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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远寻也不想打草惊蛇,而且如果这宾馆和凶手有联系,那他就更不能暴露身份,便拿出了那张假的身份证,办理入住;女生同样劝他说,还是不要入住了,这宾馆大厅都是这样子,里面的房间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元远寻必须是执意要住进来,女生无奈帮他办了入住手续,拿着钥匙,带他往一楼左边的走廊走去。
边走,那个女生边说,“帅哥,在这里暂时住一晚上还行,就当是一个暂时的落脚点吧,明早就离开吧,还有,我们这儿没有热水,洗不了澡,如果你能忍受洗冷水,那也无所谓;再有,过了晚上十点,最好就不要出来在宾馆里乱晃,你能理解的,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
女生打开了105号房,开灯,元远寻接过钥匙,走了进去,满屋子一股怪味,还全是灰尘,他咳嗽了好几声,转头想对那小姑娘说些什么时,她竟然已经不见了。
元远寻回身到房门门口,探头出去在走廊上左右看了看,已经没有了她的踪影,她竟然走的这么快?
元远寻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是看着这阴森森的走廊,心里也有些毛毛的,还真怕又遇到今天凌晨时的那种事,退回到房间里,看到那床铺上全部都是灰尘。
掀开上面的被子,底下的床单还好,被被子盖着算是免受灰尘的侵略,元远寻咳嗽了几声,想打开窗户透透气,却发现窗户怎么也推不开,他仔细打量了一下窗户,发现窗户竟然是被封死了。
这就让他更搞不懂了,好好地窗户怎么被封死了?
只是他今晚也不是真的要住在这里,也不要求那么多了,封死就封死了吧,只是这屋子里的臭味,越来越让他难受,咳嗽不止,还有些恶心。
元远寻不得已还是把房间大门给打开了,这也算是能透气,再次伸出头来看看走廊,走廊更加的阴暗了,看向大厅,外面可能已经彻底的天黑,大厅只剩一盏残灯默默的照亮周围。
看了看时间,那小姑娘说晚上十点过后不要出门乱逛?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规矩?这也太扯了点吧,还限制客人的自由吗?
只是,他从走进这家宾馆到现在,好像就没看见其他人,也没听到其他人的说话声,这宾馆像是空的一样,一个空的宾馆,那凶手把珍珍带到这里来做什么?
元远寻转身回到屋内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台红色的电话,他拿起来听了听,电话还能用,他按了一号键,看看能不能打到前台去,没过多久,电话通了,而安静的走廊外也传来了电话铃声。
没过多久,前台的那个小姑娘接了电话,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元远寻就问她有没有晚餐服务。
电话里,那小姑娘笑了笑,“帅哥,你看我们这家宾馆都是这模样了,还给你提供晚餐服务啊?前面那条街不是有很多馆子么,你去那儿吃吧。”
说实话,她这态度,在酒店宾馆服务业肯定是不及格的,但是元远寻现在也不是来度假的,没说什么,挂了电话,然后走出了房间,现在他确实有些饿了。
而且,这房间他也不想多呆,只是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就是前台,要是他现在就在这宾馆里到处乱晃,可能还会被那小姑娘给制止,所以,找个理由出去一下,先去周围打听打听。
第651章 打听()
元远寻从房间里出来,脚步轻缓的走在走廊里,他一走过,身后就扬起一些灰尘在空中,他忍不住的咳嗽了两声,这时,就见眼前大厅的转角墙后突然露出一个头来,他被吓了一跳。
定睛一看,原来是前台的那个小姑娘,正用可疑的眼光打量着他,并且开口问道,“要出去吃饭吗?”
元远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这么轻易就被吓到了,还真是丢脸,尴尬的笑笑,点头回答,“嗯,出去吃饭。你呢?吃饭了吗?”
“哦……我不用吃饭。”小姑娘转回了头,元远寻也走到了柜台边,看到她面无表情的回答,心里又是一个激灵,什么叫不用吃饭?是人都要吃饭的吧?难道她不是人?
