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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飞哈哈大笑,“没错啊,那只小动物本来就是来偷东西的,只不过它还没有偷到而已,事实上,很多小动物都是小偷,比方说,农村四害中的老鼠和黄鼠狼,黄鼠狼喜欢偷鸡,老鼠的食谱比较广泛了,只要人类吃的东西,它们都吃,所以一旦挖开老鼠洞,能把人气死。记得爷爷告诉我,六十年代的时候,穷得吃不上饭,树皮草根,全都当饭吃,实在没招了,村长把手一挥,带着大家去田野里去挖老鼠洞,你还别说,一个老鼠洞都能挖出好几斤粮食呢。这就是传说中的跟老鼠借粮。”
魔鉞皱眉,“妈呀,你们人类居然穷到这个份上,饭都吃不上吗?”
路飞笑道,“这有什么?很正常啊,据我爷爷说,那段时间,家里真的可以用揭不开锅来形容,米缸里连一粒米都没有。能吃上玉米面都不错了。当然,现在好了,生活富裕起来了,再也不可能有什么吃不上饭的情况了。”
魔鉞笑道,“好吧,照你所说,那小动物是来偷东西的。那它究竟是什么动物呢?”
路飞笑道,“你猜。”
魔鉞摇头,“这我上哪猜去?听你说得玄乎其玄的,我可是真的想象不出来。”
路飞笑道,“我可以提示你的,那小动物身体蜷缩起来有篮球大小,毛绒绒的。”
魔鉞皱眉,“嗯,篮球大小?毛绒绒的,还偷东西,难不成是黄鼠狼吗?”
路飞笑道,“你可真有趣,我好像之前跟你分析过,那人的房子是旧城区的平房大院,城里是不会有黄鼠狼这种东西的。”
魔鉞叹气,“如果不是黄鼠狼,那我也想不出是什么小动物了。”
路飞笑道,“继续提示,这种小动物是一种随处可见的小动物,它们跟人类的关系很亲密呢。”
魔鉞皱眉,“难不成是一条狗?可是,没道理啊,狗是不可能跳到窗台上的,而且,大部分狗的体型庞大,几乎很多狗的身体都比篮球大很多。”
路飞哈哈大笑,“当然不是狗了,算了,你这么笨,还是继续听我讲故事吧。继续听下去,你就会知道窗台上的小动物是什么了。猫灵叹口气,继续以那人的口吻说道,就在我把手电照在那个毛绒绒的小动物身上的时候,它似乎猛然清醒了,停止抓挠,抬起头来,惊讶地看着我,其实,当时更惊讶的是我才对,我发现窗台上卧着的小动物,居然是一只猫,从它机警的神态中,我看得出,那是一只野猫,不过,更让我惊讶的是,它跟我目光对视,居然没有立刻逃走,我举起手中的棍子,吼道,快滚,你这个畜生,大半夜的,打搅我的好梦。谁知,那野猫只是看了我一眼,旋即,又把目光转向我的窗台,喵呜了一声。我顺着它的目光看去,差点没把鼻子给气歪了。这野猫盯着的东西,居然是我放在窗台上的小鱼干,那小鱼干还是我乡下的亲戚带来送给我的礼物,我嫌腥气重,一直没有吃,又舍不得扔,只好一直放在窗台上。当然,我是放在屋里的,现在,那野猫隔着窗玻璃和窗纱,居然想吃小鱼干,我的窗户可是里面插上的,它能吃到嘴才怪呢。难怪这小畜生这半天一直咔哒咔哒地挠窗户,搞清楚它想偷的是什么之后,我更是生气,这小畜生可真馋,居然惦记人类的东西,简直是胆大包天啊。而且,更可气的是,那野猫发现我用手电筒照着它,训斥它,它居然还不走,依旧眼巴巴地盯着那包小鱼干,不住地喵呜叫唤。看它意思,似乎是乞求我,把小鱼干送给它吃,我可没有这么好心,把吃的东西送给野猫,它真是搞错人了。盛怒之下,我跳起来大吼,快滚,你这个畜生,食物是人类,一切好吃的东西,都是属于人类的,而你们,这些苟且偷生的混蛋,全都想办法自食其力去,别总惦记从人类的牙缝里抠下一条肉丝来。我以为朝它怒吼瞪眼,它就会明白我并不是乐善好施的人,我跟那些平时总给它们喂食的好心人不一样,然而,这个该死的畜生,听见我炸雷般的怒吼之后,却只是哆嗦了一下,之后,依旧是刚才的模样,眼巴巴地盯着小鱼干,喵呜个没完。似乎我今天要是不给它吃鱼干,它就绝不会离开的架势,看见它如此执着,我更加生气了,我知道,这种小畜生,如果不给它点颜色看看,它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开的。于是我决定采取行动了,我立刻跑到门边,刷地一下,拉开门,拎着棍子跑了出去。可是,那畜生比我想象得要灵敏的多,几乎在我拉开门的同时,它立刻轻巧地跳下窗台,噌地一下,钻进窗下的一堆杂物里,不知所踪了。我知道它一定是躲起来了,应该还没有走远,我的窗台上堆着好些破纸箱和修车专用的工具箱,还胡乱地扔着一些旧鞋子和几包垃圾。那个小混蛋一定是藏在这堆杂物里了。我用棍子把石板路戳得当当响,怒吼道,滚出来,你这小贼,你想偷我的小鱼干,可惜的是,我的窗户关严实了,你压根偷不到。识趣的,就赶紧滚出来,否则,我要你的好看。”
本章完
第2899章 又来了()
魔鉞叹气,“这只野猫,嘴巴真馋,人家都对它这么凶了,它咋还不走呢?”
