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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说:“刚好。”
秦慕文松了口气,虽然他习惯了做农活,但身体与男人还是有本质上诧异的。
这已经是他手指可以用出的最大力气,再大的话……他就无能为力了。
黎锦也渐渐的发现,少年其实就在最开始按的力度还行,后来他就很难感受到少年的力度了。
他说:“累了吗?”
少年喘着气:“不累。”
黎锦乐了,站起来,说:“我该去练字了,小骗子。”
黎锦唇角扬起,说‘小骗子’三个字的时候,眼中有许多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宠溺。
少年却全然接收了,他有些害羞,坐回被窝里,指尖藏在被子里。
其实他手指都按的发麻,但看样子自己力气还是不够。
黎锦写完字,又去做了俯卧撑,才回来睡觉。
他一经发现写毛笔字需要手臂的力量,他就加紧练习了。
陈西然这人虽然看似不靠谱,但他其实看人很准,这才跟黎锦接触了几天,他就觉得黎锦是个非常自律的人。
这确实是没错的。
黎锦定了一个小目标后,比如说练字,那他每天都会多练习几页大字,而且还会做辅助的训练。
这份自制力无论是放在谁身上,大概都不会活得失败。
翌日,黎锦放学后去了杏林堂,见到吴大夫口中的掌柜。
那人看到黎锦居然生的如此面嫩,颇为吃惊:“这位就是你说的采药好手,还乐意分享秘方的高人?”
吴大夫说:“是的,黎先生确实年轻,最近还在准备科举,但他的医术是没问题的。”
掌柜的有些犹豫:“但老吴你也知道,病人们看病第一是看大夫名气,第二就是看大夫老不老。”
老中医老中医,大概就是这么传来的。
黎锦颇有些无奈,名气和面向,他都不占优。
吴大夫却说:“怎么会没名气?现在镇子上都有说书先生在说《神医农家子鬼门关救母子俩》。”
黎锦一脸茫然,感觉自己彻底跟这个时代脱节了。
他以后下学还是得跟陈西然交流一下,有他这个包打听在,不愁不知道镇子上的热闹事。
至于哪个神医书生……什么鬼?
吴大夫还说:“你救的那家人姓宋,这几天找你找不到,天天来我这儿问,就为了答谢你的救命之恩。”
黎锦想,他真的只想深藏功与名。
吴大夫说:“你如果不见的话,指不定过几天茶楼的说书先生又有了新梗,《做好事不留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医农家子》。”
黎锦和掌柜的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绝望。
这到底是什么神仙说书先生啊。
吴大夫给了黎锦一张茶券,“你可以过去喝杯润喉茶,听听先生怎么说,可精彩了。有这个券就不收银子,背篓先放我这儿。”
黎锦表示自己接受无能,希望得到吴大夫转述。
吴大夫当即从善如流的转述:“因为杏林堂门板不隔音,你前天说的话外面围观的人都听到了。
他们知道你没有进内堂,没看到女子身体,却又写出药方救人一命,这不是神医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
本文可以改名《神医农家子俏夫郎》,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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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零点继续三更(一更是每日保底更新,两更是深水加更,好不容易喂胖的存稿箱一瞬间瘦憋了qwq)
第29章 第 29 章()
就在吴大夫、黎锦、掌柜三人交流之际; 杏林堂有新来的病人认出了黎锦。
他说道:“大夫,您以后会来这里当差吗?”
这人面朝着三人的方向; 目光却定定的落在黎锦身上。
一看找的就是黎锦本人。
他身上穿着短打; 看来对医馆的用语不熟悉; 把‘坐诊’说成了‘当差’。
黎锦沉默了一下,他这边倒是可以; 毕竟穷。能赚点银子就赚钱影子。
掌柜的好像有点不太想雇佣他; 这是个问题。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掌柜的已经出声了:“当然了; 农忙完; 七月的时候黎大夫就来了。”
病人高兴的应了; 说:“原来年轻大夫姓黎,我家娘子现在怀胎七个月了; 到时候请黎大夫瞧瞧。”
病人走后; 掌柜的说:“果然啊,黎大夫名气已经宣扬出去,真是人不可貌相!”
