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崎岖高低不平的山路。
那些不规则石块不但破坏着铁皮包裹的结实车轮和轮轴,也在持续破坏着队伍的士气。
商队伙计们开始变得沉闷而烦躁。
因为说话的时候风会带着砂石灌入他们的嘴巴。
而且他们不但得小心头上,不时在山间大风推搡下,飞速滚落的石块。
经常还得出把力气,一起将那些横亘在道路上,妨碍行进的巨石和断枝等障碍清理掉。
贾尔斯则正横骑在一匹矮脚马上,手搭着鞍扣上,前后伸长脖子张望着。
这种矮脚马其实就和驴子差不多大小。
这种马其实压根就跑不快,但好在耐力还不错。
腿脚矮短,也使得迈步的时候,更是不容易上下颠簸。
骑马的人都知道坐在马背上奔跑久了,真是让腰胯受罪受累,所以这种马最适合走四处奔波的行商或者行远路的旅人骑乘!
看它那被风吹得黄棕色杂毛,随着肌肉扑簌抖动。
那一副马脸像人似的眯着看路,来躲避迎面打在脸上的凌厉山风和沙石,再加上骑在它身上,像是阿拉伯黑色长袍罩面装束的贾尔斯,活脱脱一副沙漠版的东郭先生模样。
贾尔斯的商队太小,所以没有耗费本钱请专业的佣兵和护卫人员随行。
他给手下二十多个伙计们都发了一两件简陋的制式武器,虽然大多是半旧淘汰的刀盾长枪这类,但也能让他们在野外行走时壮胆了。
当然,这样的武力除了驱散一些小群的狂猿和毒蛇猛兽、巨虫外,根本起不了什么太大作用。
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平坦的大道,小心翼翼的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区道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四处流浪的流民驼队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笔直连接城镇之间的平实官道和驿站。
因为那里布满了规模不一、种族身份各异的强盗拦路。
大到身高四五米的可怖古革巨人,小到大群的狂猿、羊人、食人族部落,还有会多种法术的中级巫师和仆从、专精操控尸体的死灵大法师,还有那些打扮地道貌岸然的领地税官,带着兵丁设的关卡。
他们一个个都等在山林要道之间,拣选着合适下手的目标。
别以为大路人多安全,这世道越是大路,敢打劫的人反而越强越狠越要命。
那些蛮族部落喜欢搜刮他们需要的东西,官吏则只要钱,最多拔层皮。
还有些更狠的异族盗匪,不但吃死尸和人肉,而且有的连灵魂都不会放过——要么抓去宰了祭神,要么做成各种死灵仆从。
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相对相对安全。
至少只要小心些还是有可能平安无事,就是碰上小股盗匪也有抵抗或者跑路的机会。
贾尔斯和他的伙计们依然保持着相当的警惕,有几个机灵的散在商队前后几十米范围内,不断到土坡巨石顶上张望周围的动静,看看有没有大批生物活动的动静。
虽然他坚信财富女神普露托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全部财产开玩笑,那也是对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
跟在马车旁卖力推动车体的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这让车队直接停在了一条上坡路的半道儿上。
急着赶路的贾尔斯,心里顿时直接虚火”噌噌噌“往上窜升,连踢带踹地催着那个驴子大小的矮脚马,本来在队伍后面压阵的他,连忙从队伍后面向前赶去。
队伍的末尾是装载货物和食水的货车。
越过这些车厢,他看到了十多个买来的奴隶货物被手铐锁着,又被绳索连成了几条长串,正拥在一起不断往后缩,似乎是发生了什么骚乱。
而前队正在开路的伙计中。
正有几个穿着褐色葛布衣服的伙计,正在挽着袖子用鞭子,将几个试图趁乱往路边树林里乱跑的奴隶,抽了回来。
其他一同买来的奴隶,畏畏嗦嗦的挤成一边,害怕地看着正泄愤般抽打着的伙计,并不停往前面张望。
贾尔斯的眉头拧的更厉害了。
