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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没有其他狼来的高大健壮,却有着任何野兽都无法拥有的凶残目光,它静静地从兽群里走出来,连百兽都为之沉寂。
头狼走上前,一只前脚搭上了龙胃,然后低下头,理所应当地一口咬开了坚韧的胃壁。
哗啦啦——
龙胃被撕裂,两具完整的人类尸首和各种人类残肢,从里面一路滚落了出来,落到地上一下就沾染满了黄色的灰土。
其他野兽虽然吃不到龙胃,但那些从龙胃里掉落出来的人类残肢,还是值得一尝的。于是在一通争抢之下,那些断肢残臂就给吞吃地干净了,然后它们将目光投向了那边,剩下的两个搂抱在一起的人类尸体。
还是一头强壮的大熊,它咆哮一声就冲到了那两具尸体前,将他们护在身下,并对其他有想法的野兽发出了一声声的警告咆哮。
头狼细细咀嚼着龙胃,对那边的棕熊没有半点的兴趣,其他的野兽见此也就不再和它夺食儿,纷纷调转过头,往那山一样高大的龙尸扑去。
“吼——”见其他野兽都走尽了,大熊也心满意足地低下头,准备开始享用属于自己的那份食物。
可是让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身下的尸体竟然在此刻活了过来。
一只铁拳打进了它的嘴里,只消一拳就打得它满口的尖牙根根折断,血液满嘴地喷涌而出,大熊哀哀嚎叫着逃开了,尽连头都没有回的。
头狼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将自己沾满血液的头颅从龙胃里拔了出来望向那边,就见一个人类少年怀抱着同样的人类少女站了起来,此时此刻,他手里还紧紧地握着大熊嘴里的一根带血的獠牙。
头狼的喉头间发出了一连串的低声咆哮,它知道人类从来不会对它们有任何好意,所以也露出了自己的尖牙,并用自己黄褐色的瞳孔盯牢了少年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人类少年敢做出一丁点的危险举动,它必然会用自己的牙齿咬开他的喉咙。
“呼——”重生以后,一身都是粘稠胃液的石黎勋,一手紧抱着呼延兰的尸体,一手将手里的棕熊獠牙扔到了一边,一双冷如冰霜的眼眸同样注视起了眼前,不停发出低吼的头狼。
与此同时,其他野兽也悄然畏惧过来,不论是狼也好,还是熊也好,它们都对着石黎勋发出不友善的嚎叫,还有几只灰狼甚至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从他背后扑咬过来,只是头狼没有下令,这些狼也最终没有真的扑咬过来。
“呜——”在石黎勋与头狼的眼神较量之中,头狼猛然间在石黎勋的眼神里看出了什么,先是一愣,进而是猛地一个哆嗦,最后收回了先前的敌对姿态,并转变成一副恭和的态度,低垂下狼头,夹住了肥大的尾巴,一连往后推开。
“嗷呜——”在推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它又向天嚎叫一声,招来自己的族群,带着它们头也不回的逃离了此地。
狼群最讲究纪律,虽然没有一头狼能理解首领的用意,可最终也没一头灰狼胆敢违抗,倒是那些笨重的棕熊不知好歹,见灰狼走去,一头逞能的棕熊就嚎叫着朝石黎勋扑咬过来。
可在它直立起接近三米高的身躯,拍下自己厚重的手掌之前,一把绿火从内而外地将巨熊点燃了,哼也没哼上一声,就直接烧成了焦黑的干炭,倒在地上。
远处的狼群们依旧跟着头狼在高原上奔走,有些狼闻到了空气中的气味,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就见那龙尸之上一团滚滚的浓烟正在大漠高原上缓缓升起。
翡翠龙的尸首里充满了易燃的油脂,石黎勋轻松地点燃了它,升起的火焰猛烈地足足有百丈之高,映着这团高昂的火焰,石黎勋将呼延兰到底尸体轻轻埋在了脚下的土地之中。
“她已经死了——”乌鸦人站在石黎勋的身后,语气依旧古老而沧桑。
石黎勋不回话,轻轻地将一抔土掩盖在呼延兰的脸上,直到在她身上盖起了一座小小的坟头,石黎勋方才问道,“她还可以投胎么?”
