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六零小娇妻-第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爷爷,这是什么怪物?它吃什么的?”沈娇问道。

    小孩的童言稚语驱散了不少沉闷的气氛,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笑着说道:“这不是怪物,名叫火车,它吃的是煤。”

    这个男人说话慢条斯理的,声音很好听,他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中山装,戴着金丝边眼镜,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皮肤白皙,长得很清秀。

    沈家兴一看就知道这人不是大学教授就是作家这类的知识分子,身上的儒雅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沈娇听得大感兴趣:“煤也能吃吗?那东西黑乎乎的不好吃。”

    其他人也都笑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年青男人笑道:“小妹妹,这个火车最喜欢吃的就是煤,不吃它就要跑不动了,就跟我们人不吃饱饭就没力气的道理一样。”

    这个年青男人长得白白静静,有点奶油小生的模样,头发也梳得油光发亮,瘦瘦高高的,穿了件黑色呢大衣,一看就是富家子弟。

    “吵什么吵?给我安稳点!”喝斥声传来。

    众人顿时噤声,沈娇吐了吐舌头,娇俏可爱的模样惹得大家会意一笑,离别的愁苦和对未来的迷茫也减轻了许多,大家面上带了几丝轻松。

    押送他们去Q省的是两个红袖章,他们一共十一人,连同两个红袖章则是十三人,都在一节车厢里,沈娇新奇地上了火车,东张西望,怎么看也看不够。

    沈家兴却放下了心,自从上回沈娇撞破头醒来后,性格大变,虽然他很欣慰孙女的懂事长大,可他更多的却是心疼,现在沈娇重又恢复以前的活泼和天真,让他安心了许多。

    这两个红袖章看起来没有石大牛那么凶恶,也不怎么管他们,只要他们不大声喧哗,不闹事,两人是不管的,顾自坐在位子上聊天睡觉看书,这让他们轻松了不少。

    说起来,谁愿意像个囚犯一样被人时时刻刻盯着啊!

    火车离开海市后,大家的面上又呈现了渺茫,这下是真的背井离乡了呀,还不知道前面等着他们的是什么呢!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几人是要在一起共同学习进步的了,大家都是海市老乡,不如互相介绍一下,熟悉熟悉,去了Q省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说话的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五短身材,有点胖,看着不大像是好人。

    为表诚意,他最先说道:“我叫王广发,以前是第二百货公司的营业部主任。”

    说到营业部主任时,他的脸上光芒万丈,五短身子也被他挺得颇有气势,可见他对自己以前的这个职位是十分引以为傲的。

    当然,他有这个底气骄傲,那个年代的百货公司在百姓们心目中的位置可绝对是要排在头一位的,因为百姓们的衣食住行都与百货公司挂钩,也就是说,百货公司关系着百姓的民生大计,能不重要吗?

    所以,百货公司的营业部主任也就相当于大总管一样位高权重了,是人人要巴结的对象,比现在的超级富豪还要受人尊敬!

    沈家兴朝王广发看了眼,这人他以前打过交道,解放前他就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沈家虽然主营药业,可后来也赶时髦弄了纺织厂,织出来的布要在百货公司售卖,当时的销售经理找的就是这王广发,心有点黑,吃回扣吃得极重,他不想平白吃这个暗亏,就另外找了门道。

    看来这个王广发绝对是贼心不改,吃回扣的事暴露了,这才弄去Q省农场了。

    另外的人也都简单地介绍了自己,长得像大学教授的男人果然是FD大学的教授,姓钱名文良,Y国留洋回来的,光冲着留洋这一层,不倒霉才怪呢!

    那个奶油小生则叫顾尘,二十岁,沈家兴一听他姓顾就有数了,海市有一个叫顾长生的大富豪,是全国有名的纺织老板,沈家同顾家比起来也是小巫见大巫的,这个顾尘绝对是顾长生的孙子,只是不知道是顾家哪一房了。

    其他人都只是报了自己的名字,有大学老师、公司经理、作坊掌柜等,这些人看着也不像钱文良及顾尘那样轻松,个个都愁眉苦脸,无心谈话。

    其中有一个人引起了沈娇的注意,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国字脸,浓眉大眼,长得十分英挺,可以说是个十足的美男子,吸引沈娇注意的不是这个男人的美貌,而是他额头那里的一处疤痕。

