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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麦克雷瑟想以我为质,从而在兽族方面讨点什么好处,但论身份我远不如安希这大圣女珍贵,他又何必一门心思只盯着我?
麦克雷瑟更加不可能知道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事,毕竟这件事,可说是我和小丫最大的秘密,除了大长老知道外根本不可能泄露出去。因此外界除了知道我是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外,根本就不了解其中的内幕,总不至于我这个神佑祭祀青接竹马的身份,会引起麦克雷瑟的垂涎吧?
那么麦克雷瑟到底看上了我的什么?接合他的言行来看,此刻他最大的追求,应该就是如何突破自身的瓶颈,让修为更上一层楼吧?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抛开天赋异能不谈,已经达到了这个异世界的顶峰。那么,他如果还想提升实力,已知的修炼方法,对他已经没有任何作用,只能靠着自己暗中摸索尝试着慢慢提高。
但实力到了麦克雷瑟这个地步,那怕只是在修为上有所寸近,也是难如登天,靠着他自己胡乱摸索,想找到一条修炼之道谈何容易。
从我们遇伏开始,这麦克雷瑟肯定一直在暗中观察着我们的动静,那么我所展现出来道法、符咒。这些修真界所独有的功法自然也落入到了他的眼中。
以麦克雷瑟的修为,再加上他游历天下,战遍各族高手地阅历,自然能够看出我所施展出来的功法。不同与这个异世界以往的任何修炼方法。更重要的是,以我并非祭祀地体质来看,我所施展出的功法,完全适合战士修炼。
魔武双修是传说中诸神才有的能力,麦克雷瑟当然看的出我的功法并不是什么魔武双修。但在展现出来地效果上,却与魔武双修没什么区别。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如果他真地能够修炼道法有成,那么绝对可以使他的修为再跃升一阶。就此突破圣级也说不定。毕竟在地球地古代修真界中,也曾有人修炼到武道巅峰,然后开始修真。一举踏入金丹期的先例。
麦克雷瑟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圣级顶峰,说是这个世界地武道极致也不为过。如果真地让他获得了修真功法,修炼之后是不是也会立竿见影,取得奇效?
唯一让我有些不敢肯定的是,这个异世界地人类,虽然在外貌上与地球人类没什么区别,但他们的经脉及气血运行,和地球人类会一样吗?盲目的修炼修真功法,会不会引起走火入魔的后果?
想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麦克雷瑟为什么会将我视为瑰宝了,因为他是贪图我的修炼功法。
更重要的是,通过符咒这个特殊法门,就连一般的兽族也能够使出我的功法,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我的修真功法确实可以运用到外人身上,这才更坚定了麦克雷瑟谋夺我修真功法的决心吧?
现在我的实力已经算是不凡,但要和这位“星空下第一勇士”比较起来,显然相差太远,他要将我生擒活捉,我几乎可说是没什么还手之力。不过,就算他是什么狗屁顶级强者,我就怕了他不成?
当下我冷笑一声道:“与你相互照顾?我可不敢当,什么时候被你从后面捅上一剑,那才真的算是对我照顾有加啊。”
凌克雷瑟微微一笑道:“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因为这样省心省力。我看的出,你是一个聪明的兽族,懂得什么叫进退得失。你身上有我看中的东西,那么我也会满足你一些小小的愿望,做为彼此之间的交换,以显示我的诚意。”
我继续冷笑道:“你堂堂一个圣级,要想取我性命也不过是举手投足间的事,真要我的什么东西,宰掉我就行了,还怕有什么东西是你得不到的?”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聪明人之间说话何必绕圈子,如果用饶你性命之类的小伎俩来做为交换筹码,不免太过小家子气。”
说到这里,麦克雷瑟伸手在虚空中一抓,一道金色的斗气闪过,远在十余米外晕倒在地的安希,被她凌空一把抓了过来,然后就见麦克雷瑟露齿对我一笑道:“如果你老老实实的跟我走,我就饶这狐族祭祀一条性命怎么样?要知道,有机会干掉你们兽族的大圣女,对我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忍的也很是辛苦。”
