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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略微抬了下巴,“先走了。”
说完转身就走。
随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那一瞬间一个咖啡馆里的女侠同胞都发出赞叹和惋惜的声音,纷纷议论这年头难得见到一个帅得人神共愤又没有丝毫油腻的超级大帅哥了。
切,自恋的男人。
林刑天腹诽,轮到自己的时候却刻意放慢了动作,推开门,慢慢离开。
里面果然有人议论起自己。
“咦,这一个也不错哦。”
林刑天脸上得意的笑容,下一秒就被打破。
“一般般啦,把男人比作菜的话,前一个是顶级鲍鱼,这一个……”
这一个怎么了,你倒是把话说完啊。
“这一个勉强算一只小头鲍鱼吧。”
林刑天的脸垮了下去。
小头鲍鱼。
你全家都都小头。
哼。林刑天郁闷地摔门离去。
先前那个发出声音的女人又改口:“哟,我错了。这个发起脾气来特别有男人味,也算是顶级鲍鱼了。”
“哈哈哈,你也太善变了吧。”
三星级酒店里。
阳光洒进窗户,把一切都照得很温暖。
身上的痛楚和冷意已经褪去,李栀靠在床上看着窗外。
她躺了两天,直到现在也分不清楚那天发作之际看到的身影是不是幻觉。
“义父……”
他真的出现过吗?
不可能吧,他已经消失十年了,这十年里各方势力都在寻找他,再加上阴间的追捕,如果他出现那是很危险的事情。
义父不至于为了自己冒险。
李栀理智上这样说,心里却泛起一丝甜味,胸腔也觉得很温暖。
不管是不是为了她,义父心里都还是记挂自己的吧。
李栀拉下衣领,看着锁骨处的单翅蝴蝶刺青,这刺青的颜色淡了很多,一般人看不出来改变,但李栀自己是知道的。
特别是伸手摸上去的时候,不再有微微刺痛的感觉,而是平和,十分的平和。
这代表她再也不会发作了是吗?
李栀的眼眸闪动一下,十八年了吧,她和那痛处相伴了十八年,没想到有一天可以摆脱。
不过没这么简单吧。
李栀多疑谨慎的性格又发挥作用。
也许义父真的来过,帮她控制了痛处而已,能抑制多久呢,一个月,两个月,或者跟小时候一样久一点,半年?
李栀眼神里的欢愉暗淡下去,不过很快就振作了。
管他呢。
好一天算一天,她的命都是捡来的,计较那么多干什么,把每一天都活出滋味来才不会对不起义父。
李栀的精神又振奋起来。
“阿建,阿建!”
阿建正端着大盘小盘进来:“来了,大姐头,你看我从自助餐拿了好多吃的。”
李栀挑眉:“我记得自助餐不可以外带食物的吧。”
“是啊。他们不允许。”阿建笑眯眯的,“所以我趁他们不注意拿了就跑,大姐头你放心,我跑得快,他们没看到。”
人没看到,摄像头会看到啊,蠢货。
李栀连翻白眼都懒得翻:“等下我们出去。”
“去哪里啊?”自从那一天从地板上醒来,大姐头眼中泛泪光之后,阿建什么都不敢提。
大姐头想要窝在酒店房间睡觉就睡觉,他都听大姐头的。
何况酒店有自助餐,他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休息够了,出去干活啊。”李栀元气满满,拿起一只鸡腿就啃。
“大姐头,那是我的鸡腿……”阿建弱弱的道。
李栀眼睛斜过去,他的气势立刻变得更弱,摇头摆手:“我是特地拿来给大姐头的,您吃,您吃!”