第26章 026像四叔的四叔(轩辕御谶和氏壁+)() 
那道褐色的疤痕有点长,似丑陋的蜈蚣一样,自眉角一直延伸到了鬃角,足有五公分长,疤痕看起来不像是新伤,应该是陈伤,已经有些淡了,可还是十分可怖,令人触目惊心。

    不过这道疤痕并没有让男人变得面目可憎,反倒为他增添了不少男子汉气概,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MAN力很足,很有男人味。

    沈娇以前在边疆见过不少军士,是真正的军士,上过战场杀过匈奴的军士,她觉得这个男子身上有那些军士的影子,手上肯定沾过血,而且还不只一条。

    疤痕男子本静静地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感受到了沈娇灼热的目光,回头就见到漂亮白净的小姑娘睁着大眼睛看着他,小女孩的卷毛和蓝眼睛吸引了他的注意,触动了他早已冰冷的心,唇角微勾了勾,冲沈娇笑了笑。

    沈娇也笑了,她对这个男人很有好感,很像四叔,也是家族里唯二对她真心的人,只可惜四叔也死在了流放途中,是被狼咬死的,四叔晚上想去山上找些吃的,却遇上了狼,待发现时,身子已经被狼咬得七零八落了,爷爷受此打击,身子一天比一天弱,不久之后也没了。

    “四叔好,我叫沈娇。”

    刚才这个男人介绍自己是赵四,她没有叫赵叔,而是叫了四叔,经历了自己和爷爷的转世,她总觉得很多事情冥冥中都有安排。

    兴许这个赵四就是四叔的转世呢?

    赵四心中一动,鬼使神差地伸手摸了把沈娇的小卷毛,竟从衣兜里掏出了一颗大白兔,塞到沈娇嘴里。

    沈娇知道这糖,是牛奶做的糖,比什锦糖好吃,她含着奶糖冲赵四咧嘴笑了,返身摸到自己的小包,拿出一大块牛肉干,爬到赵四身边,极快地塞进了赵四嘴里。

    赵四愣了愣,嘴里牛肉干的香味慢慢散发,面前的小女孩仰头看着他,脸上带了点讨好,还有几分亲近,他冷硬的心又软了一点点。

    他朝对面的沈家兴看了眼,沈家他当然是听说过的,而且他知道的还比别人更清楚一些,没想到沈家兴的孙女倒是个惹人爱的小姑娘,看她的模样,想必是那位白俄小姐的后代了。

    沈家兴也冲他笑了笑,眼神中带着丝警觉,这个赵四的名字他总觉得不像是真的,而且他看这赵四也不像是开客栈的掌柜,一点都不像是生意人,倒像是军人。

    “娇娇快回来,别吵你赵叔。”沈家兴叫回了沈娇,不希望孙女与这个赵四有过多的接触。

    这年头大家还是自立为国的好,谁都不敢相信啊!

    沈娇冲赵四笑了笑就回到了座位上,张大嘴将嘴里还未融化的奶糖给沈家兴看,意思就是赵四是好人,给她糖吃了。

    沈家兴哭笑不得,孙女真是太不懂得人心险恶了,以后有时间一定要同她说说什么叫做‘糖衣炮弹’,女孩子岂能没有一点防备心呢!

    其实沈娇不是不懂人心险恶,她比谁都要明白人心的恶,可她前世到死时也不过十五岁,从小锦衣玉食,仆佣环绕,哪里知道外面还会有坏人呢!

    就算是父母兄姐对她的冷漠也并没有让她太过伤心,因为爷爷的宠爱完全填补了其他亲情的空白,还有亲爱的四叔总是从外面带一些精巧有意思的小玩意儿逗她开心,她的前十五年可以说是真正不知人间疾苦的公主。

    直到家庭变故发生了,她的生活才从天上跌落到了泥泞里,四叔和爷爷的相继惨死,让她成为了暴风雨中颤抖的小花,谁都可以欺负她,走过来踩她一脚。

    也所以再次醒来的沈娇对这个社会其实是抱着极大的戒心的,只除了对沈家兴,其他无论谁她都不会卸下心防,就像刚脱离母豹的小豹子一样,永远都是用利爪朝着外面。

    但沈娇自己其实并不能太清晰地分辨好人坏人,她对人的好坏完全取决于自己前世的印象,像沈家兴,因为她认定了沈家兴是她的爷爷,所以她会对沈家兴掏心掏肺。

    而因为赵四长得像对她好的四叔,她也会一点一点收起爪子,慢慢地靠近赵四,就像是初到陌生地方的小猫一般,对谁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