顿了顿,他又说; “此前是我冒犯了,不知七月月银一两; 八月月银三两。每旬沐修一天; 中午管饭,黎大夫觉得可还行?”
这已经是再完美不过的待遇了。
随后,黎锦又跟掌柜的商量了一下七月‘实习期’的工作时间; 毕竟这时候少年还没出月子,他不能把少年和孩子扔在家不管不顾。
最后敲定七月工作时间为每天一个时辰,八月为每天两个时辰。
吴大夫还想说那位宋姓人士要来感谢黎锦力挽狂澜保的母子平安的事情。
黎锦想了想,说:“这也不急,我七月会来坐诊,到时候我们自会见上一面。
他若是最近再来,劳烦吴大夫告诉他,这段时间还是多照顾妻子,晚点感谢也不迟。”
吴大夫答应了。
那掌柜见黎锦不沾沾自喜,挟恩求报,反而态度一如往常。
他称赞道:“黎大夫医德崇高,能来我杏林堂,真是蓬荜生辉。”
黎锦忙摆手,说不敢当。
=
又过了两日,终于轮到每旬一日的沐修。
这沐修不仅仅对上学堂的学生放假,医馆里的大夫也放假。
不过吴大夫老家不在镇上,只是在这里当大夫。所以他就算是沐修,也因为路途遥远而不回家,是在内堂研读医术。
黎锦这边的沐修,就是给他时间上山采药的。
沐修当日,黎锦起了个大早,先捡了三背篓的干树枝和叶子回来当柴火。
随后才去采药,分门别类的装好,打算过会儿走一个多时辰给杏林堂送去。
临走前,少年帮他把固定着背篓的麻绳整理好,然后给了他一张手帕。
用料是最便宜的麻布,不过四边都被针脚细细密密的缝过,看起来尤为小巧精致。
“阿锦走在路上若是出汗了,就先用这张手帕,我还能多缝几涨,阿锦换着用。”
这个时代,男人、准确来说是读书人也是必备手帕的,毕竟他们也会出汗,像庄家汉那样直接用袖子抹就显得太有辱斯文了。
黎锦之前没注意过这个细节,他赶路热的大汗淋漓得时候,汗水有时候会顺着下巴滑落下去。
当时黎锦颇为怀念现代的卫生纸,总感觉自己身边缺了点什么。
经少年一提醒,他这才发现手帕原来就是卫生纸的替代品,而且更加环保。
黎锦笑道:“这可是你第一回给我缝东西,我会好好收藏着。”
少年心想,这哪里是第一次啊。之前他还缝过一件白色的长袍,只不过被黎锦嫌弃不穿。
哦对了,黎锦当时作势要扔了那件长袍。
他觉得可惜,后来一直藏在厨房灶台下的储物格里。
最近倒是不知道这件衣服怎么被黎锦怎么翻出来,居然还穿着去读书。
后来他也陆陆续续缝了不少东西,钱袋子、笔袋等等,无一例外,都被黎锦嫌弃的不用,或者直接糟蹋掉。
当时黎锦是怎么说的来着?
“我要是用一个哥儿缝出来的东西,我在镇上还有没有面子?”
不过,这手帕也是黎锦第一次当面收下他缝制的东西。
姑且不去计较以前的伤心事。
少年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家里还有些麻布,我见你的钱袋有些破损了,给你缝一个新的。”
黎锦笑着应道:“好。”
等到黎锦抵达杏林堂的时候,巳时(早上十点十点)已经过了。
吴大夫算了价钱,给了黎锦六百一十文。
其中六百文是中药的价格,十文是合作费。
这次黎锦采的药没有第二次多了,因为他发现村里可能有人知道他采药赚钱的事情,山脚下的很多野菜连带着草药都被薅掉了。
不过这些人手法不得当,也辨认不出来真正的中药是什么,只想着一股脑采了,一个都不放过。
虽说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