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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汉子脸上露出了笑容,放下了手上的铁锤,用粗糙的手摸了摸女儿的脸颊。他的另一个女儿则远远的站在人群外面,脸上满是微笑。
突然,一连串爆豆一般的枪声响了起来,人群被像麦子一样扫倒。十多名全副武装的兴都斯坦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凶神恶煞的向着毫无防备的人群开枪。
尖叫声与惨叫声在楼层之中回荡着,所有活着的人跪倒在了地上,战战兢兢的向那些兴都斯坦人投降。
李牧双眼怒睁着,看着眼前的杀戮,却又无能为力。
烤好的蜥蜴摔在了地上,被踩入砂石之中
一片混乱里,黄思鹤被他的父亲偷偷的塞进了墙壁的夹层之中。
因为她失去了视野,整个世界突然变得漆黑一片,只有她一个人缩在了墙壁的夹层之中,瑟瑟发抖。
黑暗之中传来了恐怖的声音,那些兴都斯坦人正在蹂躏投降的人们。
“姐姐和爸爸,都还在外面!”
一想到这里,她的心都抽搐起来,但极度的恐惧之下,她甚至连抬头去看看外面的情况都不敢。
外面的痛苦的惨叫声与兴奋的嘶吼声响了很久,才渐渐的安静下来。但即使外面一片寂静,黄思鹤依旧缩在夹层之中,失去一切的她,感觉只有这里才是安全的。
但她终究无法在这里躲一辈子,视野内的黑暗扭曲起来,出现了一点点诡异的红黄蓝三色的光圈,这是她饥饿到极点所看到的幻象。
强烈的饥饿感终于将她从狭窄的夹层里驱赶出来。
阳光从外面射了进来,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但地上的暗红色的血迹,扭曲狰狞的尸体打碎了一切其他的可能。
那些尸体上遍布残酷的伤口,尤其是女性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的皮肤。
饥饿,恐惧与憎恨将黄思鹤击垮了,她发疯了一般的冲进尸体堆中,寻找着父亲和姐姐的尸体。
没过多久,她便找到了父亲的尸体,他的头被砍了下来,一条手臂消失不见了。这让她几乎要晕厥,死死的拧着大腿,才让自己保持清醒,继续寻找姐姐的尸体。
但那天,她找到天黑,也没有发现她的姐姐。
第九十六章 一支鼓()
血蹄酒馆是阴尸镇之中最热闹的酒馆之一,后台在阴尸镇中拥有很高威望。没有什么人敢在这里闹事。
此刻真是酒馆内生意最好的时候,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音在酒馆内回荡着。吧台上跳舞的舞女,身上的衣服少的惊人,环着一根钢管疯狂的摆动着柔韧的腰肢。一头长发披散着让人看不清她的面孔。
台下挤满了凶恶的掠夺者,他们穿着破烂的皮衣向着吧台疯狂的吼叫着,脸上的伤疤涨的通红,连脖子上的青筋都凸了起来。
雨点一般的钱币向着吧台砸去,整个酒馆的气氛热烈的仿佛要沸腾了一般。
李牧就站在角落里,看面色复杂的着舞台之上的舞女,她就是黄思鹤,整个血蹄酒馆最受欢迎的舞女。她甚至让整个阴尸镇都为她疯狂。
她也许在刻意忘掉成长中充满了痛苦与磨难的经历,记忆几乎瞬间便从童年跨越成年。
突然,吧台下的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一队黑衣人像水中的鲨鱼一样分开了人流,向着舞台走去。
“梦莎小姐,我们的老板请您上去喝酒。”
为首的一名强壮的黑衣人抬头说道。
他的话立即激怒了围在边上的掠夺者们,一名肥胖的,胳膊上纹着骷髅的掠夺者站了出来,挡在了黑衣人的身前。
“你们老板算什么东西,敢叫梦莎陪上去陪他。”
掠夺者们从来不是会忍气吞声的人,一群掠夺者在他的身后鼓噪着。整个酒馆内群情汹汹,几乎要将这几名黑衣人吞没。
“嘭!”
