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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月会对自家狗狗被卖掉之后会伤心多久,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这时候,苟胜已经懵了,根本没心思探索这个世界是不是能修仙了。听这对夫妇的意思,半年之后他们就要搬家到城里面去住,不可能带着它们一家四条狗,所以到时候只能把它们卖给村头的周杀猪去处理。至于卖了它们去干什么?听那个名字还不够吗?
‘不!我不要死!我妈妈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去照顾!我连女朋友都没有谈过!虽然现在成了一条狗,但是我也真的不想被人杀掉啊。’
想到这里,苟胜浑身冰凉,四肢僵硬。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刚上研究生的人,怎么可能看淡生死?当初也只是因为不想撞到老奶奶,或许是为了良知,或者是为了不赔钱,所以带了刹车,一不小心掉坑里挂了,那时候完全没心理准备。现在陡然听到刚出生的自己,半年之后可能就会被人宰杀吃掉。一股生死间的大恐惧笼罩了他。
想起上辈子在老家看那些屠夫们杀狗的场景,不是绑到袋子里面淹死,就是直接用铁棍打死。甚至苟胜自家有一条狗被打晕之后,开水都淋到了一半,毛都已经脱了13,结果因为疼醒了,又跑掉了。后来因为狗忠心又跑回来,家里人也实在下不了手,最后才让它终老也没吃掉它。就这还是苟胜见过的农家土狗的最好结局,起码活到了寿命的尽头。还有很多小狗,因为家里人养不起,直接丢掉,甚至是找个袋子丢池塘里面就再也不管了。
想想中华田园犬这个狗种真是可怜。为人类服务了几千年,从出生开始就守护着人类的家园,不提出生夭折的那些,其他的能长大的狗里面,能够活过十岁以上的绝对凤毛麟角,而要寿终正寝年纪的这种狗的比例,比人类中活到一百岁的比例这种狗的比例还小。大多数都是正值壮年的时候,把自己的肉体(被)奉献给人类的餐桌。
‘不行,我一定要自救。看周围环境,应该是重生在本世界,或者是类似的平行世界,也就是说不能修仙。听他们的说法,这儿不是城郊就是交通要道上,不然政府怎么会征收他们的房子。’
结合着自己看到的和听到的东西。苟胜开始琢磨着自己的狗生该如何规划。至于一开始的安逸想法,早就抛之脑后了。
‘那么我现在如果逃跑的话,基本上活不过半年,听说有些城市里面流浪狗直接被打死,丢到垃圾桶里面都有。更别说那些臭名昭著的偷狗贼了。这对夫妇的意思是要把我们养肥点卖掉,那这段时间我可以先积蓄力量,等他们要把我卖给周杀猪的时候再跑掉。起码到时候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了。然后再打探一下,离我家里近不近。也许我还可以去看看妈妈,只是。。。’想到这里,再看看自己,如今连爬都爬不起来的样子,还有自己周遭的狗兄弟,狗妈妈。苟胜心中只剩悲戚。
重生之始,那些对于穿越金手指,还有系统的各种yy,全部消失殆尽。脑海中就一个念头:“我要活下去,我要去见妈妈!”
第4章 我要做狗王()
“吧唧吧唧,咕噜咕噜,么么么”,一边吃着大黄妈妈的奶,抬起自己不足一寸长的狗腿,顺脚把来福踢走。沉浸在危机感中的苟胜,此时正在考虑着另外一个问题:
“这家夫妇是嫌弃我们到了城市里面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估计是怕土狗适应不了城市里的生活。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宠物犬?甚至成为家庭一份子,从而避免被卖掉的命运了。”
没错,苟胜同学还是无法想象自己成为一条流浪狗的日子,所以没办法,只能屈服于操蛋的现实,想着讨好主人家,然后成为一条可以被带到城市里面的宠物犬。
“至于来福旺财和大黄。我尽力阻止他卖掉他们吧。但是设身处地说,一家肯定不可能养四只狗然后搬家带上的,所以对不起啦!各位兄弟,还有狗妈,张家的狗王只能是我了。如果到时候他们还有卖掉我的想法,那我就逃吧,这样的话,带着来福和旺财,还有狗妈,也是一股不小的流浪狗势力,那些蠢狗哪能跟我抢地盘?至于偷狗贼,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抓吧。不管了,到时候再说!”
