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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数不清的壮汉心中叨念着,反正他们再唠叨多少遍也伤不了自己的一根毫毛。
或者说那冲天的怨念根本就影响不到他,那些人甚至给这个洗劫了他们所有财产的恶棍起了个莫名其妙的外号——“搬仓虎”。
本来外号是搬仓老鼠的,可有哪一种品种的老鼠会这么凶悍!
这还仅仅是他拿着一把普通钢刀所造成的效果。
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只能当作蒙面的名人效应了。
其实文志内心处对这个名人不是怎么的感冒,就像后世的明星照片成为数不清的男人意淫的对象,还好,他现在是个完完全全的男儿身了,没有那种忧虑。
盘点一下最近所得,才醒悟过来强盗们居然有如此的家底,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老天对自己的“恩赐”。
他喜欢这个世界,更喜欢此时的行为。
喜欢到现在包裹塞不下更多珍玩的时候还要继续向周围扫荡的程度。
时时在怨恨手上没空间戒指那玩意,要不这样吧,他心中暗暗的决定了以后的行程,闯进去就只拿珍贵的宝物或者轻便的银票,至于其他的,下次再来拿好了。
文志现在并没有什么心灵的负担,任何人敛财都是选择最适合自己本事的一条道路,他也不例外。
也许是保留一点点底线,他在用打劫者人恒劫之来解释。
在无论什么社会财富的积累都是一个怪圈,打个比方说,小民挣的钱都仿佛是一片草场,每一根草值钱不?
当然值钱,不过是非常少而已。
会挣钱的人就好像是草地上啃嚼的绵羊,他们有耐心把一根根草的营养,也就是财富化为自己所有。
羊长大了,能卖一定的银子,但远远不能和靠着这群羊长大的老虎来的珍贵。
文志现在,或者是未来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那老虎拖走的猎人,而且是等老虎养肥了再动手。
当然,当猎人的手艺还需要好好的琢磨,被老虎生吞也不是不可能。
文志也本来没有这么大的火气,可前段时间在京师的那坛子浑水中实在压抑的太久,在平淡无波的外表下面,是积蓄待发的火山口。
他迫切需要一个舒畅心中郁结的渠道。
“我是来散散心的……”他对杨岚如此的说道,兴许这句话不能够骗过所有的人,但能骗过自己就够了。
……
一时间,这方圆数千里的土地上气氛空前紧张,从数百个山寨中出来的探子们在小心翼翼的踩点子,在出门之前,他们早就被各大当家的严厉告诫过了,如果发现目标的话,千万别使用铁头功,哪怕地上只有一只烧火棍,也要拿在手中。
要是嫌身上零件多了几处的话,尽管用血肉之躯去碰吧。
那些从遭难捻子那传来的消息越来越夸大,让这些抽到死签的苦命小毛贼们更是个个胆战心惊,连走路都是蹑手蹑脚的。
那个煞星至今都没有详细资料传过来,要是在街上撞到一个人就是他怎么办?
不光是在各地区观察陌生人,总些聪明点的已经去钱庄分号或者车夫们那去寻找蛛丝马迹了,他们办事情如此认真的还是第一次,没办法,那些被掳走的钱财也有他们的一部分,谁会对自己的荷包不重视。
偏偏文志早就对身上日益沉重的包裹不满,已经伪装之后让驿站给快马送进京师指定的地方了,那些驿卒们一方面想套套近乎,另一方面文志也给了不菲的好处,银子的重量让他们干活的劲头十足。
探子们自然扑了个空,任他们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如今的官匪结合到了这么高的程度。
就是想到了也没办法,为了保证朝廷信笺的通畅,驿站是朝廷十分重视的一块,真要是敢动的话或许没有灭九族那么的严重,但砍头抄家不可免,还可能引起正规军队的围剿。
山上聚集的寨主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现在动不敢动,逃也不知道向哪逃,这样的日子还怎么过下去,发给这些喽罗们的命令口气越来越严厉,差点就直接说三刀六洞了。
一时间,山下的小喽罗们的大腿迈的飞快。
在街头小巷中混日子的蛇鼠们个个眼睛透亮,这些早到山上去发展的前辈们如此奇怪的举止让他们搞不明白,几次的打探也没有人有勇气说给他们听。
