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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殷别过头去,两道泪水刷地流了下来——
“方儿——方儿——”“方儿一口,咩咩一口,方儿一口,咩咩一口……”“娘!娘!方儿吃了,该小羊吃!”“娘!”声声轻唤如在耳畔,醒时梦里音容宛然。这使人忧伤而又无奈的一幕生生刺痛了方殷的眼,心头是丝丝地痛,方殷又想起了自己的娘亲:“娘,娘,方儿吃,方儿听你的话……”
空旷的原野上,苍茫的天地间,一人孤独地走着。
剑挑行囊。
风声呜呜,草木簌簌,尤显天高地远,空寂而又荒凉。
其实不是这样,方殷并不孤独。天上有鸟雀,草间有鼠兔,生机处处在,天地有万物。生机处处,也是危险四伏,看那远处一群野羚,安静地吃着草,浑不知一只斑斓猛虎正在暗处伺伏。虎出,羊四散,追追逃逃,尘土飞扬处,一只小羚羊又葬身虎口。是的,虎吃羔羊,这不奇怪,正如蟒吞幼豹,这并不奇怪。
若花豹捕食小羚羊,一般会狠辣无情,不会去在乎母羊怎么想。
无关仇恨,只为生存。
是的,是的,万物有道,生生不息,在浩瀚的天地之间,方殷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
走着,走着,走过光明与黑暗,走过生存与死亡,走在永无止境的人生路上。
这是身在何处,方殷并不知道。
这是去向何方,方殷也不知道。
便就走罢,向前走就是了,多半心不在焉脑中空荡荡,什么也不想。
当行走成为一种习惯,当孤独成为一种习惯,方殷的一颗心终于沉静下来。实则方殷走得并不快,风餐露宿信步而行,早晚打坐修习内功,练上几式三清剑法,多半也是游山玩水看着沿途风景,闲云野鹤一般逍遥。时遇路人,打上一声招呼,也入城镇,换得几本诗书,便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怡情养xing磨练筋骨——
实则万里路,说长也不长,一天走上几十里,一年到头也就走过了。
苦不苦?乐不乐?苦中作乐,便是。
终是有些事,看淡了。
终是有些话,领悟了。
忘不了的是人,忘不了的是情。
黄昏降至,云霞漫天。
旷野间,一木下,篝火燃起,香味四溢。
一只野兔,外焦里嫩,一个野人,大口啃吃。
这就是方老大,独自烧烤大吃大喝,走到哪里也不会委屈了自家。这就是方道士,从来都是说一套做一套,明明包里还有干粮,偏偏又贪口腹之yu。关乎仇恨,不为生存,谁叫野兔子生得那么肥美可人呢,也许上辈子它是欠了方道士二百两银子。真正的道理,就是没道理,这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最讲道理的是人最不讲道理的也是人——
比如方道士,这个高级动物。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道士一边撕咬兔肉,一边笑着说。
方道士想起了许多和尚,一个又一个的光头:“来来来,无禅兄弟,请你吃肉,方殷一口,无禅一口,无禅一口,方殷一口,定海空闻,灵石灵秀,还有还有,无能——”当然若是无能大仙在此,那就没有别人的份儿了。当然方道士经常会一个人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因为一个人独自呆得久了,有时候会忘了怎么说话:“袁,袁,方,方,嫣儿——”
哎!
还是,忘不了。
那时心动,刻骨铭心!但却再也记不住,她的容颜。
方道士笑着笑着,又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呜咽,呜咽,觉得自己很是可怜。可怜而又可悲,可悲更是可耻,根本就不是人,是人也是多余的人。所以说,方道士是一个矛盾的人,时而聪明时而愚蠢,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狂放不羁的表相下是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心。自是忘不掉,那便记在心!方道士用牙狠狠撕下一块兔肉狠命地嚼,转眼之间便就悟道了——
一个人有一个样,千万人有千万样,形容样貌大同小异,本就是记也记不住的。
是这样,细细一回想,身边一个个的人,都是一张张模糊的脸。
就如同看着镜中的自己,熟悉而又陌生。
纤毫毕现,只在镜心。
四十一 狼来了()
狼来了,狼来了。
大白天的,说来就来了。
数十头狼,灰白有之黄黑有之,皮毛多为杂se,白森森的牙齿红红的牙龈就在方道士眼前,焦黄的眼珠黑而细小的瞳孔,一双,一双,又一双,将他瞪住。
时为深秋,万物萧瑟。
方道士是在树上,手持青钢剑,喉里呜呜低吼,作困兽犹斗状。
而群狼静默,围而不攻,一头青se的大狼昂首立于其间,顾盼之间极有王者风范。
话说,方道士因为荼毒生灵欺负弱小动物,受了报应遭了天谴,终于迎来命中注定的这场劫数。
一个字,该!
