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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便可得个女娃儿,这女娃儿生下来也要有红绳系着,方能安静乖巧、聪颖伶俐。”
老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依着高僧的话照做了。
埋红绳的时候眼见灶坑底下一个萝卜大小的洞,因了只是埋个绳子,所以并未纠结洞里住的许是老鼠许是萝卜,便将红绳伸到洞里添了土。
如此这般,第二年春天田王氏怀胎四个月就诞下一女,取名田白。
第117章 书中的故事(九)()
几百年已经过去了,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必须面对的人也总是要见面的,不是么?!
“请你把手放下!”飞蓬厌恶的盯着简烈,“我不认识你!请自重!”
“你认得的!我会证明!我知道怎么证明!”说着,简烈拿出了一把铜铸弯刀,刀宽两指长,刀刃獠牙锯齿嗜血,刀背彼岸花开幽然,刀把狼头恶狠威猛。
此刀持在简烈手中,仿若与主人遥相呼应,哐啷啷乍响,须臾闪至飞蓬身旁。
飞蓬一记手劈将铜刀打落,刀与他一并呼出狼声咆哮,犹若双狼撕咬,拼杀夺位。硬生生激出灰黑绒毛的飞蓬,狼族本色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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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飞蓬的来历,知其者莫若凤凰烁。
飞蓬他就是蒙乃草原狼族首领。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狼族首领不是简烈么?!
这事就要从他们相遇的时候开始说起了。
往事如同镜头前一幕幕的沙画,幅幅场面栩栩如生,画者从容,观者心动,旧事如沙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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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乃,一年有九个月是皑皑的白雪布天,剩下三个月则是黄沙狂舞。
简烈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外出,需找蒙乃以外更为适合草场生长的种子了。
他是蒙乃第五十六代首领,凭着他一身的腱子肉,赢得了需要力量才能获得的首领地位。
大块头有大智慧
连同那健壮的肌肉一样发达的还有他的大脑。
他知道前五十五代首领依靠老天爷的日子必然终结。用“烧杀抢夺”的手段遵循弱肉强食自然原则终有一死,他需要操控的是一个种族并非一把杀人的工具。
因此,在平原地带早是盛夏的六月,他裹着兽皮缝制的长襟皮袍踏上了又一次需找希望的路。那希望是能够生长在蒙乃的草,让蒙乃名副其实,真正成为富足的草原。但这条路却又是一条孤独的路。没人真心帮助他,让他愈发觉得孤独。
九月的时候开始刮北风,如今已转变成了南风,仍然风大天冷飞沙石动。这样恶劣的自然天气被皮袍阻隔身体之外。但在蒙乃需要注重的不止穿着,因为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食物使处于生物链末端的狼族饥肠辘辘。
所以当简烈遇到他的时候,他在一具死人尸体旁边分食腐肉,简烈并未觉得如何突兀。
只是那一眼便如射穿沙雾的光,带着君临臣尊的威仪,俯身牵住了他。
他想也没想,张嘴就咬在简烈的手腕上,锋利的牙齿刺穿了皮肉,辛辣的血自唇瓣缓缓流入喉咙,仿若是源源不断的力量流入。
他活了。
第118章 书中的故事(十)()
他活了。
甭管是因为吃了死人的肉,还是喝了简烈的血。
但喝了简烈的血又岂是那样简单的。
仅仅只是吃了腐败的肉顶多让这个年轻力壮的人闹闹肚子,喝了简烈的血,夜里的时候,那人就开始全身疼痛难忍,抓心挠肝的在地上打滚儿,全然没有了白天里吃食人肉喝狼人鲜血的狠劲儿。
简烈细心的照顾他,因他也是个狼人,因他喝了简烈的血,喝了这血也就意味着自此之后就是分不开的两个人。他们将会有互通的感知,直到一个人死去。这是缘分,让简烈觉得有趣的缘分,此后他的身旁便多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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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简烈几乎形影不离。但为什么要说几乎,便就并不是每时每刻都与简烈一同,例如解手和沐浴的时候。
解手我们都能力理解,平时里只有小女生愿意一同去厕所解决问题。男孩更喜欢在走廊里一同聊天抽烟。
但这沐浴就不一样了,蒙乃的水是极为珍贵的,逢有大事的时候才能取水清洁。
简烈邀他一同前去沐浴的时候他总是拒绝,但简烈分明见到了他那期盼的眼神。
直到有一日真像终于如试想的那样天下大白。
事情是这样的,他揍了简烈的小厮。
简烈问:“你为什么要打他啊?!”
