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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沐沐发现自己卖菜竟然挣得一百两银子,高兴的忘乎所以。由于沐沐是神识钱袋子里数钱,连那些话脱口而出都没有发现。
正是因为这无心之举沐沐学会第一次……
一百两银子!一百两银子!这可是一百两银子!有了它,我就可以娶妻生子,那个怡红院的小红也不会瞧不起我了。
但是……,我能打得过他吗?……诶呀!真笨,打不过,我可以偷啊!
就这样,尾随着沐沐回家。
还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沐沐没有发现自己的身后多了一个小尾巴,正和彩依热火朝天地聊着这么使用这笔“巨款”,兰兰一如既往的倾听,突然感觉有恶意的怨念针对沐沐,而好似察觉到什么的兰兰什么都没说,保持沉默……
等到沐沐回到自己的院子,兰兰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她。
一听兰兰这么说,沐沐吓得腿都软了,“那…那该怎么办?彩依、兰兰,你们说话啊!”
沐沐已经变回了原样,那受到惊吓的模样让人心生怜意,慌了阵脚,没有平常的冷静。
“淡定啊,沐沐!这么件小事都解决不了,你还怎么对付其他的修仙者呢?”彩依嘴上那么说,但还是变成了一只蝴蝶别在沐沐头发上,用实际行动保护沐沐,时刻防备着。
就在此时,一个黑影窜入了沐沐的院子,四处摸索,刚巧找到沐沐的房间。
跟平常的偷盗一样,戳开窗户纸,观察此屋内的景象,发现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简直看呆了,完全忘记了这个院子里还有一个比她强壮的男人!
被沐沐的美色吸引,老王胆大包天,鬼迷心窍,就这么鬼使神差的,推开了沐沐的房门,大摇大摆地进去了?!!!
在这么偏僻的小院子里有这么标致的小美人,肯定是哪个大爷的小妾,金屋藏娇!哎呀呀,这么美的姑娘今天晚上独守空房,多可怜呢!那姑娘肯定是心里寂寞,就让我来陪陪她吧!这回我赚到了!
真佩服他的决心!
“我还不知道这个地方还有这么漂亮的小娘子!来来来!让爷好好疼你,把爷伺候好了你吃香的喝辣的。”
沐沐看着眼前这个长得獐头鼠目的臭流氓,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他说的什么话都没仔细听,沐沐眉头紧皱。
老王看到美貌女子眉头紧皱,以为是在思考他的话。立马喜笑颜开,笑嘻嘻的凑上前去,一把抓住沐沐的手。
可是,沐沐的手是那么好抓的吗?
轻而易举就躲开了他的袭击,设置了结界,巨大的保护罩形成一个半圆,将沐沐套在里面。
一击不成,再接再厉就行。多次想抓住沐沐,可惜空气中就像有什么东西阻隔住了他,但是此刻,已经被沐沐的美色迷住的老王根本就没有发现事情的异常。
三番五次地撞上了保护结界。
“美人,我来了!………”
巨大的意志力竟然让保护结界上出现了裂纹。,。请
第三十二章 杀人()
保护结界上出现了龟裂,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呀,如果全部破碎了话,岂不是会让这个坏蛋得逞?
“小娘子,你是属于我的,今夜你将会在我身下………”无数粗鄙的言语脱口而出,从那个肮脏的嘴巴里,恶心的让人想杀人。
沐沐不由埋怨,这可真是憋屈,为什么修仙者不能攻击没有法力都凡人呢!
听的那些下流不堪的话,沐沐气得直跺脚,杀人的**若隐若现。但是,随着裂纹的增多,内心的害怕也变得巨大
这是因为天道制约,守护天地轮回的正常秩序。想想看,如果修仙者随意滥杀凡人,岂不是没有灵根的凡人生存的余地?这还不是最的,杀了手无寸铁的蝼蚁凡人,破坏本该存留在凡间的命数,既会造成自己的孽障,又会改变他人的命数,乃至整个世间的命数,不利以后度天劫,爱惜自己羽毛的修仙者们尽量不出手,顶多给个个教训,无伤大雅。
世间强大的法则都会保护弱小,而普通人是最低等的存在,孽障算是对凡人的保护,遇到凡人挑衅,除非有必要,一般修仙者不会出手,这也算是一种对自己性情的磨练。因为因果循环,就算只是小小的教训,也会造成麻烦!
