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升级完成,自然就是加自己的属性了。10-20级的时候,有1点的属性加成,现在他有8点。看看自己的基础属性,敏捷太少了,加。力量不强,加。依旧是天宝的习惯,他喜欢所有的属性是同一个数字,喜欢量化。他喜欢那种平均分配以后出来的效果。
这些事情完成后,天宝才是把自己获得的奖励物品穿戴到了身上,赤手空拳的去接带有格斗性质的任务——《雄霸天下》你想要完成任务,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你的级数够高,硬抗过去。另外一个就是你的格斗水平够高,可以利用格斗技巧把人连死。
天宝的格斗水平自然不差,怎么说也是玩儿了六七年街机的水平了。只是一开始的那些人物,往往怪才接触了一下,就死掉了,这个让他很是郁闷。
十一点半的时候,天宝已经冲到了25级。东子估计一醒来,就要佩服他的水平来了。将先前的所有带有打怪性质的任务完成以后,经验又已经藏了不少了。他不着急着升级,而是想要找一些比较难的任务,刚好,在任务栏里看到了他现在唯一一个可以借的任务,而且任务的状态还是:困难。
“困难好,困难妙啊……恩,炎日城叛徒司徒明……”奖励什么的也没兴趣看了。他直接找了坐标,自动寻路。这个司徒明果然是很变态的一个人物。天宝硬是磨了有三分钟才把人给干掉,死后爆出来的装备物品,还有钱币都是一收,就回去交任务了。
“恭喜玩家完成了本次消灭叛徒任务,您获得了……”奖励丰厚,并且最后还有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称号:武师。看来是游戏想让人多多提高格斗技巧才安排了这个任务的。
之后的事情,依旧是分配经验,升级,加点。包裹里身上穿的留下,不穿的,替换下来的全部卖掉,兑换成铜钱。任务物品单独有储藏。而天宝这个人因为不喜欢喝玩家墨迹,讨价还价,一般都是买给游戏人物的。十二点,天宝成功的进入了30级的行列。
睡觉!
不是游戏狂人,自然没有那种通宵的本事了。升到30,现在也足够了。以后有时间继续游戏。大夏天的,他也没兴趣真的和东子去挤,就到别的他哥住过的一个房间里睡了。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俩人在外面吃了拉面,三块钱一碗都花的肉痛了半天。大街上闲逛了一阵,去书店看了一个多小时白书,回去就该吃中午饭了。其实普通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无聊的,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宅在家里的人来说,就更是无所事事了。
天宝在东子家呆了一个晚上,回家以后就被老爸说了一顿,倒是没有多激烈。从小家里就是自主平等的。虎哥平日里对他也不错,说他是一个好小子。故此一回来,也就问他了。天宝这个时候怎么会说实话?
“昨天我们不是几个同学开同学会吗?后来就和另外的一帮子开同学会的人闹了矛盾……”大体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不过后来的事情,却成了光头主动挑衅了。虎哥笑道:“没事儿没事儿。我说嘛,你这么老实一个孩子,怎么能主动和人打架呢?说出去也没人信不是?恩,事儿就这么过去了,以后也不要多想……”
天宝“恩”了一声。
虎哥道:“大宝啊,看看你那身板儿,打架死定是吃亏的。以后多吃肉,别嫌弃肉不好吃,不好吃咬牙也要吃。身体好了,打架占便宜……”天宝听的满头的黑线,连连应是。他爸和虎哥就聊起来了,他不喝酒,呆这里也没意思,故此就回家上网……
不一则已:昨天怎么没见你上线啊?说话,怎么不说话?
天宝看了看,这个不一则已的消息发的还真不少。赶紧回了一条儿。天藏风:这不是上来了吗?说,啥事?
