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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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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吧?而这里,最最最最辛苦的,应该是衡水的中学生了。当年天宝就是为了不受约束,以一个优等生的身份进入了一个不入流的二中的。
本来说,学习是看学生的水平的,和老师倒没有多少的关系,可是怪事却就是发生在天宝自己的身上,想否认都难。
高一的时候,一百五十分的卷子他可以拿到一百三十分以上,高二的时候,则是六七十分了,到了高三,都就是三四十分……这样的退步,让熟悉他的人,不熟悉他的人也都是摇头,可这些人却是有些不知道的。
其实天宝在高一的时候就给高三的学生辅导过问题,而且那个学生还进步飞快,从高三的中等,成了拔尖的学生,并且在高考的时候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全区的第十名。
一个从高一就系统的掌握了整个高中课程,英语当然除外的了。就这么一个人,却是差到了如此的水平,周围的同学都说他是一个“奇迹”。也是在是如此了,这里说说他们的老师,你也许就明白了。
语文老师呢,是一个可以将“斥候”解释成“派遣出去的诸侯”的傻女,传说还是专门的师专毕业的。数学老师是找后门进学校的,天宝本来都已经掌握了的东西,就是在这些老师的教导之下,越来的越混乱,知识框架乱了,本来会的东西成了一团浆糊,最后干脆到了高三的时候,一上课就选择了睡觉。
他选择睡觉是为了能在高考的时候取得一个令人可以接受的成绩,可他似乎睡的还是有些迟了。那些被腐蚀了三年的知识框架,怎么是一两下可以整理回来的呢?所以,他的高考就考了那么一个374分。
小学,初中,高中。一路的下来,学的东西已经逐渐的脱离了生活了,再学习下去,对于他一个只是追求普通的人来说,并没有多少的用处。而真正实用的东西,是应试教育并不传授的,所以他没有选择继续上学,而是留在了家里。告别了那个垃圾学校,还有那些垃圾老师,对于这些他简直是没有半分的留恋的。
“在学校学了二十多年,你却发现该学的一分没有学到,不该学的倒学了不少,是什么感觉?”QQ上,天宝熟练的敲出了一连串的字来。
被困怒魂那里小笔头霍霍的左右移动,过了半天才传上来几句话:“学校念书本来就为的混文凭的,学东西在学校能学到才有鬼。你今天咋了,发啥神经呢?”
天宝道:“没什么,中午看节目,说青少年犯罪是网络害的。一听这个我就想叉叉个圈圈。”损友被困怒魂给了他一个欠揍的笑脸。
天宝继续道:“还要安绿坝,让他们等着吧,安了以后,**率更高。其实那地方有什么?不就是一个洞吗?我从小看黄,都感觉到恶心,其实说来没什么神秘的,让人早些知道,失去了兴致,就天下太平了。偏偏那些人非要欲盖弥彰,却不知道神秘的东西,才是最吸引人的,看不到的,才是最想看的,你不想让人做的,才是这些青少年乐此不疲的……”
被困怒魂给他弹出一段视频来,一个小和尚栽倒,吐了口血,旁边的字一闪……“你丫太有才了。”然后,被困怒魂就写道:“有本事你和国家主席说去!”
天宝发了一个“流汗”,打道:“我怕胡爷爷一板砖拍死我!”被困怒魂又打道:“明天同学会,来不?”天宝道:“当然来,让那些看俺不顺眼的人都别扭去吧。我身后面的那个嫌我臭的恐龙,这次好好的薰薰她,嘎嘎……臭男人,臭男人,不臭算男人?”
第二章 球鞋西裤T恤衫
同学会早就约定好是在皇城大酒店,时间还定在了上午九点钟。这个时间自然就是为了照顾一些个懒鬼,怕时间弄的早了人不来不是?
