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蛇灵见自己的对头出了那么大的糗,笑得更厉害了。
狐女也捂嘴轻笑了起来:曾几何时,我们这群被你们修士追杀到天涯海角的兽鬼,竟然有一天能被尊称为“仙”。实在是不敢当,不敢当啊。
秦丹也乐呵呵的跟着它们笑,等对方笑够之后再次开口道:不知几位仙灵,我们这座小村是否有哪里得罪了你们?
“得罪?你们到没有得罪我们,得罪我们的是那群该死的修士!”
秦丹:既然如此,那为何各位仙灵要来找我等的麻烦?
狐女明显比较好说话,她竟然耐心的为其解释起来。
“并不是我们要找你们的麻烦,而是我们正在帮兽王收编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兽鬼。恰好,在你们这座村子发现大量兽鬼的存在,它们知道我们要收编它们,提了一个条件。”
狐女还没说完什么条件,位于村子最高处的神庙,忽然发出轰隆隆的声音。紧接着那座存在了数千年,无数人磕头祭拜,无数代村民心中的信仰倒塌了!
面对这群恐怖的鬼灵尚能淡定自若,谈笑风生的秦丹,看到自己的信仰倒塌之后,整个人如遭雷轰,呆立当场。
他的嘴角慢慢渗出鲜血,原本还有些许的乌丝也成了银发,清澈纯净的眼睛也变的混浊了起来。站在他身旁搀扶着他的助手,震惊的发现自己手好像摸着一块树皮一样。
他们转头看去,发现这位百余岁的大祭,就这样死在了原地。
“咦?这群死老鼠的速度什么时候那么快了。”狐女转头正准备向秦丹说什么的时候,发现对方竟然死了!微微皱了皱眉头,心道:原来如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神庙倒塌,负责神庙的祭师也跟着而去。
神庙倒塌之后,一直被困在村外的畜生兽鬼瞬间冲了进来。它们的到来,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来说,完全就是一场恐怖的灾难。
狐女飘到空中,看着身旁的蛇灵低声问道:蛇,你觉得我们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
“狐妹,你怎么又多愁善感了起来呢?这世上哪有什么对错,只有立场的不同罢了。”
猴灵也飘了上来,它难得的没有和蛇斗嘴,点头认同道:狐妹,老蛇这句话我也赞同。你看,在它们活着的时候,人类宰杀它们,因为人类比它们强大,而且人类也需要食用它们的肉才能健康成长。
这对它们来说不是一件特别残忍的事?但是对于人类来说,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就好比我们和修士之间的关系,当我们遇见实力弱的修士,不也是把对方追的满天下跑?当我们遇见实力强的修士,就是对方把我们追的满天下跑的时候。
说白了,这就是实力带来的特权。再说了,我们生前虽然没有多少灵智,但也晓得趋吉避凶,知道什么动物能招惹,什么动物不能招惹。
这个宇宙,本来就是森林法则,强者越强,弱者为食!所以,你没必要如此伤感。
蛇灵和猴灵互相的安慰,让狐女心中好受了不少,不过看到下面一边倒的屠杀,还是有几分不忍。
低头叹息道:蛇、猴,这里就交给你们了,等它们发泄完了就先带它们走吧,太久没出来了,我想出去散散心。
第156章 臻()
山的另一边,那名行走在山涧,随时可能死去的瘦弱年轻人,忽然扬起头,鼻孔朝天不断抽搐了起来。
“血…这是血的味道。”
“血…我要喝血。”
“不!百笙哥哥告诉过我,不能去杀人的。”
“我不杀人,我只是去看看。没错,我只是去看看罢了。”
现如今,叫百笙为哥哥的就两人,一是馨莹,二是陈剑。至于余远,则称呼百笙为大哥,一字之差,亲疏之别。
没错,这名随时可能死去的年轻人,就是和馨莹走丢的陈剑。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与馨莹走丢之后,他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只能随着自己的心到处乱跑。一开始,他还能抓些禽兽喝它们的血解饿。
后来,世道越来越乱,特别这里距离前线如此之近,这群畜生们别的不行,趋吉避凶的本能倒是一绝。
老早就离开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前往更加安全的地方避难去了。它们的离去,让陈剑几乎断了食物。
以前,他每天都还能抓到几只畜生,慢慢的一天连一只都抓不到,到最后甚至几天都见不到一只野兽。
没有了食物的他,身体开始走下坡路。脑海中的死气被百笙压制起来的死气,因为饥饿等因素,也开始苏醒了过来。
幸好,他任然还保存着些许的理智,那是百笙在他身边的时候,一直给他灌输的一番话起到了作用。
“小剑,你听好了。只要你不杀人,我永远是你哥哥,不管遇见什么事情,我都会挡在你面前。哪怕是天塌了,我也会站在你面前帮你顶着!”