当然,有人不怕死的上来找死,那就可以杀了!很明显,老王就是这个敢于挑战权威的人。
老王色胆包天,欺负现在“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再加上此人平时偷鸡摸狗,欺负良家妇女,坏事做尽。
真是老天开眼,天道不会帮助这种人。
也就是说这一次老王踢到铁板了。
“小娘子,我来了!”真是来对了,怡红院的小红都没有长得这么标致,今天这个美人我要独享,得到了她,我还用得着娶那些庸脂俗粉?
对沐沐的美色迷昏了脑袋,完全忘记了那个魁梧的大汉。
反正在老王的观念里,如果妻子红杏出墙,丈夫觉得自己被戴了绿帽子,面子上过不去,那个妻子肯定会得到休书一封,而这个妻子嘛,长得漂亮又怎么样,臭名远扬,有人愿意要,还不赶快嫁出去?有人要就不错了,到时候………
这个美人最后还不是我的!
最后一次冲击,将保护结界处撞击个粉碎。老王“魁梧”的身姿凶猛的扑上沐沐。
沐沐害怕极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沐沐颤颤发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皮肤变得更白了,也更剔透了。脸上毫无血色,那些本该充满鲜红血液的血管变成了青筋,若隐若现,眼睛的颜色也在红黑间来回交替。嘴里的两颗虎牙渐渐变长。
就算此刻彩依变成了蝴蝶,依附在沐沐的头发上,沐沐还是抖的不行。因为害怕,所以吸血鬼的因子爆发,原本粉嫩可爱的指甲变得又硬又长,隐隐有红光闪现。
就在老王扑上的那一刹那,沐沐一个闪身……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连彩依和兰兰都没有察觉到。老王就这么死了,躺在地上,还来不及反应,一招致命,连最后的遗言都没有说,只记得他在这人世间最后的一句话“小娘子,我来了!”看着眼前的尸体,血液不断从尸体往外扩散,周围都是鲜血,还在不断扩大……老王胸前像被某种未知的生物挖了五道杠,血液喷涌而出,洒在沐沐脸上脸上。
巨大的血腥味儿,喷涌不停的鲜血,被污染成红色的房间,还有自己的右手,已经沾满了鲜血…………
看着自己一双不是人类的双手,脑海里不断闪现的画面,整个身体都在叫嚣着她,喝掉那些新鲜的鲜血………
“沐沐!”彩依一声惊叫,把将要崩溃堕落的沐沐拉回来。
“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我,杀人了!
兰兰此时幻化五彩的光芒,将沐沐包围起来,一转眼,人就不见了,只留下变成蝴蝶的彩衣在这个房间,某个已经习惯杀人抛尸,毁尸灭迹的老熟人,迅速处理了案发现场。
发现没有遗留下来的痕迹,嘴里嘟囔的什么话……
最后,她也消失了。
房间里,什么人都没有。整个院子里安静极了,只留下风儿呼呼的吹,房里的那盏指明灯,灭了!
一个“普通”的生命就怎么消失了,没有人知晓,好似什么都没有存在过。,,。请
第三十三章 开导()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山谷里,一个满身鲜血的女子,不停的说着:“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没有停歇,就像被施展了魔法一样,一直在重复不停的说这句话。
站在她旁边有两个小孩子。一个七八岁大小,另一个五六岁大小。两人并排站一起,看着这个疯女子说疯话。
没错,这两个人就是彩依和兰兰了,而那个疯女人就是刚刚才杀人的沐沐了。
“哎呀,不就死个人吗?怎么她会变成这个样子?”她还配当我主人吗?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
“兰兰!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们都是跟着主人一起长大的,她安稳无忧生活跟我们生活的地狱般的生活是不一样的。你我都能体会到她的单纯,可是,在修仙这一方面,除了那些可有可无的理论知识,完全纯白的像张白纸一样。”
天真的兰兰还是不解,“身为朝廷命官的女儿,不是应该对这些生死已经习惯了吗?”
彩依翻了白眼,“所以说叫你平时多读一点有用的书,少读那些深闺怨妇类的,才不会至于这么蠢。难道你忘了尹老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