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奴隶,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
他略含怒气的大声喝道“该死的!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身着短袖毛皮,似是猎人般装束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回道:“是刚到前面探查的伙计报告,发现了一个中型宿营地和篝火残留的痕迹,还有几副被吃剩下的狼人尸骸。”
这伙计原本就是个给领主种田的农夫的小儿子。
这小子从小就不太老实,喜欢在农庄里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五个月前就因为偷猎领主林子里圈养的野味,被领主的卫兵抓住赶出了领地,差点沦为乞丐。
后来一路上跑到了附近的城镇里,靠着灵活的”身手“过活。
结果因为”不守规矩“和”捞过界“,差点被当地控制着未成年乞丐和偷儿的黑帮抓住砍了十根手指。
他这才害怕起来,瞅准机会连滚带爬逃出镇子,在路上就加入了商队。
贾尔斯也是看他有着股机灵劲儿,不但会拍马屁,身手也挺敏捷。
这才让这小子和其他几个伙计管着后面的奴隶。
没想到这都没几天,只是和其他人混熟了后就也跟老油条一样油滑起来了,使唤起来他也不太怎么卖力了。
第3章 月下凶影()
贾尔斯闻言心头一颤。
立刻作势让队伍保持警惕,然后叫上几个拿着刀盾的伙计,一起小心翼翼簇拥着挪过去。
远比人类粗长的颌骨和牙槽,表明了这是一具原本高大的狼人骨骸,随意丢弃在一个遗弃营地的篝火旁边,还似乎已经被路过的小型野兽再次啃食了一番。
看那些骨渣残骸,被小动物撒地营地地里到处都是。
不过在被动物糟蹋之前,这尸骸应该早就被人煮食过了。
只见那明显有着刀斧工具劈开痕迹的头骨里面,干净地像被舔过一样,或者应该说是连脑子都被挖出来吃了。
所有的大块骨头都被硬物将两端砸开,连骨髓都被吸了个干净。
“是狼人!”
伙计们纷纷惊恐地低呼起来。
一个个都伸长脖子,像惊恐的待宰鸡鸭般,颤慄不安的东瞧西望,一副马上会有狼人跳出来拖走他们的架势。
贾尔斯皱着眉头鄙视了这群惊惶失措的胆小鬼们,自己则沉吟道:“但又是谁杀了他?”
“我看是其它狼人杀的?”
一个伙计随口猜测道。
“也许是狂猿、食人族之类的蛮族或者魔物杀的?”
另一些人也纷纷各抒己见,似乎只凭凭空臆想就可以推测出答案。
“或者是附近镇子里的士兵们干得?其他一些蛮族可是贪婪地很,有些连骨头都会嚼碎了,这些骨头都用火煮熟了,但上面又没有太多齿痕,表示对方虽然吃的仔细,但却吃地很有讲究,不时饥不择食的野人。”
这个说法听起来靠谱多了,一个穿着简易皮甲、手持一柄正规大剑的高大中年人如此说道。
他是贾尔斯的副手马辛达。
马辛达当过雇佣兵,曾一直和几个冒险者伙伴为梦想四处闯荡多年。
后来其他伙伴死的死散的散,就转而加入各个小商队里跟着走南闯北,也有二十多个年头了,所以见识分外不同。
他接着补充道:“狼人也是智慧种族,虽然不大喜欢使用工具,但见到大队人马立刻就会逃走,只有遇到难以抵抗的强者,才会措手不及被干掉。“
”而且地上还有些烧剩下的破烂兽皮布帛,这表示这个猎食者根本看不上这些破烂,只当作是引火的燃料了,而那些穷狠得要死的蛮族,却一定会拔地很干净,然后拿去缝到自己衣服上,为自己过冬做准备。”
“而这里虽然距离卡鲁索镇只有半天多的路程,但更有可能是碰上了路过的独行强者。因为这地方周围不是戈壁,就是盐碱地!贫瘠穷苦地很,没什么特别的产出,是吸引不到什么强者镇守的。”
贾尔斯用赞同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旋即又有些困惑:“两年前我们经过卡鲁索镇时,他们还被狼人骚扰的龟缩在山坳里不敢出来。应该是路过的高手,恰巧遇到了吧。“
”不过这些畜生的报复心很重,对方拍拍屁股走了,也许到时这笔账就要被算到周围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