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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鞋子小了一号,我穿40码的鞋子。”我无奈地摇摇头。
高鹏现出很为难的样子,“真是郁闷,这款女鞋最大码就是39码。”
“一定要穿红色高跟鞋吗?我穿运动鞋也没事吧,反正这裙子长,夜里光线暗,谁还仔细盯着我的脚看。”
“不行,平常人的确不会盯着穿红裙的女人看的那么仔细,可是凶手会,如果有一点点破绽,也会被凶手发现,如果他起疑心,就不会尾随你,咱们也就无法抓住他了。”
“好吧,我再使劲塞塞,新鞋估计紧一些,能穿进去就好办了。”
我使劲把脚往里塞,可是不管怎么努力,脚后跟始终露在外面。
“有办法了。”
高鹏盯着我的脚片刻之后,忽然高喊了一句。
这句话声音太高,除了把我吓一跳之外,隔壁又传来敲墙声。
“高鹏,你不睡觉,别人还睡呢!”
高鹏也敲墙回应道,“打搅了,马上就走。”
高鹏说完,从衣柜里拿出一双女人穿的肉色连裤袜,递给我,压低声音道,“试试这个。”
我苦笑一下,接过袜子,穿在身上,然后再试那鞋子,这次很顺利,刺溜一下就穿进去了。
“我就说嘛,光脚穿鞋,脚上有汗,穿不进,穿上丝袜就没问题了。哇,你这双美腿,可以当腿模了。”
还别说,我那细竹竿似的双腿套上丝袜,还真有种丝袜美腿的范儿。
高鹏说能当腿模,纯粹拿我开心呢,我又想发作。
高鹏急忙指指左右墙壁,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指指门外,又指指手表,意思是说得赶紧走了,时间不等人。
我点点头,站了起来,一股钻心的痛从脚趾尖传来。
我这才明白,高跟鞋能穿进去和自如地走来走去,完全是两码事,鞋子毕竟小了一码,再加上男人天生脚骨粗大,那感觉真是让人痛不欲生。
我不由地嘶了一声,跌坐回床上。
我的痛苦高鹏哪里知道,他已经拉开门,走出去了。
看着高鹏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只好勉强自己再次站起来。
尽管还是痛,我努力安慰自己,鞋子是越穿越大的,多穿一会儿,多走几步,把鞋子撑开就好了。
我踉踉跄跄地往门外走去,几乎是一步一拐,我咬牙坚持走到门口,看见高鹏在楼梯间等我,一见我出来就急促道,“快啊,别磨磨蹭蹭的。”
我手扶墙壁,尽量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平衡,可是脚下的痛却让我无法走出摇曳生姿的步态,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双脚在嚎哭和抱怨其主人的不智。
“这不是很好吗?新鞋子都会有点卡脚,穿一会儿就好了。”
“我感到自己的脚趾尖快被挤断了。”我艰难地走向高鹏。
高鹏走过来,一把扶住我,我靠在他肩上,向前走去。
“是谁发明了高跟鞋这种东西,我诅咒他祖宗十八代。”我愤怒地骂道。
高鹏哈哈大笑。
“你不用这么偏激,你不喜欢穿高跟鞋,是因为你是男人。
你看女人嗜高跟鞋如命,一有新款高跟鞋上市,美女们竞相抢购,生怕自己赶不上时髦。
另外,你难道不觉得身材曼妙的女人穿着高跟鞋走在街上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吗?”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都很注重女人的脚。中国古代妇女有缠小脚的习俗,缠出的小脚精致好看,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为了保持足部的纤秀,大户人家的女子不但不须劳作而且足不出户,倒是穷人家的女儿养的一双天足,双脚免受缠足之苦,自在一生。
到了近代社会,能工巧匠们设计出各种鞋子以展示女人的美脚。可见美足文化在人类社会是有其渊源的,尤其是在被奉为文明古国的中国。”
“想不到你对我们中国的文化这么了解。”我暗自佩服。
“我出生在中国,很喜欢这个国家,所以对中国的文化历史、方方面面都要了解到。”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校园停车场。
“这么晚了,咱俩就这么出门,你打算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到案发现场附近吗?”我望着空无一人的校园,担心地问道。
“当然不会,咱俩就是走到天亮也到不了五马路。”
“那怎么去?坐出租车吗?这么晚了,常青学院又地处偏僻,根本不可能叫到出租的。”
“干什么要叫出租呢?我自己有车啊,咱们开车去。”
高鹏说着,朝一辆黑色敞篷保时捷走去。
(本章完)
第22章 没招来凶手倒把女鬼给招来了()
话说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车是保时捷跑车的,当时的我完全蒙圈了。
只是麻木地跟在高鹏后面,机械地坐在他身边。
车开到大门口,那位衣着整洁的保安大叔彬彬有礼地为我们打开校门。
当大叔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现出惊讶的神色,不过出于礼貌,他什么都没问。
高鹏看出大叔的疑问,主动地笑笑,“大叔,这美女是昨天刚入校的新生路飞。”
“可是昨天入校的新生不是男的吗?”大叔感到很诧异。
“是啊,就是男生。”高鹏点头。
“嗨,大叔,晚上好。”我微笑致意。
大叔被我的男声惊呆了,不过他瞬间恢复了平静。
“哦,是参加化妆舞会吗?”