“不知道,她的灵魂已经被四脚蛇吃掉了,而这条四脚蛇一死,她的魂魄应该和你另一半灵魂一样,融入大地深处,可能几千年后就能再投胎了吧”
“几千年啊”石黎勋陡然悲伤起来,他随即把刚刚堆起来的坟墓扒开,从怀里取出一张破旧的羊皮,以镰刀头作笔,笔尖上一团魂火颤动,在羊皮上一点点地刻画下了呼延兰的容貌,“一千年啊,那还真是多啊——”
东边的太阳再一次地升起,一束光芒斜刺过来,打在了石黎勋忧愁的脸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百零一章:我本将军()
鲜花、掌声、充满热情的人们朝我发出无比崇拜的欢呼声。
回鹘人、藏人、汉人,他们都对我顶礼膜拜,双眼投射出炽热的光芒,伴着从天空中人为洒下的花瓣,此时此刻的我正是沐浴在一片热烈的欢迎仪式之中。
而我在哪儿?虽然我很享受这个过程,但还是好奇地低头看去,原来我正骑在一匹皮毛华丽的高头大马身上,我自己也穿着奢华的镶金盔甲,甲胄胸口上的狮子长着大嘴,在满城的灯光的照耀之下,发出璀璨耀眼的光彩。
再回头看去,两支同样华贵的骑兵队伍就整整齐齐地跟在我的后头,队伍很长,一下子看不到边际去,几个杠旗的士兵手里的旌旗在西北风的吹拂之下,招摇着这么几个大字——大唐石将军
不知是什么来由,我看到这几个字心里总会有些自豪之感,原来我是唐朝人么?原来我是姓石?记忆回忆起来就像是远处山岗上的一束刺眼的光束,让我难以辨别清楚。
“石将军——”在我出神的功夫,一名年轻的军官催动身下马匹赶到我的身边,二马并驱,他对我说道,“石将军,我们马上就要到兰州府总管的府邸了,我们换下马步行吧。”
“”我认得眼前的军官,他叫李音,在他的提醒之下,我总算回忆起来,原来我是石黎勋,来兰州总管府是代表朝廷,出面新任总管上任的,记忆的匣子被打开之后,我心中也再没有丝毫困惑可言。
“就依你所言——”我点点头,随即回头过头对后面的骑兵们说道,“后面的人传令下去,即可下马换步行。”
一语言罢,我立即翻身下马,牵住了马头一路往前走去,身后的骑兵们也丝毫没有半点拖拉违抗的意思,命令所致,纷纷摘盔下马,沿着一条笔直的大道往兰州城城中走去。
见我们下马以表尊敬,那些在街道两旁的欢迎者们更加开心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回鹘姑娘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往我们身上轻轻地丢来鲜花。
“回鹘女子较我中原女子,要皮肤白上许多啊!”老军校就牵马走在我右手边的位置,他当空接住一只丢来的鲜花,装模作样地放在嘴边仔细嗅了嗅,直直嬉皮笑脸地赞叹道,“好花儿呀!好花儿!西域姑娘的花正是娇媚呢,额,呵呵呵呵”
老军校在部队里几乎是一辈子了,要说油,还真没人能抵得过这个老油子,他这么一脸猪哥一样地说着,一边朝那抛花过来的小姑娘不停地抛起了媚眼,羞得那女子脸都红到了脖子根里,一转身不敢再去看他。
“哈哈哈哈哈——”众人爆出了一声欢笑,我也只是摇摇头笑笑,也不多加以阻止,毕竟经过数十天的长途奔袭,这样的放松确实是十分必要的。
又行过**条街道,我远远地看到了兰州府的迎接部,那些长者络腮胡子的胡人们身上一个个的都绑在粗实厚重的兽皮皮甲,一双斗大的金瓜握在手里,远远看去,就能感受到他们不凡的器宇,豪情一起,我竟然就此有了与他们喝酒吃肉,交为知己朋友的冲动了
“小伙子!”我整了整自己甲胄,指着前面的胡人士兵们高呼道,“你们都看到那些胡人了吧,来都拿出自家的精神架子,可不要被他们给看扁了!!”
“是!!!”手下骑兵们纷纷高呼起来,他们将带雕文的长枪斜挎在后背,将腰间配剑噌的一声拔出来持在胸前,用剑柄一下一下地敲打起了自己胸口的华贵甲胄,发出一声声铿锵有力的击打之声。
就和着这种钢铁之间的碰撞声,士兵们高踏起军步,气概慷慨地大声唱到:
战边疆,黄河陂。
戎士愤怒,贯甲驰。
阵未成,退敌虏。
二万骑,堑垒平。
戎马伤,六军惊,势不集,众几倾。
白日没,时晦冥,顾中牟,心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