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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夹也只有八发子弹而已。
“值得。”洛岩最后总结。
虽然弹药消耗量大了一点。不过两人都觉得,今天地确是开了一个好头。
两人收拾好装备,准备转移战场。
在即将离开的时候,他们忽然无意中看到,斯伦河中不时地有玛莎国士兵的尸体漂流而下。虽然在河水中若隐若现,但是很是能够看到不少人乃是被射中脑袋而死的。不用问,自然是自己的伙伴们也发现了斯伦河地价值,开始利用狙击步枪将它封锁起来了。
玛莎国军队如果再走这条河,就直通鬼门关了。
中午。两人又吃蛇肉,虽然吃到吐,但是还得吃。
下午。两人继续顺着斯伦河的左岸向下游前进,也许在靠近勒维平原的地区,可以发现更多的猎物。
但是,就在洛岩和孟腊离开斯伦河不到二十公里的密林里,他们就遇上了麻烦。
考验来了。
两人在行进间地时候,就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但是却始终没有发现对方的身影。
洛岩和孟腊对望一眼,心里明白,遇上高手了。
这些高手。一定是辰宁特别叮嘱他们要小心注意地,来自火龙半岛的那些猎人。火龙半岛恶劣的环境,凶猛的野兽,大大的锻炼了法雷尔军队的神枪手们的意志和毅力,还有他们的狙击水平。虽然这里乃是气候环境都完全不同于火龙半岛的热带雨林,但是,他们地本能还是发挥出来了。
孟腊悄悄地将自己的钢盔举起来,对方没有反应。
“老手……”洛岩和孟腊心里都明白。
洛岩给了孟腊一个眼神。
勐腊放下狙击步枪,瞧准了旁边的地形,忽然一跃而出,身子凌空越过旁边的一个水洼,然后堵在旁边的一根树桩背后。在飞越的时候,他的双手都靠在自己的右侧,以阻挡敌人的枪弹太快的射入自己的心脏。这绝对是冒险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诱引敌人的开枪射击,同时也是观察敌人的位置。
洛岩期待着对方开枪的声音,他的手指已经打在了扳机上足足四十分钟的时间了。
但是,敌人依然没有开枪。
孟腊的动作还是没有能够诱引对方开火。
孟腊也没有看清楚敌人潜藏的位置。
碰上第一流的狙击手了。
洛岩的心脏微微的急促跳动起来,浑身的血液也悄悄的沸腾起来,他显得更加的专注了。
静。
绝对的沉静。
狙击手考验的就是耐力、毅力和意志。
洛岩和孟腊,静静地潜伏在藤蔓里。
汗水和雨水逐渐的湿透了两人的军装,蚊虫鼠蚁也开始开骚扰,但是两人都纹丝不动。甚至有一条巨大的蟒蛇模样的蛇类靠近了两人的身体,两人都还是纹丝不动,那条蟒蛇还以为他们两个乃是静止不动的,在旁边游逛了一下,然后依依不舍的走了。
敌人也纹丝不动。
一个小时过去……
两个小时过去……
三个小时过去……
天色渐渐的黑暗下去,夜晚快来了。
忽然间,一声猛烈的枪声震碎了傍晚的寂静。
终于,法雷尔军队的狙击手忍耐不住了,他们开了第一枪。
达姆弹打在孟腊藏身的树干上。
枪声暴露了射手的位置。
但是洛岩没有开枪,因为他们能够感觉到对方也是两个人,而最主要的敌人依然没有暴露的痕迹。
热带雨林和酷热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是比死还难受的煎熬,但是对一名狙击手来说,忍受这种煎熬而不动声色也是一种基本的本领。能忍才能战,这是贴在狙击大队兵营上的狙击手信条之一,是杨夙枫亲自写下的,虽然书法很难看,但是他们都深切的明白其中的道理。
忽然间,灌木丛的一片叶子轻轻的晃动了一下。
“啪!”洛岩冷静的扣动了扳机。
一个蜷缩着的尸体从灌木丛里面滚出来,塔达姆步枪上的刺刀刺中他了的尸体。
对方同时响起了有人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
跟着,有人尖叫着,直挺挺的站了起来,端着沉重而古老的塔尔姆步枪对准洛岩所在的位置就是一枪,但是洛岩早就将脑袋缩下来了。达姆弹打在潮湿的泥土里,发出噗的一声,好像有人放了一个响屁。
孟腊似乎没有想到敌人居然会这样不顾一切的站起来,居然忘记了第一时间开枪射击,直到对方的枪声惊醒了他,他才迅速的扣动了扳机,子弹从那个人的眉心射入,跟着从后脑穿出,带出一条长长的血痕。那个人随即向后倒下,摆成一个大字的躺在潮湿的泥土里。
洛岩觉得身上的压力顿时解除。