不一则已:昨天开同学会,和人打架了,被人揍的老惨……郁闷,现在身上还疼呢。天藏风:你们一中的好学生也打架?不一则已:昨天在皇城开同学会,不是喝了酒了吗?也不知道咋就打起来了……
天宝再次流汗,昨天竟然是内部矛盾啊。不过引起的反响可不小,让他和东子挑了皇城的整条街的混混,若非灭火器在手,下脚狠辣卑鄙,估计今天他们还能不能好好儿的站起来都不一定呢。想想也是充满了一种戏剧性。天宝噼里啪啦的敲打了一阵键盘……
“我说我会算命你信不信?我给你算算啊,你的长相嘛——”把昨天见到的那个长头发的家伙相貌描述了一遍,给了不一则已一个很无耻的笑脸。
不一则已:“老大,你简直太神了。”
第六章 网友见面
天宝也没有跟不一则已多扯,就说是大家一个区的,网上认识也有半年多了,一个面儿也都没见过,所以想一起吃一个饭。不一则已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在人民公园前的露天广场见。
天宝挂了线,码了1W字存稿,时间就已经不早了。究竟这个网络小说什么时候可以出名,什么时候可以赚钱,他并不担心。楚庄王有“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典故,近的说还有安导家里闭关六年的例子,至于迟早的事儿,他也不像。
人的心态不应该为过多的功名利禄所困扰,应该淡然。他虽然也喜欢光华照耀的感觉,但他却知道应该淡然的去面对一切。双脚分开如肩宽,沉肩坠肘舌顶天,鼻息口呼了有一百多次,就上床睡觉了。这个气功不是有谁指导的,完全是天宝个人的原创。
光是几个呼吸吐纳,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坏处,而且最大的功用就是做梦少了,一觉醒来特别的精神。天宝平日里宅在家里,各种的小说看的多,而且光就这个气功的呼吸来说也是很简单,不存在什么危险的隐患,故此练习的很放心。呼吸也好,怎么也好,不就是求的一个心无旁骛嘛……
早上一起来就是一个大晴天,上午才九点多钟的时候就已经晒的厉害了。天宝依照约定好的时间去进行网友碰头。之所以选择的地点在公园儿的门口,完全是出于一种让别人放心,也让自己安心的考虑。
站在公园大门的左侧,依旧是球鞋西裤T恤衫。这样的造型无疑是非常的吸引眼球的。天宝也丝毫不把那些鄙夷的目光放在心上,咱这个勉强也是一种非主流了,皮鞋穿的不是捂脚,还香港脚吗?他心里实在是认为自己为全世界的环境做了大贡献了。
无聊的眯缝着小眼儿瞅着身边经过的美女,热风一吹,裙摆飞扬,你就可以看到一条条丝袜包裹的美腿来,特别的养眼。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你千万不能往上看,否则会做恶梦,失眠,甚至是三天吃不下饭的。
对于这些学问已经相当了解的天宝自然是很会选择目标。
一个穿蓝白间色的连衣裙的姑娘特别的好看,身材该凹的凹,该翘的翘,一双长腿充满了柔和的风韵,就好像是水晶肘子一样……原谅一下天宝的形容吧,因为那色泽就是如此的诱人。他看的两只小眼绽放出了幽绿的光彩,一直把那个姑娘看的吓走了,才无趣的收回了目光!
“阁下可是天宗逍遥侯?”果然是前天的那个长头发家伙,一张帅哥脸很欠揍。一般来说,天宝感觉比自己长的好看的人的脸都比较欠揍。
天宝接道:“不错。在下正是逍遥侯。一二三四五六七——”长头发接道:“千金小姐不如鸡。”
天宝笑的亮出了他有些泛黄的大门牙,这个家伙比较的懒,又不惯牙膏的味道,故此一个月能刷一次牙就不错了,所以说他是一个很极品的人,一个十足的臭男人。
“不一则已,咱们可是终于见面了,咱们前天在皇城见过,记得吗?”不一则已摇头道:“没印象,天藏风,咱们那天见过?”天宝感觉到很没有面子,丫前天他和东子两个人挑十多个混混,伤不少受,却也没给这个家伙留下一个很英雄的形象吗?他提醒道:“那天,我和东子两人挑野鸡党……”
“哦。那天的那个傻逼就是你啊?兄弟你是在是太英勇了!等光头出来以后,你估计就要完蛋了。”不一则已很不留情面的打击他,一如在网络上一般。
天宝很受伤的道:“我不找光头麻烦就不错了,他还想找我?小子(zei),跟大哥我混,你一定前途无量……”不一则已长发一甩,那张欠揍的小白脸堆出一个盛开的牡丹花儿来,“不是‘前途无量’,而是‘钱途无亮’啊……”
天宝道:“前天大家都喝多了,你和我那同学也是误会,喝酒了不由自己,大家也就不要计较了。一起出去坐坐怎么样?别这么看着我,我又不是女人。”
不一则已俩眼朝周围乱瞅了一阵,说道:“老大,口干舌燥的,你不是见面就说这个吧?至少咱们喝点儿果汁成不?”天宝一脸的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