“对。就是化妆舞会。”高鹏怕我说漏嘴,抢先回答。
“那路上注意安全,再见。”大叔微笑着关上了校门。
午夜时分,车少无人,高鹏把车开得飞快,我们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五马路。
五马路在没出事之前,堪称本市最繁华的地段,白天商贾云集、车水马龙自不必说,就算到了夜里,大商场关门打烊,此时正是街边的小贩们生意最红火的时候。
夜市的小贩有卖服装的、有卖日用品的,当然更多的是令人馋涎欲滴的各种风味小吃,什么羊肉泡馍、酸辣粉、担担面、卤煮火烧、陕西酿皮、烤羊肉串烤鸡翅烤鱿鱼,你只要能想到的小吃,这条街的夜市都有。
由于夜市的东西便宜,物美价廉,再加上这条街上还有几家夜总会,于是这条街就成了全市年轻人的聚集处。
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带着女伴晚上来这里约会,吃喝玩乐全有了,年轻人又大多喜欢熬夜,这条街也慢慢演化成了24小时营业的街道。
可是自从凶案发生之后,来这条街玩的年轻人少了很多,尤其是夜市几乎没人问津了,没了生意,小贩们也不来摆摊了,现在这条街到了夜间,彻底冷清下来。
尽管老妈管的很严,我也曾今偷偷溜到那条街玩过几次,话说像我这样的男孩子跑到那条街主要是为了看美女。
在这条街最热闹的时候,街上走的可都是本市最时髦最漂亮的妹子,不消说,这条街上卖的衣服饰品化妆品香水也是最时尚最新潮的。
记得那时候,我们班上几个男生经常相约去那条街溜达,看见美女就偷拍下来。
回来大家一起比照片,看谁拍的姑娘漂亮,然后为这些妹子是三分长相七分身材还是七分长相三分身材而争论不休,有说胸大遮百丑,也有说肤白遮百丑,各执一词,胜负难分。
现在再看看这条街,连我都觉得惨不忍睹。
街上空无一人,偶尔有辆私家车或者出租车一闪而过,马路两边的酒楼商场早在晚上十一点就关门打烊,明晃晃的路灯无力地照着泛着青光的柏油马路。
昔日的繁华如同过眼烟云转瞬即逝,最悲催的据说是那些在这条街开夜总会的老板。
出了案子之后,夜间没人敢再来这条街消费了,他们就只好关门歇业。
倒是那些街边小贩们小本经营小风险,船小好掉头,这条街生意做不得,把东西一卷,换条街摆摊就是了,至多少赚一点,那些开夜总会的老板们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几百万的投资打了水漂。
高鹏把车停在路边阴影处,一拍我的肩膀。
“等下你下了车之后,就顺着马路一直朝前走,千万别回头,另外你把手机一直开着,我会在后面保护你的,万一我跟丢了,出现紧急情况,你赶紧给我打电话。听见了吗?听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高鹏异常严肃的神色吓得我打了个哆嗦,“嗯,知道了。”
“对了,把手机铃声调成静音。”
我照做了,“你可千万别跟丢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