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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叔叔!”听到龙小云叫自己,罗玄头也不抬,继续看自己的怜花宝鉴。
“放下秘籍!”却是孙驼子冲了进来。
“守卫怜花宝鉴十几年,我的铁拳早就饥/渴难耐了!”孙驼子仿佛找到了人生意义一般,纵情出手。
也对,为了一句诺言,当了十五年的小店掌柜,今天终于等到一个抢秘笈的,还不狠狠出手赶紧爽一把?
虽然孙驼子知道自己打不过,可就是想出手。
罗玄一只手快速翻着怜花宝鉴,另一只手应付孙驼子。
单手太极,照样可以把人带得晕头转向。
更何况孙驼子的一身长处全在力量上,号称“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正好被罗玄随手使出的太极功夫克制。
孙驼子郁闷无比,因为他看出对方根本没有伤人的意图,索性退下,坐在冷香小筑门口,以眼神防守罗玄。
罗玄抬头,看了看脸色苍白得不像话的龙小云,指着孙驼子道:“见到他了,你就应该知道,你要感谢李寻欢,感谢他废了你武功。”
龙小云方才见到孙驼子雷霆万钧的出手,几乎吓得瘫软,以他的脑子,怎么会想不到孙驼子是干嘛的?
王怜花将怜花宝鉴交给林诗音让她代为转交,却没想到还上了一个保险,就是孙驼子。
如果林诗音将怜花宝鉴不是藏起来而是传给龙小云,龙小云一旦凭上面记载的武功技巧去作恶,必然是死路一条!
龙小云冷哼一声道:“我当然要感激他!不是他,我父我母我全家怎么会痛苦这么多年!”
罗玄慢条斯理地翻阅怜花宝鉴,笑道:“这个该怪你妈,要不是她太蠢,你就该叫李小云了。”
林诗音面色煞白,呼吸倏忽间急促了起来:“你,你说什么?”
“怎么我说错了么?李寻欢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不知道动脑子么?十二年前你居然相信他会看得上花街柳巷的姑娘?两年前你居然还认为他是冲着林仙儿来的,你说你可笑不可笑?”
林诗音这两年来也想过:“李寻欢究竟是不是个贪酒好色之徒?”她心底是不相信的,可“事实”又“由不得”她不去相信。
今天听到“可笑不可笑”,林诗音只感觉自己似乎真的做错了了什么。
“你若干脆果断地拒绝龙啸云,李寻欢该如何?当初你稍作打探,什么事不都一清二楚?”罗玄摇了摇头,“别怪男人把你当衣服,只怪你自己不把自己当回事。当然,李寻欢也是活该。”
见林诗音被自己说得面色更加凄苦了,罗玄忽然温言安慰道:“不过这些都不算啥,初恋嘛,总是美好的,但总归过去了不是?”
“是啊,总归过去了不是?”林诗音不知怎的,想到了当年和李寻欢的种种,和龙啸云成婚后的种种。
林诗音心头一叹:“自己爱的,或许只是十几年来心底的那个影子吧。”
那个影子不会纵情于花街柳巷,那个影子是江湖上侠名远播的小李探花。
那个影子不是自己十二年来想爱却爱不起的风尘浪子李寻欢。
爱弥久不变,但终究已成过去。
林诗音赫然在一瞬间感觉到,她释怀了。
罗玄自然不会告诉对方,自己用上了变天击地的法门,淡化了林诗音对那段感情的刻骨铭心程度,将林诗音的爱全部投影到十二年之前的那个李寻欢身上,让她将这些年的所有牵挂只视作一段“初恋经历”。
见龙小云一脸不忿,罗玄冲龙小云道:“小小年纪就已经杀过人,人也顽劣不堪,虽然我想一刀宰了你。但常言道子不教父之过,这账都记龙啸云头上先。”
怜花宝鉴看完,罗玄将之放在油灯的火焰上,看着怜花宝鉴徐徐变成一个火炬,罗玄拿着火炬,走到了孙驼子旁。
“一诺千金真汉子,不过从今天起,你解放了。”火炬落下,罗玄已经离开。
孙驼子心头先是惶恐,随后是一阵空虚。不知怎的,突然心绪莫名,感慨万千。
十多年来被那个诺言压制的念头纷纷涌出,孙驼子只觉浑身松快。
~~~~~~~~~~~~~~~~~~~~~~虾的话~~~~~~~~~~~~~~~~~~~~~~~~~~~~~~~~~~~
当年看过三部系列电影性喜剧,叫美国派rnp,十年后主角重聚拍了第四部,第四部里面凯文ks说过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刻:“我爱你,但你永远是我的初恋”。虾身边也有好几对这样深深爱过却不得不分开的情侣,只能感慨一句缘分。爱弥久不变,但终究已成过去。仅以这篇,送给那些阴差阳错错过“当初”的某些人。原谅虾这章没有猛戳大家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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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暴走吧,剧情!()
