还写卷二,抱歉,今天改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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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上传章节 卷三之第二章 离开
更新时间:2008…11…11 12:45:45 本章字数:2920
阿德斯从马上弯身,取回疾风剑,心中愤怒。
他不是为了那只无辜可怜的狗,在战场上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武力是一种必须,杀戮是家常便饭。
他是为了孤儿,因为这一切表明,那个下毒的人非常狠毒,一只狗都给魔毒折腾成这样子,昨夜的孤儿更不知道有多么痛苦了。他心疼。
虽然她现在已经恢复,但他仍然不放心,不知道她身体内有无残毒,而且那幕后人施放毒物的技巧如此之高,定然不是泛泛之辈,如果不能查出,终究是个隐患。
想到这儿,他一扣马,向客店飞奔而来。
把马扔给守在门口的手下,他快步走向二楼的客房,才一拐进走廊,就看到那只粉红色的猪趴在孤儿的房间门口睡觉。不过它似乎没睡熟,很警觉,见到他后立即哼哼了一声。他感到这只小猪有点奇怪,却一时说不上来是哪,就见它叫了一声后又睡了过去。
阿德斯不禁放轻脚步,以为才摆脱魔毒伤害的孤儿一定在睡觉,不想吵醒她,但走到门口时却听到里面传来一声轻笑,那声音顿时让他的面色柔和起来。
只听孤儿的语气中有些得意,“那个傻瓜被我骗了吧?我早说过,男人是最愚蠢的动物,经常会为女人的一点伪装而心软。”
这话,让他伸出欲敲门的手停在了半空。
“是啊,大当家真聪明,不过您演戏演得可真像啊,我看最好戏班子的红角也比不过您。”另一个声音似乎是艾丽。“哎呀,大当家对不起,我不该把您和下贱的零人相比的。”
孤儿哼了一声。“你这比喻该打,可你说地却对。你知道要假装做中了魔毒有多困难吗?幸好我吃了可以乱了心跳又能出好多汗的魔药,不然怎么瞒得过阿德斯的眼睛。…手机小说站wap。。c N其实我也不是想得到什么,只是他拿了我那么多佣金,却得不得了,认不清谁是主人。连脸也不让人看,我能不生气吗?他不让我看,我就偏要看。”
“但是阿德斯大人对您可真好,我猜,他是爱上您了。”艾丽说。
“其实……他长得真好看,身体又那么强壮,想必在床上一定很行。”孤儿吃吃笑了一阵,“不过我们盈禄家虽然地位不高,我毕竟是伯爵小姐。怎么能爱一个佣兵。他是我挖出来地,培养他当床上奴隶还差不多。可是能骗他可真不容易,这一路上我一直努力表现得真诚。就是为了昨天能看到他的脸。哈,什么誓言。昨天不是违誓了吗?而且。他爱上了我,以后就会对我言听计从。我要他做什么,他就得去做,我地钱不会损失太多,他还会为我所用,这就是我的目的。他之前几次侮辱过我的尊严,迫我低头,我当然会一件件讨回来,逼我付了那么高的价钱,他也要付出代价。男人啊,不过如此,这个世界上不是武力决定一切地,而是靠脑子,懂吗?”
“那大当家,您还要对他那么好吗?”
“当然了,他现在对我还没死心踏地呢。”
听到这儿,阿德斯再也听不清任何房间内传出来的话,只感觉心像被人残忍的掏出来,丢到地上用力践踏一样,怒火好像洪水,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了,让他无法呼吸,只想杀人,以血来冷静心灵。
又一次!又一次他相信了女人,然后被侮辱和背叛,为什么总也不能牢记呢?房间里的女人也是一个贵族,他为什么忘记了这一点。贵族能有什么不同呢?
而她居然狡猾到如此地步!昨天她装死的时候,他居然那么心痛。从小到大,那么多人在他身边死去,那么多人从他身边离开,从没有那么心痛过。
她几次三番想看他的脸,一直没有成功,居然使出装死的办法。而且,她本来就是有魔力的人,还能奇怪的从一块大石头中穿过去而不见,她有那么多稀奇古怪地玩意儿,为什么她不可能有魔毒?她不仅假装自己中了毒,还用那只狗去戏耍他。
他真是笨蛋,中了魔毒的人哪有那么快就好的?除非中毒地一切都是假象。
枉他还一直寻找内奸,如果这一切是那个该死的盈禄伯爵小姐做地,他要到哪里去找内奸?他这样紧张地布置防守,她一定在暗中偷笑吧。
他怒火中烧,伸手摸摸疾风剑的剑柄,只觉得面前地门板薄得不堪一击。他只要挥剑闯进去,一刀结果了那两个女人,她们加诸于他身上的羞辱就不存在了。
可是,为什么动不了手?为什么一想到她倒在血泊里,还是会不忍?为什么手握着疾风剑,使出全身的力气,剑身在发抖,剑柄快被他扭断了,却还是不能挥出那一下?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你发过誓,在你没有报仇之前,看过你脸的人都得死!为什么要放过她?特别是在知道她是欺骗与背叛你之后。
他诘问自己,却终于还是动不了手。
一道木门之隔,房间内传来嘻嘻哈哈的逗笑声,他孤寂的站在门外的阴沉黑暗中,天人交战,挣扎不已,却终于还是没有去责问她,杀了她,而是转身离开,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鲜血淋漓的味道。
不也是在利用她吗?有什么好愤怒?各取所需罢了。只是再不能和她待在一起,他必须立即离开,否则见到她,他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也许当场杀了她,也许把她弄上床报复。
这些,都不是他愿意做的,所以他选择消失,而按照他们的约定,是她先毁约,那么他也没有义务再留下来。
“组队,回大战马坡。”他下了楼,迎面遇到詹姆时说。
詹姆吓了一跳,本想多嘴,但一看阿德斯那凌厉骇人的眼色,立即噤声。
那是要屠杀一切的凶猛眼神,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