“但是,你要是杀了人,那就别怪哥哥我和你反目成仇!失控的僵尸,危害程度太大了,我不会因为你一个人而至其他人类的性命而不顾。”
“这句话不仅是和你说,也是和我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祸害世人的存在,你们尽可以向我动刀,我不会怪罪与任何人。”
“我师父经常和我重复讲过这么一句话:生而为人,你可以不必善良,我们不是圣者,更不是神仙,无法兼济天下。但是,你千万不能作恶,善恶一念间,一旦起了头便永远回不来了。”
正是这番话,让陈剑一次又一次克制了自己想要杀人喝血的念头。
“百笙哥哥,我不会杀人的,我一定不会杀人的!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我,然后帮我提供食物的。”
凭借对百笙的信念,陈剑为了自己不被食物所诱惑,从而选择往深山老林中行走。
可是,时间已经过得太久太久了,他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他的神智也即将被死气所吞噬。
如今,闻到这浓郁的血腥味,他再也压制不住心头的渴望,朝血腥味飘来的方向快速冲了过去。
他立在山头上,神色贪婪的看着下面的肉山血河。生存的本能,一次又一次冲击着他的理智,最终他还是没忍住,从山上冲了下来,扑倒在地上,抓起一块模糊的血肉就往自己嘴里塞。
人类的血肉
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味道。
特别是无数人的血肉混合在一起的血肉,则是这世上最顶级的美味。
这里面,有辛勤劳作的人的肉,他们的肉最有嚼劲,就像牛肉一样。
有寄生在劳作人民身上的寄生虫,他们的肉又肥又腻,又腥又臭!就连狗都不愿意吃上一口。
有还未出阁,待字闺中的少女的肉,她们的肉最为香甜。
最好吃的莫过于小孩子的肉,那真的叫入口即化,吃上一口令人回味无穷。
“唔~好吃,真好吃!”
没有受过饥饿的人,永远也无法体会饥饿带来的痛苦。想想华夏之前的历史,因为饥饿,易子而食的事还少么?
这种在现代人看起来,简直是丧心病狂的举动,其实把我们放在那个年代,我们的表现又能好上多少呢?
想起那些把自己放在道德最高层,然后口诛笔伐那个年代人们所做的事的圣母婊。有时不仅在想,把他们扔到那个时代,恐怕吃的比谁都欢吧。
一个人,首先爱的是自己!其次才是家人,未成家人的伴侣,兄弟,朋友……
已经不知忍受了多久饥饿的陈剑,恨不得自己多长两张嘴,好让自己痛快的吃上一顿。
很快,他便把那块地,地上的血肉吃的干干净净。除了渗透在大地里的鲜血外,几乎看不到一丝肉的存在。
之前说过,人类的血肉,对于僵尸来说就是大补之物。好比千年野参对于普通人,将死之人含上一口,都能多活上些许的时日。
在这之前陈剑的身体、心灵都饱受折磨,如今忽然补充了巨大的营养,瞬间激发了他体内的潜能。
僵尸一共有九阶,一为赤瞳,二为橙,三为黄目,四为绿,五为青眸,六为蓝,七为紫眼,八为白,九九归一,返璞归真,第九成黑,也就是重新变成普通人的眼眸。
每一只僵尸,最开始的时候都是赤瞳,相当于“卒”。陈剑却是个例外,百笙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能吊打鬼兵。如果不是魂御术克制对方,估计百笙都被他给打出翔来了。
也就是说,他一开始就是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