但方道士不想死,方道士知道哭也没有用,所以方道士奋力抵抗!
这是狼,不是狗,方老大是个识货的。
这是狼,不是豺,这种事情方道士也不是头一回遇上。
上回是有青云相助,这次谁来救下方殷?
“救——命——啊——”
风沙起处,四面八方,呼声远远传出,一人飞奔而来——
好个光头!正是无禅!
怒目小金刚,铁拳退群狼,正是英雄惜英雄,方大侠终于得救了。
“哎!”方道士叹一口气,强打jing神收回目光。
也无怪乎方道士胡思乱想,实在是闲得无聊就要发疯,除了等死还能怎样?狼xingjian狡,又极有耐心,群狼只是围而不攻,方道士便就爬到树上保得一时周全,末了儿也是个惨被分尸的下场。当然方道士不是个一般的人,方道士是个聪明人,不会傻到渴死树上饿死树上然后再给恶狼拖到树下分着吃掉——
树也不高,躯干只一人多高,枝叶稀疏,实非久留之地。
“老大老大,商量一下。”方道士嘻嘻笑道:“你放我走,我给你肉。”
肉,就是一条兔腿。
正是兔腿,格外地香,吃着吃着,招来了狼。
老大就是狼王了,狼王就是狼王,狼王看也不去看他,神情轻松泰然自若。
“好香!好香!”方道士眉开眼笑,已是吃得满嘴流油:“你老大,我也老大,本老大死也要做饱死鬼,哈哈!”
一人独食,群狼无视。
过一时,一条腿骨丢下了树,方道士抹抹嘴巴:“呃——”
群狼视若无睹,正如狼王一般。
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方道士这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尽管脏了些臭了些黑了些瘦了些,勉强还是可以下肚。
一个人,一群狼,仍在僵持。
不用担心,方道士机智灵活身手利落,有一百种办法可以脱身。
譬如见笑,六出牛毛,其实要杀死这群狼也不过分分钟的事,轻松而又简单。
当然那些都是外物,方道士也不想那样。
招猫逗狗,方道士拿手:“过来过来,再来耍耍。”嘻笑声中,方道士一跃而下,比划着手中长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是八头狼,人一落地八狼齐上,缓缓上前,四下将之合围。余者不动队形不乱,竟似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狼王一声低呜,八头狼有若得令,霎时探爪吡牙飞身扑上——
“哈!”方殷一跃而上,摇头晃脑:“以多欺少,不是好狼!”
人于树上,居高临下,八头狼也不凌空扑击,一击不中齐齐退开。
如是,再三。
方道士蹿上蹿下,灵活地就像是一只野猴子,怪笑连连大扮鬼脸,极尽挑逗之能。
狼群忌他手中锋刃,仍是围而不攻,进退有度。
不论人和,天时地利,这是一群聪明的狼。
又过一时,方道士懒洋洋地坐在树杈子上,直打哈欠,吊儿郎当。
而群狼远远退开,仍是合围之状,狼王立于不远处一个土山上,众容调度。
“厉害!厉害!”方道士在翻看着一本兵书,心下极为称道。说是兽类无知,实则不逊于人,这是做足了准备,要打持久战了。一个字,耗。只围,不攻,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便是狼王的打算也是狼群的共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方道士是跟这群狼耗不起,要想全身而退只有动手了。
便用见笑,一一定住!
功法三境,成者自知,其时方殷得空冥神功之锐更得无名功法之辅,三清真鉴已修至上清境,可