数日后,苗疆。
一群苗疆的江湖人士一个个惨兮兮地顶着一个金钱,每人脚下一个圈,依次站在一条小河边。
兵器谱排名三十八的乱刃刀陈实,带着兵器谱排名五十三的堂前燕王梦嘉、兵器谱排名五十九诛心钩郑伟以及兵器谱排名九十八位的流星锤万勇,前来收拢苗疆门派。
陈实冷然对着一众江湖人士,宣讲道:“和我们金钱帮一起发财的,吱一声,我们拿回金钱。不愿意的,就好好站着。”
“阿嚏!”一位苗女小姑娘,被河水的湿气影响,打了个喷嚏。
“金钱落地,性命不保。金钱帮的规矩你不知道?”万勇大声呵斥,满脸横肉的他显得极为凶恶。
“我,我不知道啊!我只是采药的啊!”万勇的话,吓得苗女吴群满眼泪花。
“小妹妹,”一个仿佛金铁交击般的女声传来,说话的是堂前燕王梦嘉,“你有什么遗言可以跟姐姐说,有什么愿望姐姐会帮你做到的。”
本来就湿气入体的吴群一直在瑟瑟发抖,听完这话抖得更厉害了。
“你们这个规矩这是不对的。”一个憨憨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位粗布麻衣的少年从林中走出来,挡在了苗女吴群身前。
“小子,你哪位啊?想管金钱帮的事?”郑伟抛出一个金钱,金钱划出一个弧线,直奔眼前的少年头顶而去。
“我叫曾阿牛。”少年抓住金钱,一脸正色道,“你们做的不对,我就要管。”
……
半月后,湖北武当山,武当派真武大殿来了一位年轻的客人。
对方青年书生打扮,眉目清秀,俊美之中带着三分轩昂气度。
“敢问少侠怎么称呼,来此为何?”执役的小道童陈晓丽看着眼前帅气逼人的公子,上前问道。
“我叫宋青书。”少年微笑地扫视真武大殿的一切后道,“武当掌门空悬很久了吧?”
……
一月后,长安城某酒馆。
角落里坐着一位白衣人,虽然坐在这种肮脏油腻的小店里,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熨斗下拿出来的。
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
但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他旁边的几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有他在这里,别人的声音都小了些。
他是兵器谱排名第五的吕凤先。
吕凤先慢慢地举起了一只手,右手。他在欣赏自己的右手。
这只在别人看来这并不是只很奇特的手,细细看去,确实有些不一样。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皮肤也很光滑,很细。
若再看得仔细点,就会发现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
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也很细很白,却带着很奇特的光彩,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组成的,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
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
一只有血有肉的手上,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
吕凤先凝注着自己的手,突然长长叹息了一声,骚包无比地道:“只恨百晓生已死了。”
门边的一个小叫花噗嗤一笑:“好不自矜的公子,小李飞刀还在,也敢说这种大话。”
吕凤先自然不会与小叫花一般见识,但小叫花身旁的大汉却不能不让他重视了。
大汉面目粗犷,眼神真诚,声音豪迈飒爽,让人感觉亲切无比,一见便知对方是个英雄人物。
可大汉却对吕凤先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