哼。
立城郊外。
红早在河边架起火堆,如愿以偿地烤着白蛆。
蓝风背靠着一棵树,手里拿着一根草百无聊赖。
他们和线人见了面,按照他提供的线索去查,结果不出所料什么都没找到。
蓝风报告给组长,组长那边似乎也不为所动,告诉他宁可找的仔细一点也不能放过任何可能。
组长的私心蓝风不知道,他虽然准备培养程喻雪为下一任鬼王,但凡事有两手准备总是好的。
组长都这么说了,蓝风只能遵命。
于是,他们就在立城多待了两天。
这期间,为了弥补红早,蓝风基本都陪着她在郊外度过。
抓抓白蛆,烤烤火,晚上的时候能召唤出软软逗几下,白天的日子就难熬了。
蓝风思索着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如果真没有就赶紧打道回府,因为立城真的无聊透了。
“红早。”
说做就做,蓝风站起来对火堆那边招呼:“我出去一下,你自己吃得开心啊。”
红早的眼睛一直盯着肥美的白蛆,连个余光都懒得给他。
蓝风摇摇头:“这丫头。”传说中的吃货啊。
他翻身骑上自己的机车,轰隆隆离开了郊区。
同一时间,李栀拿出跟踪器,调出程意的行踪,发现她和程迦勒在一条商业街上。
“大姐头,商业街上人很多啊。”阿建在一边说。
“笨蛋,人多有人多的好处,再说我们可以引她到人少的地方啊。”(。)
181。计划要提早进行()
立城商业街,也是人来人往,各家店铺林立两侧。
当然,比起龙城的商业街还是差了一点。
程意看来,龙城的大品牌入住数量多,而立城多是设计师自主品牌,虽然创意新颖但品牌效应不够,也算是有得有失吧。
程迦勒是个生意人,从十八岁接手程氏开始就行走于各大商业圈子,商场自然也是去的,不过都是过去谈生意,很少逛商场为了买衣服。
毕竟有徐管家在,程大少爷根本不需要自己买衣服。
不过,今天是个例外。
程意跟着程迦勒下车,发现他们往商场走去。
不由好奇:“大哥,你要买衣服?”
他缺衣服?
程意瞄了几眼,脑海中浮现出他颜色寡淡的服装,为了显得稳重,程迦勒的衣服多以灰黑为主,浅色基本没有。
而且都是正装,说句玩笑话,那天程迦勒出去郊游要穿休闲装,估计在衣橱里也只能找到衬衫和西装。
“不是。”程迦勒简单回答,“到了你就知道了。”
“哦。”这是程迦勒的习惯,当他不想明说的时候,聪明人最好不要追问。
程意当然是聪明人。
所以她不再追问。
但当电梯上升,在女装楼层停下,一走出去满满的女人。程意这个聪明人的脑袋差点就当机了。
这是什么鬼?
程迦勒也有些意外,以前他莅临商场的时候也有顾客,不过人数远没有这么多。
这里看起来很……人潮汹涌的样子。
“走吧。”程迦勒到底见过世面,表面上很平静,根本不为所动。
即使出现的这一对金童玉女,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力。
边走边逛的女人们频频打量过去:“诶,你看那边,长得真好啊。”
“那男的比广告上的模特还要帅。”
“可不是吗,那女的气质真好,高冷范儿啊。”
“大哥?”程意喜欢安静,不喜欢人群,尤其是这么多女人聚集的人群,她站在这里还没有真正走进去,就已经感受到阵阵热流。
“我们来这里是做什么?”程意不管聪不聪明了,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啊。
“当然是给你买衣服。”程迦勒理所当然道,看着她:“难道你看不出来?”
程意:“……”
废话,看得出来的话她在楼下的时候就找借口走人了。
“大哥,不用了吧,我衣服挺多的……”程意扯了扯嘴角,企图说服他。
但程迦勒岂是那么容易被说服的人。
他挑眉,语气不容置疑:“程家一幢房子里,三个楼层装满了衣服和鞋子,喻雪都不觉得自己的衣服多。你的衣服能装几个楼层?”
程意:“……”
她的衣服一个衣柜就足够了吧。
程喻雪衣服多关她什么事啊,她开心把整个程宅都塞满衣服,程意也懒得管她。
但显然程迦勒不这么想:“都是程家小姐,差别不能太大,别人会说闲话。”
这里有真是,无懈可击。
最终程意抵不过程迦勒的谈判手段,认命地跟着他走进去,开始了漫长的逛商场之旅。
外头,阳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