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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最快速度,天宝当真也不敢含糊。上半身放松,所有的力量集中在双脚,踏雪无痕使了出来,当真就是风驰电掣,就是“体育飞人”的那个叫啥的非洲黑鬼也不是对手,快,太快了,跑过来的时候都能够感受到刮面的狂风在卷……
十圈啊。
天宝一共才花了三分钟的时间,全身带着汗水跑到了秋秋的跟前。秋秋老不客气的将有些喘粗气的天宝训了一顿,大意是嫌他速度太慢了。也许一般的同学还感觉不到什么,但那些专门练体的学生,还有一些个体育老师却真正的呆住了!
快!
比短跑还要强的爆发力和起跑速度,却是跑了十圈操场,才用了三分钟,几乎让人无法想象。就在这些人惊叹于天宝的速度的时候,一群学生已经围了过去。秋秋若无旁人的用手绢给天宝擦擦汗,说道:“宝宝,看来你以后的锻炼要加倍了,这样的速度可不行!”
被女人说不行,让天宝很受伤。
那些学生则是吹着口哨,发出一声声的嘘声来!
就这样,三月一日的新学期第一天就这样的度过了,其后的日子里,躲狗仔,反侦察的事情天宝也没少干,每天坚持的训练出现了成果,他的身材看起来没有以前的那种“弱”了,虽然依旧是瘦,却能够给人一种很特别的力量感。
其实过日子,神也好,人也罢,总有平凡的时候。大海不可能总是起风浪,大海也有平静的时候,天宝现在的生活,就如同是平静的海面一样,很惬意!
他不是英雄,亦非枭雄,只要有秋秋在,和秋秋在一起过小日子就是最大的满足了。一个月的时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来的如此的快,一直以让人还没有从冬天的惯性里回来,《妲己》的后期剪辑也终于完成了,这些演员都看的非常满意,现在差的,就是找一个日子举行公映了。
谢国强期间来过几个电话,问究竟要选在什么时间比较合适。
天宝和秋秋商量了一下,都认为五一黄金周公映比较的合适,虽然有很多电影争夺市场,但就《妲己》老早的宣传和现在的声望来说,如果其他的电影不改变公映时间的话,就只有扑街的份儿了。
风和日丽,阳光明媚。
天宝穿着紧身衣,惬意的躺在躺椅上,让阳光晒着身体的每一分角落。
“舒服啊……”
秋秋道:“宝宝,五月二我要回天山,你一个人可要听话,不能偷懒,知道吗?”不知道为什么,才刚刚四月,秋秋就担心起了她五月份要回去,天宝一个人要怎么办了。天宝的生活已经融入进了她的心里,就是牵挂的放不下。
一分无法割舍的牵挂,就是爱了!
天宝问道:“秋秋,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秋秋明亮而美丽的眼睛,就好像一汪倒映着夜空的星辰的泉水,是那般的清冽动人,她一眨不眨的看着天宝,说道:“现在还不行!宝宝,你现在对于神族来说比较敏感,还是不要出现,不要让太多的人知道的好。”
天宝道:“是这样吗?”
秋秋点点头,满是歉意和怜惜的看着天宝。
天宝的心头伤感,忍住了眼泪不流出来,他知道秋秋现在并不会走,可是他一想到秋秋要离开,就会难过,心如刀割一般。他的声音有一些嘶哑的说道:“秋秋,你相信宝宝吗?”
“相信。”
秋秋说的很认真!
“你的宝宝一定会变强,会打一个天下给你。万神臣服,唯我独尊……到时候,就不会有这样的伤心离别,不用担心别人的算计了。秋秋,我一定会变强的,一定——”他从来不轻易承诺,一旦做了保证,那就是一辈子。
为了他爱着的女人,他要变强,他要努力,任何的阻隔,都要在他的面前颤抖!
秋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天宝的脸,说道:“傻瓜,姐姐只是走几天而已,又不是不回来。”
天宝按住秋秋的手,在自己的脸上摸索,他的声音柔的好像是这春天的风一样……“可是,我一天也不想你离开我。秋秋——”
“傻瓜。”
天宝道:“我愿意做一个傻瓜!”