天宝一觉睡到了八点,然后起床换衣服。昨天的白底黑花的衬衫,在早市地摊儿上随处可见,二十一件,还不带搞价儿的。如果你是很能砍的那种,估计十来块就能买出来。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脚上是球鞋。
这里没有写错,他穿的的确是球鞋!在别的男生都在追求成人化,对于皮鞋情有独钟的时候,他却深深的喜爱着球鞋,因为他结实耐用,轻便,还不捂脚,出脚气。
相比较来说,最后的这个原因是最主要的。脚气这个东西被人叫做“香港脚”,用天宝的观点来说,就是香港的资本主义发达,穿皮鞋的人多,这个你看看电影儿就知道了。
而天宝的这个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报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戏称为“帅哥”,这个究竟是“帅”,还是“衰”已经无可考证了。
不过伴随这个外号来的,还有“球鞋”。天宝对于这些东西也一向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丝毫不为所动,生活怎么样,依旧怎么样。穿着怎么样,也还是怎么样。
他可以说一直就是一个比较离群的独行侠,在学校的时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对于热闹,对于其他同学那些比较幼稚的游戏并没有多少的兴趣,而且考试的时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压力,他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有时候看到别的男生搞对象,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时候,他就会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开车来到了学校的门口,找到他,对他说:“天宝,你为什么不要我?”
然后他天宝就可以很装逼的说一句“我们不合适”,扬长而去,看看别人傻眼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爽。可这个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阶段。
天宝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要去那个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双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没想过,他这个人有一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现代化的工具,更对于汽油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他是要去参加同学会的,而不是坐汽车,到了地方被人当病鸭子,那样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对于走路这个东西,天宝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说要把腿部放松,气沉丹田,忘记了自己的双腿以后,就走的又轻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无论你走多少的时间,都不感觉到累,这些含糊的东西,是在他从学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来的,而且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人家自行车十分钟可以回家,他顶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钟而已。
顺着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实并用不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这个上谷也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记录是从郊区去了一次商业街的图书馆买了本《升龙道》,一来一回,目标明确,可以省略了买书的时间说,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这样的速度绝对可以说是惊人的了。
路边的商铺里的摇滚音乐卖力的回荡着,天宝却是心无旁骛,对这些噪音并不感冒,有多少过滤多少。同许多的淫人一样,他只喜欢漂亮的美女歌手唱的歌儿,听着还可以小小的意淫一下。
他听歌的目标不很单纯。
当高中的三年,别的男女在恋爱的火热的时候,他依旧不为所动。因为对于这么一个从小就接触到那些黄黄书的家伙来说,那些地方没有什么神秘的,“性”不是吸引他的理由。
爱慕也许有,但那个他已经送给了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女明星了。二中的学生虽然多,但那是一个恐怖的侏罗纪,他没有勇气将自己葬送在这么一个充满了危机的侏罗纪世界。
皇城大酒楼是一栋五层高的楼,三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夜总会,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大酒楼了。这么一个古老的小城里,还不存在几星级的说法。而也是因为这么小的一个小城,所以天宝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束才能畅通无阻的进去。
两位长的还勉强可以入眼的迎宾小姐弯腰说了一声“欢迎光临”,天宝明显的注意到了两人那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但他堂堂的独行侠,会在乎这些吗?在乎的话,高中三年就被无数道的目光给杀死了。
不得不佩服天宝的心理素质,绝对的过硬,深得了厚黑学的精华。当然,和他一般厚黑的还有一位,这个人就是和他聊天的被困怒魂了。现实中的被困怒魂,就如网络上的一般欠揍,却十分有女人缘。
被困怒魂的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短发,面容方正,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很懵的人。
被困怒魂的名字叫王东,人称东子一起还和他是一所小学里的,故此两个人不能说是不熟悉彼此了。相互的有多龌龊,也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东子有一身很让人汗颜的肌肉,男人看了要嫉妒,女人看了要冒星儿。
据说这个是被他的大哥给操练出来的。东子说他从来不打架,而天宝也的确是没有见过他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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