他们横端着枪,细细的审视了两人的尸体,发现最先被射杀的那个人,似乎是一个军官,因为他手上的老茧开始退化了,而且,虽然他没有穿军官的服装,但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内衣裤的质量很上乘。只可惜,他们没有从他身上找到任何能够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只有一瓶喝得差不多的达芬奇酒。
他们只好遗憾的离开。
洛岩和孟腊并不知道,他们刚才射杀的这个军官,就是法雷尔军队的统帅,戈尔姆哈马迪。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他们现在就可以立刻回去复命了。可惜,他们不知道。
戈尔姆哈马迪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
然而,这就是战争。
太阳终于没入了黑暗中,热带雨林里显得非常的安静,然而,黑漆漆的丛林里没有丝毫的火光,只有各种动物的叫声,其中牛蛙的声音显得特别的轰鸣。
孟腊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将吊丝床的挂钩帮在两棵大树上,展开了吊丝床,然后躺了上去,闭上眼睛,就在牛蛙的轰鸣中安然入睡。
洛岩则悄悄地潜伏在吊丝床旁边的树丛里,警惕的看着四周,同时,他开始用伞兵刀将一条蛇的蛇皮剥开,一刀一刀的切着生蛇肉,慢慢的放进嘴巴里咀嚼。这种吃腻了的食品的确很难吃,但是不吃不行。不吃就没有能量,就没有营养,就没有能力继续的在热带雨林中和敌人周旋。
到后半夜,孟腊醒来,换洛岩上去睡觉。孟腊也独自一边放哨,一边没有什么感觉的咀嚼着蛇肉,好像是完成任务一样的将剩下的半条蛇全部吃完,这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这是他俩每天的休息方式,轮流放哨,轮流睡觉,直到新的一天的到来。
洛岩睡觉前喜欢默默地看着天空,透过浓浓的树叶,他似乎可以看到点点的星光。
也许,在美尼斯的土地上,星空会非常的灿烂吧!
他无声无息的默念着,还有七十四天的时间……
第三百零八章 八月芳菲
崇明岛,帕隆。
晨曦比往日更早一点的出现在帕隆的上方,笼罩着这座崇明岛上最富有象征意义的集镇。太阳似乎也知道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所以不敢有丝毫的迟到心理,准时地将它的金光洒落在帕隆各色各样的建筑物顶上,将它们都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的光芒,显得格外的绚烂夺目。
帕隆,所以说它的象征意义要比实际意义大,乃是因为这座集镇实在太小,小到只有十几栋不太象样的建筑物,而且还有部分都是茅屋。帕隆乃是崇明岛的土著居民自发的建立而成,土著居民们当然不会拥有大量的资金,也没有什么比较先进的建筑材料,能修建起茅草屋就不错了何况,这座集镇只是用来和崇明岛的外来统治者磋商用的,一年用不了几回,甚至几年也用不了一回,当然没有人愿意花费更多的资金去进行维修保养。
不过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座古老的集镇,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从唐川帝国的海军舰队在唐浪元帅的率领下,踏上崇明岛的土地,正式成为这里的统治者,帕隆的历史就存在了。如果要严格考究的话,帕隆的历史比澄海港还要久远,它是崇明岛上名副其实的最古老的集镇。
迎着早晨的阳光,杨夙枫踏上了帕隆集镇的古老的泥土路。
这是没有丝毫修饰地泥土路。真的只有纯粹的黄土,帕隆的所有道路都是这样的。因为昨晚刚刚下过大雨,所以泥土路显得特别的泥泞,而且还显得坑坑洼洼地,时不时地还有一个黄水洼,看上去好象长了无数的烂疤痕似的。
杨夙枫淡然地走在泥土路上面。似乎觉得没有什么所谓,反而觉得好像回到前世的贵州省,那里的道路也是这样的。但是他身边的虞嫚嫒等女子可有点吃不消了,苏菲玛韵等人都穿着很精致的布鞋,沾染了黄土实在太难看了。尤其是虞嫚嫒,今天打扮得极其的雍容华贵,高傲冷艳,风情万种,可是这段黄土路却的地确确的破坏了情调,使得她的长裙不时地会沾染肮脏的泥水。
这位东海堂的高贵女老板。什么时候看见过这样恶劣地环境?要不是因为杨夙枫的原因,她早就要甩手而走了。这在她看来,的确不是人呆的地方。
杨夙枫所以偕同虞嫚嫒同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