“可姐姐愿意要一个聪明的宝宝来让姐姐疼爱啊……宝宝,好了,要听话知道吗?这些天姐姐会好好的照顾你的。姐姐走后,一定要天天想我,知道吗?”秋秋带着笑,看着天宝,生怕他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来,闹的人伤心。
天宝“恩”了一声。
最大的幸福,是依偎在爱的人的怀里——
天宝将自己的头埋进了秋秋的酥胸中,不愿意出来。秋秋拍拍他,吃吃一笑。还真的把自己当小宝宝了,不过秋秋也喜欢这个游戏,照顾小宝宝,乐此不疲。秋秋说道:“宝宝,今天燕子做了你最爱吃的哦……”
“土豆熬鸡骨架?”
这个实在太简单了,还用猜吗?
秋秋道:“是啦。有人伺候就是方便,不用姐姐来照顾你了,呵呵——估计现在饭已经做好了,咱们这就去吧!”
“恩。”
“东子,金帆的地下势力现在查清楚了吗?”王东在来了这里以后,就是着手调查金帆的黑势力,然后准备接受。血的手段是免不了的,但想要做一方的霸主,就要付出一些代价。天宝原本的构想,是王东做“地王”,王鹏做“天王”的。这两个职位,一个黑道,一个白道,几乎是之手遮天了。
由此可见,天宝的谋划有多大!
不过先前的工作,也是很难的,如果没有了超脱凡人的力量,一切也都是白。不过王东也练了一个月的白虎诀,身体的强度大幅度提高,他自己曾经做了一个实验,全力的运功绞紧肌肉以后,西瓜刀都破不了皮。
王东道:“天天跑,基本上清楚了!”
天宝说道:“说说看……”
王东道:“金帆的黑势力,就只有一个,我们只需要斩首就可以了。其他的混混完全可以无视,等这个铁令会一散,我们就借机会收编他们的人马,以后的地下皇帝就是我们了……”天宝哑然道:“这个也太简单了吧?”
王东道:“那你以为多复杂?”
天宝吭哧了一下,还真的被王东堵的没话说,真的啊,你以为多复杂?你以为这个是写小说呢?黑社会遍地?真正的黑社会,一个城市里有一个就不错了,甚至于有的城市根本没有,一般人说的“黑社会”其实就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混混团体而已。
第六十四章 夜袭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王东穿了一件军用的棉布迷彩服,只是缺少了领衔和肩章。衣服是新的,以秋秋的本事,弄到一身迷彩服不是问题,更何况华夏国的法律对于没有军衔的军装并没有什么规定,农民工穿的人有很多,还有一些军队上退下来的老干部也都是一身的军装。
他的身上缠了武功带,子弹,微冲大点停当,腰里还别着一把军刺,黑色的刀身丝毫不见反光。王东曾经为了这一套设备得意了一阵子,现在马上就要见证一下这些东西的威力,内心也是激动不已。他的身前,是十个一样穿着迷彩服的年轻人。
他们的平均年龄在十七八岁左右,都还是一些孩子。他们一个个站的笔挺,是一些还幻想在江湖义气的梦想世界里的孩子,他们坠落了,王东却用自己的拳头死死的让他们折服!这些青年,无一不是CS干将,对于各种的枪械非常熟悉,纵然是第一次接触真正的家伙,也都能很快的上手。
他们也有家人,不过他们对于只知道一味的让他们学习,什么也不让他们干,没有丝毫的温情的家庭没有丝毫的感觉。倒是王东今天要带他们步入的江湖世界更有吸引力——他们用的不是砍刀,面对的也不是混混,而是正经的黑社会。
这些黑社会不仅仅有地下赌场,而且还有自己的装甲车,带着少年人的一腔热血,带着六道《坏蛋是怎样炼成的》那种文笔构建出来的世界,他们亢奋的都在颤抖。和警察的持枪方式不同,他们的枪口对着前方,手指就扣住了扳机。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警察的持枪方式了——警察持枪,可能一辈子没有机会用。他们持枪,手指是在扳机外面平伸的,枪口斜压地面四十五度角,就是为了防止枪口走火,其实正经的军队根本不是这样。军队的持枪,就是枪口冲前,手指搂着扳机,只要轻轻一动,子弹就能准确的命中目标的,而这些少年人也都是军事发烧友,这些常识还是明白的。他们不是去喊“举起手来,放下武器”的,他们是要去杀人,见血的!
王东压低了声音,带着一种兴奋说道:“今天晚上,大家都要见血。你们看看咱们的一身装备,火箭筒,冲锋,军刺,防弹衣都有了……我们要面对的,是本市一个最大的黑社会团体,也是唯一的一个,记住,我们虽然是杀人的,但我们杀的,是坏人,是要给世间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