他们一时间以为最近的黑道都流行这样的行为,最底层的小偷和流氓恍然,这步法不错,行动更加隐秘,而且能隐藏自己信心不足的慌张。
于是,大街上多了写蹑手蹑脚拎别人钱袋和打架都慢幽幽晃着脚步的流氓们,猫儿一般。
这并没有带给文志他们困扰,反而带来了一点点的乐趣。
对他来说,轻的脚步,重的脚步,还不都是声音。
也能更轻松的分清楚周围人的身份,蹑手蹑脚,就是一种心虚,仿佛是在玩此地无银的小把戏。
现在看他们的打扮就是两个游玩的学子,为了避免麻烦,杨岚早就换上了赶考的那身服装,当时以文志的眼光也分不清楚,更别说这些普通的小喽罗了。
在他们注意的人物当中,都是挑选那些膀粗腰圆的豪客,毕竟现在的消息比较闭塞,当时在场的人有几乎被吓破了胆子,没有详细的描述传到这里,只能靠他们凭空想象了,至于这两个略显文弱的书生,那是连看也不看一眼,他们能不能杀死鸡都还是个问题。
……
杨岚最近的心情一直不错,能和期望中的人一起纵马是最快乐的事情。
尽管为了维持女子的矜持,没有时时刻刻把笑容挂在脸上,可她那扬起的嘴角,飘飞的眼神还是出卖了她。
她现在也发现了那些急匆匆人群的异常,虽然有些换上了光鲜的衣服,可那草寇的气息不是一时半刻能掩饰得了的,就问了身边人几句。
文志眨眨眼睛,说出了一句她不是很明白的话,“据说最近流行飞毛腿……”5
第三十五章 戚家千金
以上不过是个小插曲而已,只能为文志一行增添一点的色彩,任是文志大摇大摆的在那些喽罗们的面前晃荡好几遍,最引起他们注意的还是两个人的包袱。
这年头偷盗打劫的老手都是从人的神色和脚步的虚浮度来判断肥羊的程度,却不知道现在他们两个人的金银全都是文志背着的,这点重量绝对小儿科,脚步和以前一样的轻盈。
他瞧不起这些混日子的低等强盗,杨岚现在更是把心神都放在身边人的身上,有他在,似乎什么都不成问题。
两个人从神色上看无一丝的破绽。
杨岚不喜繁华,身着不过是普通的长衫,文志更是如此,衣着都是大大列列的,随便拿样就向身上套,对他来说,衣衫只有脏与不脏之分。
而且,他的这种分辨力还在文子走后无限的降低。
他们两人的装束实在引不起路上强盗的注意,以打劫为生的人看来,估计现在把这两个小子全身上下一起卖了,都抵不上他们骑着的马其中一匹值钱。
中原缺马,几乎稍微神骏点的都是天价,可这两匹,还打着军马的烙印,朝廷都记录在案的,丢一匹都是天大的罪行。
时机实在不好,每夜两人都将马匹寄存于驿站,只能流着涎水对着马棚发呆,难道是朝廷派出来转转的,俗称公费旅游……
这两只小羊羔油水不多,吃了还咯牙,怀有使命的喽罗们很快就放弃了对他们的盯梢。
临晨长安西北的一个小村落,雄鸡早啼。
农村有的人起的比城镇里面还要早,一听到鸡叫就满村庄的转悠,背着一个小簸箕拾点家家户户看门狗一夜的成果,来年的丰收就靠它了。
倒没有一家家的去敲门,打扰人家不好意思,或者是人家也舍不得,这年头村庄里谁不是靠地吃饭。
也幸亏如此,要是来本庄借宿的人碰到这种场面,简直是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最要命的是,现在借宿的是两个年轻,说是未成年女子。
戚正芳是和衣躺下的,从小身为将军的父亲就教导他,如果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敌人什么时候来,时刻警惕最为重要。
虽然最近的一段时间有点女孩子家的模样,可这种从小养大习惯已经在她的脑海中形成了惯性,一直伴随着她。
天还是蒙蒙亮,被背庄户上人的脚步给惊醒了,还没来的及整开眼睛,第一个念头就是伸手去抓一直放在床头的神臂弓和宝剑,紧紧的攥着。
一步就跳下床来,矮身躲在门后,侧耳倾听。
良久才长出了一口气,原来是一场虚惊,不觉的苦笑了一下,自己这是何苦来着,在京师那么舒心的日子不过,来着荒郊野外吃苦头。
这房间是昨天好说歹说才让一家子老实巴交的农户让出来的,起先他们还不同意,为此不得不用一小锭银子让他们挤到亲戚家。
越穷越会算计,哼哼,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个人的身影,罢了,再算计也赶不上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