这个荒唐的念头一闪而过,元远寻看着她的脸,小姑娘也很快就解释了,“哈哈,你别乱想啊,我说的是我早吃过了,现在不用吃饭,我自己带的饭。”说着,她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空的饭盒。
“哦!”元远寻点点头,然后指了指大门口,“那我就去吃饭了。”小姑娘点点头,元远寻就立刻快步离开。
走出宾馆,外面确实已经全部天黑,太阳落山永远都是那么快,几分钟过去,天就彻底黑了,走在这空无人烟的地方,让人总觉得黑暗中隐藏了些什么。
元远寻快步往前走,回头看了一眼这栋独立的宾馆,除了能看到正中间大厅昏暗的灯光,其他楼层的所有房间全都是黑暗的,不像是有人住在里面,难道这宾馆真的是空的?
其实来到这家宾馆,元远寻也不能百分百确定能在这抓到凶手,找到珍珍,只希望能在这宾馆里找到凶手留下的线索,凶手肯定在这宾馆有逗留过一会儿的吧?
元远寻去到了一家炒菜馆,随便叫了两个炒菜,一菜一汤加一碗饭,添饭好像还不用加钱,元远寻觉得自己应该能吃下三碗饭,他真的是饿了。
边吃边四处打量这家有些简陋的小餐馆,好像是一对老夫妻开的,铺子不大,味道还可以,就是有点辣,也没坐满人,可能是因为位置太偏的原因。
这个地理位置本来就在市中区的边缘,年轻人都在大都市里吃着高档西餐,哪会选择来这种地方吃饭?周围三三两两的人,要么是单身汉,要么是刚刚下班回家,三十出头的普通上班族白领。
因为店里人不多,吃完第一碗饭,老板娘就走上来询问他还要不要添饭,元远寻点点头,很快第二碗饭端了上来,还是热乎的,这正是他需要的,接过碗,元远寻开口说道,“老板娘,你们在这儿开馆子也有段时间了吧?”
“对啊,我们这家炒菜馆子已经在这儿开了五六年了,我和我老伴儿早退休了,没事做,我老伴儿炒菜手艺好,就创了个副业,给儿子多存点钱,以后娶媳妇儿用!哈哈哈!”
老板娘一听就是个很好沟通的人,说话不拘小节,笑起来也是够豪爽的,而且一看元远寻这个帅哥主动跟她说话,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还是会喜欢好看一点的人或物品,所以就主动坐下来和元远寻攀谈。
“你是外地人吧?出差来这里吗?还是旅游?不过这周边也没什么好旅游的地方,就市中心能逛一逛。”
元远寻回答道,“我是出差来的。老板娘,你应该对这周围很熟悉吧?你是本地人吗?”
“对啊,我是本地人,土生土长,一辈子没离开过这里,虽说儿子在外地上班,也想过叫我们一起过去,但是我现在是不想离开这里啊,对这里有感情了。”
“是啊,人都念旧,喜欢怀念以前的老东西,老地方。”元远寻继续吃着,老板娘很同意他这话,点点头,看着他吃饭,感叹道,“哎哟,人长得好看,连吃饭都这么好看,我儿子要是有你一半好看就好咯!”
元远寻从小被这样夸过不少,已经习惯了,并且就是因为他这外貌的关系,小时候被别人说是女孩子,经常被三姑婆八大姨的围攻,对他又抱又亲,那时候就开始对女人产生了恐惧感,他学生时代有一段时间挺讨厌自己长成这样。
后来长大了,成年了,听别人说,真正的男人一定要去当兵,他为了证明自己,到了年龄立刻就报名当兵去了。
当了四年的兵,升了士官,他身上阴柔的气质也确实减少了很多,这一张好看的脸,虽然还是有些偏女性化,但再也没有人会说他像女人了。
之后第四年他准备退伍了,长官帮他物色了这个本市公安刑警队的工作,他虽然以前没想过自己会做警察,但是能到刑警队去工作,挺有吸引力的。
也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去,每天接触的事情虽然都跟命案有关,说起来与众不同,而且挺冒险的,他是一个喜欢冒险和挑战自己的人,部队里的训练,其他人叫苦,虽然他也觉得苦,但还是会坚持全都完成,不想被人看低,也不想被自己看低。
所以,就这样他做了警察,二十三岁接触刑侦这个职业,到现在,四五年过去了,也算是在刑警队小有作为,在感情方面,今年有了新的进展,他的人生就像圆满了一样,所以当老板娘夸他好看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