他看了看简烈,又用恶狠狠的眼神看了看小厮,没吭声。
小厮捂着红肿不堪的腮帮,抢着说话:“我见这位门客的衣服破了,碰巧趁着他更衣的时候想要来缝补,他却见我如蛇蝎猛虎,上来就把揍我了。”许是比简烈小的缘故,小厮说完之后看简烈的眼神都是湿漉漉的,带着一股子幽怨哀凉之感。
“你先下去吧!先去药窝那里取些治疗瘀伤的药,这件事我自会秉公处理。”简烈的这句话将小厮遣了下去,也让他觉得简烈是个体恤下属、公私分明之人。
但接下来简烈却笑了,呵呵大笑的好像真是什么具有喜感的笑话。
“我说怎么不曾听你开口说话,邀你一同洗漱解手,你便一一回绝了。今次你再装下去,恐怕下回就不是如今的场面了。”
“我。。。。”自从遇见简烈开始就不曾说话的她终于开口了,却觉喉咙多日不语,便只呛了一个我字再无下文。
简烈看了看她,板了板原本嘻哈的面孔,却对面前之人严肃的说道:“小厮与你之事必然有他的不对,不过你也打了他,此事也算是有个了解。因他不知你是女儿身所以行了冒犯之事,也与你有脱不了的干系,如今你去南部蒙包帮他料理家务吧!”
她也不吭声,出门拿着扫把就去了蒙包,帮助小厮打扫卫生、挑水砍柴,男人干的活她都干,这一帮便是一月有余。
第119章 书中的故事(十一)()
她也不吭声,出门拿着扫把就去了蒙包,帮助小厮打扫卫生、挑水砍柴,男人干的活她都干,这一帮便是一月有余。
简烈这段时间没再出现,却是他身边的小厮乐的合不拢嘴。
小厮畅快的演绎着人间谚语——春困秋乏夏打盹,羞耻、愧疚浑然不觉。他认为她太厉害了,收拾蒙包的工作都不用小厮操心,二十几个蒙包全被她弄的妥当。
她除了脾气大了点、打人狠了点、沉默了点,满满的优点看在小厮眼中,尤其那一身惊艳的女装扮相。
她是个女人!!!
原本小厮是对这个门客心生眷慕之情,要不也不会如此殷勤的主动给她作女红补衣衫,可怜他煎熬了那些时日,以为自己是个短袖,冒着有辱家门祖宗的骂名硬是贴了上去。
小厮释然了,看着忙里忙外一身银色锦袄的佳人,他眼冒爱心的睡去了。
孰不知,正是因为有一群“田螺姑娘”帮忙,他的蒙包们才能那样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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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故事里,她一直被叫做她,我们不知道她的名字或者她本就没有名字。
可是她却有着一个十人组成的仆人团。
难怪她知道要去给小厮帮忙打扫卫生,没有半点含糊。可是为什么看着如同一个地位不低的人,却要隐瞒身份女扮男装,吃食死人腐肉呢?
过多的疑问、猜疑的心思属于未知者了。她仍然是一副处变不惊的脸。
袅袅的火锅热气拂过她的衣袖,一个黑衣的秀女连忙起身为她撩起袖子。
“姑娘切莫脏了衣服,这蒙乃的水是金子。”秀女看样子也就十二三岁,比她小了两岁,却也娴熟的照顾关心她生活起居。十个秀女十个样儿,但她们都穿着统一,黑色的如同草原夜幕,行动统一,敏捷的如同蒙乃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