一声沉闷的枪声,那名挑头的掠夺者的脑袋被打爆了,头盖骨的碎片与脑筋一起,喷了他后面几人一脸。
所有的掠夺者都愣住了,他们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在血蹄酒馆中开枪。往常一有冲突斗殴就会冲出来的酒馆打手这时候并没有出现,任由这群黑衣人带走了黄思鹤。
李牧的双眼眯着,看见了那些黑衣人摆动手臂时衣袖下露出来的骷髅纹身,那是阴尸帮的标识。
黄思鹤被带进了一间装修奢靡的包厢之中。一名油头粉面,穿着棉纱西装的中年人急忙迎上来,小声的对她吩咐。
“唉哟,梦莎啊,这位客人,大有来头,你可得好好的服侍啊。”
他正是血蹄酒馆的老板。
“看看你身上的汗,妆都花了,快赶紧去重新整理一下。”
他说着,将化妆盒还有毛巾递给了她。
黄思鹤只是木然的点了点头,她一直相信姐姐还活着,所以拼命的挣钱,在阴尸镇发布了寻找姐姐的任务,将自己所有的积蓄作为任务的报酬。
包厢里有一个厕所,她走了进去,擦了擦因为跳舞而满是汗水的脸。打开了化妆盒,仔细的描了起来。
她长大了许多,脸上的五官长开,妩媚而又妖娆,只有一双眼睛里,依稀有一丝童年的模样。她的脸色苍白,皮肤纤薄,脸上的经络清晰可见。即使用了从中州运来的昂贵粉底,依旧遮不住她满脸的疲惫和由内而外散发而出的绝望。
包厢里坐着两个男人,周围围了一圈站着的打手,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派。
一边是穿着一身诸夏传统长袍,带着一顶瓜皮帽,留着老鼠须的猥琐男子。另一边则是一名穿着兴都斯坦传统长袍,一脸富态的兴都斯坦人。
他们两人刚刚交易结束,将检查着交易的货物。
那名兴都斯坦人手中的拿着一支幽蓝色的药剂,不断的有点点气泡从药剂中冒出。那是一支珍贵的地星水蛭超能力药剂。老鼠须男子拿着的,则是一块瑰丽的蓝宝石。
检查结束,两人都满意的点了点头,将货物锁进了小箱子中。
“梦莎小姐是我们阴尸镇最美貌的姑娘,希望卡滋克先生好好享受。”
老鼠须男子伸手一指站在边上的黄思鹤,一脸猥琐的笑容,对着卡兹克挑了挑眉毛。
坐在他对面的卡滋克正用手铐将一个小箱子拷在手上,抬头看见了站在边上的黄思鹤,一双黄豆大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了垂涎的神情。他很久没有看见如此美艳的女子了,连连点头,对阴尸帮的安排十分的满意。
包厢内有为顾客准备的大床,所有人都很默契的离开了包厢,为有些急不可耐的卡滋克腾出空间。
大床上红被翻卷,过了许久才停了下来。
完事了之后,卡兹克喝了一杯水,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只装饰着精美纹路的,烫着金丝的小鼓,打着节拍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兴都斯坦民歌。
这是兴都斯坦人为阎摩祈祷的圣歌,最虔诚的信徒会在睡前为祂歌唱祈祷。
黄思鹤原本只是木然的听着,她只有用这种表情掩饰内心对兴都斯坦人的憎恨。但当她在看见那支鼓的鼓面之后,身体突然僵硬了起来。
那支鼓,光洁细腻的鼓面上有一块不规则的痕迹。
“大人,这支鼓是从哪里来的。”
她在脸上突然绽放出了一个甜蜜的笑容,向着卡滋克问道
“这只鼓是一支部族上贡给我的,声音很动听吧。”
卡滋克用手抚摸着光滑的鼓面,拍出了几个音节。
“是哪个部族呢,好漂亮啊,我也想要这样一支鼓啊。”
黄思鹤用柔软的胸脯贴在卡滋克的身上,抱着他的手臂摇着。
“哈哈,是吠拓部落的,不过你在他们那里可拿不来鼓,下次过来的时候,我会给你带一只的。”
卡滋克已经被她的美貌迷住了,完全没有发现她脸上掠过的一丝异样。
没过多久,消耗了太多体力的卡滋克便鼾声如雷。黄思鹤却披着睡衣,从床上爬了下来。房间的桌子上还摆着楼下送来的夜宵,是两份烤的十分到位的牛排。牛排虽然已经冰凉,但依旧散发着诱人的气味。
黄思鹤的目标却不是那盘牛排,而是放在边上的餐刀。
她将枕头按在了卡滋克的脸上,拿起餐刀,直接从他的下颚刺进去,刺进他的大脑之中。睡梦中的卡滋克闷哼了一声,四肢抽搐了一会儿,便不动了。鲜血喷射了出来,将枕头染成了血红色。
将按着的枕头放开,黄思鹤没有再去看死猪一样挺尸的卡滋克。她跪在了地上,抱着那支鼓,压抑的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