我深深的看了看麦克雷瑟,他的这个交换条件,还真是点中了我的死穴,再和他兜圈子也确实没什么意思,于是我不得不点头道:“好,你赢了,放开她,我和你走。”
麦克雷瑟将安希放在地上,走上前来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道:“你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兽族,不是什么死脑筋,懂得什么叫做取舍。”
看着麦克雷瑟那张近在咫尺的脸,我真的很有一股冲动,想就这么一拳砸过去,给他来个满脸开花。但我知道,绝对的实力差距,只会使我的这番举动,完全是无用功,更会是自取其辱。
我轻轻的将搭在我肩上的手拂开,然后冷冷的对麦克雷瑟道:“我先看看她的状况,然后再和你走。”
麦克雷瑟点点头道:“你放心我没下什么重手,她只不过是昏了过去,数个小时后自然会醒传过来。”
我没搭理麦克雷瑟,仔细的看了看安希的状况。呼吸还算平稳,身体也没什么异状,确实没什么大碍。
我抬头在四周看了看,找了一个隐蔽的山洞。在洞口设置了一个金刚伏魔圈后,又找来一些乱石、杂草将洞口好好遮掩了一下。这样一来,不论是一般的野兽还是人类从空中而过地巡逻兵,都不会对安希构成什么威胁。等到安希醒来后,她自然会破洞而出。就算一时之间她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的第一选择也会是回到金汤要塞。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探听到她想知道的消息。
只有安希回到了金汤要塞,我才能放下心来。至于我自己的安危,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到不用担心兽族方面会误会我战死,至少小丫不会。因为做为生命共同体。只要小丫没出事,那么就证明我还活在这个世上。
我在做这些举动时。麦克雷瑟只是在一旁静静看着,不发一言。
等到我将一切准备妥当后,他才开口道:“好神奇地防御方法,就像是随手之间就能布置出一个小型的防御法阵,这样的能力,就算是我也自愧不如。”
我不冷不热的回了他一句:“这个,不就是你想要交换的东西吗?”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道:“和你这样聪明地兽族打交道,真是件偷快的事。”
我双手一摊道:“接下来要到什么地方去,一切悉听尊便。”
麦克雷瑟回首看了看十万大山,道:“经过昨晚地一场大火,看来这场战争打不了两天就要结束了。难得铁熊小兄弟你踏出了金汤要塞,来到我们人类的国度,如果不尽一下地主之谊招待你,岂不是显得我有些小家子气?这样吧,铁熊小兄弟,就到我家中暂住一段时间怎么样?”
我看都懒地看麦克雷瑟一眼,反问道:“我有得选择吗?”
麦克雷瑟哈哈大笑,也不再废话,拉住我的手后就见他身上金黄色的斗气闪烁,带着我冲天飞起。
麦克雷瑟实力强悍,就算是带着我,飞在空中地速度也是让我叹为观止,仅比道格拉斯慢上半筹。如果没有加上我这个负担,估计他地速度应该能和道格拉斯持平吧。
麦克雷瑟飞行的路线也和寻常不同,他先是笔直地飞上高空,直到云层之中,才折向往东方飞去。
我知道这么做,麦克雷瑟是为了掩人耳目,毕竟飞天而起的他身上金色光芒实在太过打眼,只有进入云层之后,才不会引起地面的注意。
飞在云层之上,离地面的高度已是数千米,气压下降、温度上升是自然现象,凛冽的寒风吹在身上,如同刀刮一样。但我和麦克雷瑟,都是远超常人的强者,就这么一点寒冷自然是没放在心上。
在上一世,我在空中飞行是家常便饭,但在这一世却是首次有机会飞到云层之上的高空。比起骑在道格拉斯身上,这样被麦克雷瑟带在身边飞行,更接近于上一世在空中自由飞翔的感觉。
只不过,现在还是夜晚,飞在空中除了四下里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不免有些美中不足。
大概在空中飞行了约有大半个小时,天色渐渐的明亮了起来。我知道,现在离黎明还有一点时间,只不过因为我们飞在数千米的高空上,才会提前一点看到一丝阳光。
猛然之间,一道火红如巨轮般的太阳跃入到了我的眼帘之中,散发出万道红色霞光,将云彩之上映射的如同一片琉璃世界。我和麦克雷瑟的脚下,是一团团如七彩云霞般翻滚的云层,使我们如同置身九宵云外的绝美天宫之中。
我在这个异世,还是首次如近距离的看到日出,在瞬间就被这种震憾之美给彻底俘虏了。这个异世的太阳比起地球的更大,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