路飞苦笑,“这小猫,它在乞求,乞求那人赐予它食物,只可惜,它求错了对象。那人是一个冷血动物,而且阴险可怕。”
魔鉞苦笑,“这只小猫大概是因为平时经常被人类喂食,好心地照顾,所以对那人的咆哮吼叫,完全不当回事。”
路飞笑道,“好了,你还是继续听我说下去吧。看着窗下的一大堆杂物,我有点犯愁,说真的,如果我老婆不走的话,我家窗下肯定是干干净净的,她虽然脾气不好,喜欢唠叨,可是她很勤快,只要她休息在家,她会立刻做大扫除,把整间屋子清理一遍,那时候,我家的地板,包括窗玻璃都是一尘不染的,床单枕套沙发巾都是每周必洗的,谁到我家串门,都会竖大拇指。现在,她一走,一切都完蛋了,我的床单被罩至少有俩月没洗了,沙发巾上次的清洗时间应该是三个月以前了。也许更久,我实在记不清了,她走了之后,我似乎一下子失去记忆了,也忘记时间的流逝,一晃,居然三年过去了,三年啊,我没有一个女人陪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看着那堆垃圾,再次想起了她,如果她在的话,一定会把屋里屋外全都清理干净,她是个有洁癖的人,见不得一点垃圾。哪怕我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把油渍滴到衣服上,她也会数落我半天。就在我盯着那堆杂物发呆的时候,杂物堆里忽然传出轻微的喵呜声,除此之外,还有悉悉索索的响声,我听见这些动静,立刻感到怒不可遏,是那个畜生,一定是它,听它这么叫唤,似乎是在求我放过它,没门儿,一个打搅我睡觉的小畜生,我非一棍子打碎它的脑袋不可。我再次用棍子敲着石板路,怒吼道,滚出来,别等我找到你,一旦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我想它肯定是被我的怒吼给震慑住了,因为杂物堆里瞬间没了动静。不过,我可以肯定,它还在杂物堆里,因为我没看见它出来。我走到杂物堆跟前,蹲下身子,轻声唤道,亲爱的小猫,喵呜,出来啊,只要你出来,我就给你小鱼干。我当然是在骗它,这半天,我一直拎着棍子,就等着它一冒头,我就敲下去。这个小混蛋,我非得敲死它不可。它当然不是笨蛋,知道我是在骗它,死活躲在杂物堆里,不肯出来,我和它僵持了好一会儿,它似乎打定主意,一直躲在里面了,任凭我怎么巧舌如簧地劝说,这个小混蛋依旧是不肯出来,我实在是等不及了,只好动手,把那些杂物一一挪开,这些杂物,大部分都比较轻巧,比较方便挪动,可是杂物下面有几个箱子,还是比较沉的,箱子里都是我修车用的工具,工具旧了,我也买了新工具,可是旧的却舍不得扔,就全都堆在窗下,一直打算卖给卖破烂的,却总是忘记,每次卖破烂的来了,我都喝得醉醺醺的,懒得出去。对了,自从她离开之后,酒就成了我的女人,日夜陪伴着我。修车的工具都是些铁坨子,每一把都沉甸甸的,要想把这些箱子都挪开,着实得花费不少力气,可是,还没等我把这些箱子全都,那畜生忽然倏地一下,从杂物堆里窜出来,一溜烟消失在夜色里。我看着它的小小背影,跺着脚骂道,小畜生,别让我再看见你。否则我非杀了你不可。那晚,重新回到床上躺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偏偏这个时候,那些可恶的野猫又开始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