狠狠的吸了一口奶,然后苟胜又转过头扫视了一眼,发现这家人还养了很多鸡,而且这些鸡都养得鸡毛油亮,浑身肥硕。
‘到时候如果真的饿了,要不要自己拖只鸡出去烤了吃?’就在苟胜有这个危险的想法的时候,突然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自家狗偷了几只鸡,再一次放假回来就不见那只狗了,只看见了在池塘边上漂浮的一些狗毛以及灶台上边挂的烟熏狗肉,苟胜赶紧把这个危险的想法打消了
二十天后。
湖南省,某一个背靠小山丘的农家房子。旁边还有一间保持着土砖的厨房,厨房飘出点点炊烟,妖娆的在风中散去。一个扎着两个麻花辫,身着黄衣,大约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欢喜的从厨房门口冒了出来。瓷娃娃一般的小脸满是欢喜。
“大黄,来福,旺财,还有狗剩,快过来吃饭啦!”小女孩一遍用筷子敲着手里的盆子一边吆喝。
只见外边的地坪上,一条大黄狗后面拖着两条跟屁虫,疯狂的摇着尾巴跑向厨房。还有一只不情不愿的小黄狗吊在后面,看似不情愿,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的扬起小短腿,小跑了过去。
“⁽⁽◝˙꒳˙◜⁾⁾呐,这是大黄你的,这是来福和旺财的。”说着张馨月把盆里的饭菜舀到地上一大一小两个碗里面,放在了狗妈妈和两只小狗面前。
“至于狗剩你的,过来吧!真是受不了你,每次你都把旺财和来福赶走自己独占一个碗,真是好霸道呀。连和你妈妈共吃一个碗你都不愿意。”小女孩儿张馨月摇头晃脑的教训着苟胜,但是手里的动作却一点没落下。甚至可以看得出还克扣了大狗一根骨头,丢在了苟胜的碗里。
只见在离得稍远的一点的地方,张馨月蹲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碗面前给苟胜舀饭菜。这时候苟胜昂着头不急不缓走了过去,全然不似他的狗兄弟和狗妈妈的狗腿疯狂摇尾巴。他的那条顶端带点白色的小尾巴只是轻轻地随着身形摇摆,到了张馨月近前也只是抬头看着她施为,等到张馨月起身了,才开始他自认为“优雅”的就餐。
没错,这就是二十天后的苟胜。在初步脱离了吃奶之后。张家人就开始喂三条小狗吃饭。当然,在农家都是一些剩饭剩菜。比如摆在苟胜眼前的就是一碗饭上面搭配了两片白菜,以及一份辣椒炒肉的残渣。还有一点骨头。
虽然苟胜同学还觉得挺别扭,一开始还吃不下这些东西,但是他也知道在农村喂狗吃这些已经是不错的了。为了拥有强健的狗躯,打败其他小狗成为狗王,他不得不强忍着不适吃掉了所有的饭菜。一开始他觉得难以下咽,吃了一会觉得不错,吃完还赞叹了一波张家妈妈的手艺真不错。
刚开始喂小狗吃饭的时候,张馨月是准备大狗喂一份,三只小狗喂一份,但是已经有了狗王意识的苟胜同学,怎么可能跟别的狗共吃一份。
毫无意外的,他在清场之后,才开始享用自己的午餐。以至于张馨月的妈妈………张桂香气得不行,直骂死狗。准备把苟胜打一顿让他知道要“孔融让梨”的美德,让其他两只小狗一起吃。
很显然,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是见不得打狗的。所以在拦住了妈妈后,张馨月把自己的一半饭拿来喂另外两只小狗。
张桂香无奈。养着的这群狗也是可怜,这些饭也最多吃半年了,就由他去吧!
所以之后的标准配置就是一大,一小,一中三份饭的分餐方式。至于为什么苟胜一个人可以享受一分中等餐呢。完全是他第一次吃了之后感觉自己根本就没有吃饱。所以死皮赖脸的在餐桌下面逛来逛去。当然主要区域也只敢去张馨月那边,他还是比较怕张馨月的爸爸………张秋良给他一脚的,小身板儿受不住。张桂香也是看出了它好吃的本性,五分同情,五分有趣。从此,大手一挥给“狗剩儿”每餐加了一点。
苟胜也开始初步确立自己的狗王威严。有几次,两只狗兄弟吃完自己碗里的,想要偷他的饭吃。结果被苟胜几嘴巴就咬走了。论起战斗意识,如果冲上去就咬别人的后颈也算战斗的话,苟胜还是感觉自己还是没有白活了22年。
至于大黄,这是一只很懂事的狗。主人出行一路护送,主人归来也是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